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設備保護接地管理製度
1、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電業安全工作01manbetx
》有關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和《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規定。
2、在36V以上的電氣和由於絕緣損壞可能帶來有危險電壓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鎧裝電纜的鋼帶(或鋼絲)鉛皮或屏蔽護套等必須有保護接地。
3、井中禁止使用無接地芯線(或無其他可供接地的護套如鉛皮,銅皮等)的橡套電纜或塑料電纜。
4、接地網,接地極接地電阻的測定由洗煤廠、機運隊負責所轄範圍,每年雨季前組織測試。井下接地網的接地電阻由機運隊電氣組負責每季進行一次測試,並留有完整的測試記錄。
5、必須接地的設備和局部接地設備,都要和總接地網連接,主接地極應浸入水倉中,主、副水倉必須各設一塊。局部接地極最好設於巷道水溝中,無水溝時應埋設在潮濕的地方。
6、地點必須裝設局部接地極
(1) 每個采區變電所(包括移動變電站和移動變壓器)。
(2) 每個裝有電氣設備的硐室和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
(3) 每個低壓配電點或裝有3台以上電氣設備的地點。
(4) 每個低壓配電點的采煤工作麵的機巷、回風巷、集中運輸巷(膠帶運輸巷)以及由變電所單獨供電的掘進工作麵,至少要分別裝設一個局部接地極。
(5) 連接動力鎧裝電纜的每個接線盒以及高壓連接裝置。
7、內所有需要接地的設備,均通過接地用的連接導線直接與接地母線(或輔助接地母線)或鎧裝電纜的鋼帶(鋼絲),鉛皮套或橡皮套(塑料)電纜的接地芯線(或接地護套)相連接。而接地母線(或輔助接地母線)與連接在一起的所有電纜的接地部分,又均通過各接地導線同各局部接地極相連接,最後都直接彙接到主接地上,從而形成一個全礦內完整的不間斷的總接地網。
8、內分區從井上獨立供電者,可以單獨在井下或井上設置分區的主接地極,但其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應滿足第20條之規定。
9、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嚴禁由地麵上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向井下供電。但專供井下架線電機車變流設備用的專用變壓器不在此限。
10、備均必須用獨立的連接導線與接地網(接地母線,輔助接地母線)直接連接,禁止將幾台設備串聯接地,也禁止將幾個接地部分串聯。
11、用鋁導體作為接地極、接地母線、輔助接地母線、連接導線和接地導線。
12、線及變電所的輔助接地母線,應采用斷麵不小於50平方毫米的裸銅線,斷麵不小於100平方毫米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毫米,斷麵不小於100平方毫米的鍍鋅扁鋼。采區配電點及其他機電硐室的輔助接地母線,應采用斷麵不小於25平方毫米的裸銅線,斷麵不小於50平方毫米的鍍鋅扁鋼。
13、線,接地導線應采用斷麵不小於25平方毫米的裸銅線,斷麵不小於50平方毫米的鍍鋅鐵絲或厚度不小於4毫米,斷麵不小於50平方毫米的鍍鋅扁鋼。額定電壓低於或等於127V的電氣設備的接地導線,連接導線,可采用斷麵不小於6平方毫米的裸銅線。
14、的鎧裝電纜的鋼帶(或鋼絲)要定期進行防腐處理,1—2年應塗刷一次。
15、一個局部接地裝置所測得的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不超過2歐。每一移動式和手持式電氣設備同接地電網之間的保護接地用電纜芯線(或其它相當接地導線)的電阻值,都不得超過2歐。
16、氣設備的保護接地由設備專責維護工每班進行一次表麵檢查。並留有詳細的記錄。主副水倉中的主接地極和浸在水溝中局部接地極每年應提出水麵檢查一次,並測定其接地電阻值;主副水倉主接地極不但同時檢查,必須保證一個工作。
17、地裝置有損壞時,應立即修複。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未修複前嚴禁送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