煤礦提升運輸行人安全管理規定
杜絕和堅決製止井下工人違章行為,製定如下規定:
一、斜井提升規定:
1、主斜井提升巷嚴禁人員上下,所有出入井工作人員必須走回風井上下。
2、遇安全檢查或檢查、檢測主提升機電設備,必須經井底井口、把鉤互相取得聯係,方可進行檢查工作。
3、主提升井口必須掛有“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警示標誌牌,
4、主提升井巷中,安裝有電鈴聲和紅綠燈指示,規定電鈴聲“一停”“二提”“三放”,紅燈亮表示車在提升,綠燈亮表示車在停止。
5、絞車房、井口房、井底打鈴硐室專設有防爆電話。
二、乘車規定:
1、聽從跟車人的指揮,上下車不要擁擠,車沒停穩或已發出開車信號都不準上車。開車前都必須掛好防護鏈或關上車門。
2、人體及攜帶的工具,嚴禁露出車外。
3、人車行駛途中或尚未停穩時,嚴禁在車內站立和上下車,以免摔傷。
4、嚴禁在機車上或任何兩車箱之間搭乘。
5、按車內定員人數乘坐,嚴禁超員擠坐。
6、車輛掉道時,乘車人必須立即向司機發出停車信號。正常情況乘人不準亂發緊急停車信號。
7、嚴禁在車輛行進中扒車、跳車。
8、嚴禁乘坐空、重礦車。
三、攜帶工具時注意事項:
1、井下工作人員隨身攜帶的工具,一定要妥善保管。鋒利的工具刃口戴套,並朝著行進方向攜帶。注意與同行人保持一定的距離。
2、攜帶像鑽杆、鐵鍬這樣的長工具,乘人車時不得亂放。應放在合適的位置並用一隻手抓住,另一隻手抓扶手。乘坐帶式輸送機時,工具應順長沿膠帶運行方向放置,並用一隻手抓牢工具的把柄。
3、攜帶較長工具在井下行走時,禁止將較長工具斜扛在肩上。
四、井下行走規定:
1、作業人員在井下行走時要特別謹慎小心。
2、入井人員經安全門,走人行繞道。
3、在運輸巷行走時,禁止在兩軌道中間行走;橫過時,看清前後確認沒有車輛通過時,才能橫過;橫過絞車道時,隻有在提升繩停止不動時,才可橫跨。
4、行在巷道拐彎處、岔道口、風門處時要止步觀望,觀察有無車輛接近。
5、在回風巷行走,要走巷道中間,不要走巷道兩側。
6、在施工期間的斜巷行走或既提升又兼行人的材料道行走時要遵守“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7、在滾筒驅動的帶式輸送機巷或刮板輸送機巷行走時,要走專門設置的過橋通道。
8、看到巷道口訂有柵欄或掛有警示牌的地點,嚴禁進入。
9、在巷道上方有人工作的地方穿過時, 應與上麵的工作人員聯係,請他們暫時停止工作,然後在通過。
10、漏煤眼和下料眼內不準行走。不準在漏煤眼下部停留。以上未述部分按01manbetx
規定的執行,嚴格執行以上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