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漏電保護裝置的檢查、試驗規定
煤礦井下漏電保護裝置的檢查、試驗規定
1、專職維護工每天應對檢漏保護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試驗,並作記錄。檢查內容如下;
(1)觀察歐姆表的指示數是否正常。當電網絕緣1140V低於50千歐;660V低於30千歐;127V低於10千歐時應及時采取措施,設法提高電網絕緣電阻值,盡量避免自動跳閘。
(2) 安裝位置必須平穩可靠,周圍應保證清潔,無淋水。
(3) 局部接地極和輔助接地極的安設應良好。
(4) 外觀檢查檢漏保護裝置的防爆性能必須合格。
(5) 有試驗按鈕對檢漏保護裝置進行跳閘試驗。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對具體有選擇性功能的檢漏保護裝置,各支路應每天做一次跳閘試驗,總檢漏保護裝置每周做一次跳閘試驗。
2、檢漏保護裝置的專責維修工每月至少對檢漏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詳細檢查,檢查項目如下:
(1) 各處導線是否完好,有無破損及受潮。
(2) 閉鎖裝置及繼電器動作是否可靠。
(3) 各處接頭、觸點是否良好,有無鬆動脫落和燒壞現象。
(4) 內部元件、插件板、熔斷器及指示燈有無鬆動、損壞。
(5) 補償電感是否達到最佳補償效果。
(6) 檢漏保護裝置的隔爆性能是否符合規定。
3、在瓦斯檢查員的配合下,對新安裝的檢漏保護裝置在首次投入運行前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跳閘試驗。運行中的檢漏保護裝置,每月至少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跳閘試驗,並留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