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粉塵綜合治理規定
煤礦粉塵綜合治理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的粉塵綜合治理工作,明確各單位綜合防塵方麵的職責,杜絕煤塵02manbetx.com 的發生,改善井下生產環境,確保井下職工的身心健康,特製定本規定。
第一條 各單位要及時充實防塵領導機構
井下各生產、輔助單位要及時充實綜合防塵領導小組,各單位科區長要親自掛帥,配齊專兼職防塵人員,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各項防塵工作,並將調整後的防塵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報通風科。
第二條 健全和完善井下防塵供水係統
1、機電安裝工區必須在以下巷道中健全和完善供水管。
⑴井下主要運輸大巷及車場;
⑵采區回風巷;
⑶采區進回風上山;
⑷皮帶機運輸上山;
⑸采煤工作麵上下風巷;
⑹掘進、開拓巷道。
2、防塵供水係統不健全的采煤工作麵不得回采,掘進工作麵不得開工。
3、對皮帶機運輸巷道的防塵供水管路要每隔50米撥一個三通閥門,其它地點巷道的防塵供水管路每隔100米撥一個三通閥門。所有皮帶機、鏈板機轉載點處,均要在供水管路上設置三通閥門,以便安裝轉載噴霧。
4、采煤工作麵上下風巷在拆除供水管路時,下風巷水管末端的水頭距轉載機頭不得超過10米,上風巷水管末端的水頭距工作麵不得超過50米。
5、巷道修護、回棚施工作業地點,必須安裝齊供水管路後,方可施工。
6、供水管路的拆除工作由機電安裝工區負責,所有施工單位不得隨意拆除或更換供水管路,機電安裝工區要按規定加強供水管路、三通閥門的檢查與維護,杜絕漏水現象,確保所有施工地點的供水管路有足夠的水量、水壓。
第三條 各單位要及時做好責任範圍內巷道煤塵的衝洗工作
1、采煤單位對采煤工作麵每班要衝洗一次,對上下順槽及出煤係統巷道要每天衝洗一次。
2、開拓掘進單位每天對掘進巷道及出煤(矸)係統巷道要進行一次衝洗。
3、對從事修護、回棚施工的巷道,施工單位每班要衝洗一次。
4、運輸區對東西兩個卸煤坑前後20米範圍的巷道每班要清除一次煤塵。對井下運輸大巷、井底車場每月衝洗一次。
5、機電工區負責井下變電所及分管運輸係統內的灑水滅塵工作。
6、安裝工作負責所安裝拆除工作麵上風巷及工作麵等範圍內的灑水滅塵工作。
7、所有放炮作業場所,放炮地點前後20米範圍內巷道必須堅持炮前炮後灑水滅塵製度,否則不準放炮。
8、通風區負責除采掘開修機運等單位責任範圍外的采區上下山及聯巷的巷道衝洗粉塵工作,每周至少衝洗兩次。
9、各單位負責管轄範圍內巷道,不得有煤塵積聚現象。
第四條 安裝使用好各類噴霧設施
1、采、掘、開、修單位要及時對工作麵所有運煤轉載點及時安裝完善噴霧裝置,並要保持正常使用。
2、采區放煤大眼及井底車場卸煤坑的卸載噴霧由運輸區負責安裝、管理和使用。
3、各采煤工作麵上下風巷的風流淨化噴霧由通風區負責安裝,與采煤單位辦理交接手續,由采煤單位負責使用、維護、移動。下順槽淨化噴霧必須設在距順槽外口50米,上風巷淨化噴霧必須與工作麵保持50米的距離。
4、各掘進工作麵的風流淨化噴霧由各掘進單位負責安裝、維護、使用、移動,掘進工作麵的風流淨化噴霧必須與掘進迎頭保持50米的距離,掘進距離超過500米的掘進工作麵,則要在巷道抬棚向裏50米增加一道淨化噴霧。
5、采區運輸大巷的風流淨化噴霧由運輸區負責安裝、使用、維護,淨化噴霧必須安裝在架線上方0.5米以上處。
6、綜采、綜掘機組必須有完好的內外噴霧裝置,如原無內噴霧或外噴霧效果差,應增加高壓霧屏外噴霧裝置。
第五條 綜采支架移架噴霧設施的管理
1、所有綜采工作麵支架都要安裝合格有效的移架噴霧設施。
2、綜采支架移架噴霧安裝完畢,經有關單位驗收合格後,由生產單位接收並負責正常的使用、維護及保管。
3、移架噴霧的供水管路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必須保持暢通,不得隨意關閉供水閥門。
4、生產單位在移架過程中,必須正常使用移架噴霧設施,不得隨意挪動和拆除噴霧裝置。
5、移架噴霧出現故障無法使用時,必須與通風區聯係,由通風區派現場幫助指導,生產單位負責提供材料備件更換、維修。
6、通風科、通風區要加強對移架噴霧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每月檢查不得少於三次。
7、使用單位應將移架噴霧設施在防塵方麵所起的作用積極向職工宣傳貫徹,提高職工使用移架噴霧設施的自覺性。
8、移架噴霧設施效果不佳時,使用單位必須及時彙報情況,通風區負責進行處理,保證其使用效果良好。每周進行一次預防性檢修。
9、移架噴霧設施使用單位領導必須對其設施使用情況認真監督並製定管理措施。
10、物資管理、財務、綜機、企管科要做好有關材料、配件的供應工作。
第六條 井下隔爆設施的管理
1、礦井兩翼、相鄰采區巷道的隔爆設施由通風區負責安裝維護。
2、采煤工作麵上下風巷的隔爆水袋由通風區負責安裝、維護、加水移動。日常管理由采煤單位負責。
3、各煤巷、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的隔爆水袋由各掘進單位負責安裝、維護、管理、加水移動,巷道貫通後應在七天之內拆除回收。
4、隔爆水袋的安裝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⑴礦井兩翼和相鄰采區的主要隔爆設施的水量必須不小於400升/平方米,采掘工作麵的輔助隔爆設施的水量必須不小於200升/平方米。
⑵隔爆水袋的排間距為1.2—3.0米,主要隔爆棚的棚長度不得小於30米,輔助隔爆棚的棚區長度不得小於20米。
⑶首列水袋與工作麵的距離必須保持60—200米範圍內。
⑷水袋距離巷道頂部及兩幫的間距不得小於100mm,距離巷道軌道麵不小於1.8米,每處水袋高度應保持一致,安裝水袋處巷道需改棚時,其斷麵和形狀應與前後20米長度的巷道保持一致。
⑸水袋設置在巷道直線段內。
⑹水袋與巷道的交叉口、轉彎處、變坡處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米。
第七條 按時完成井下各工序粉塵濃度測定工作
1、通風區每月要對井下各工序的粉塵濃度至少各測定兩次,並按要求進行呼吸性粉塵測定,將有關測定結果及時報礦有關領導和有關單位。
2、通風區每季度要采集塵樣送集團公司通風實驗室化驗粉塵分散度,每半年采集塵樣送集團公司通風實驗室03manbetx 粉塵遊離SiO2的含量。
第八條 附則
1、對正常回采的工作麵(底分層開采的除外),通風區都必須按規定進行煤體注水,並對注水效果進行考察。
2、實行放炮作業的采掘工作麵,應實行濕式打眼和使用水炮泥。
3、井下每位職工必須按規定佩戴個體防護工具,行政科必須按規定及時做好個體防護工具的發放工作。
4、通風科、通風區要及時做好有關防治粉塵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和使用,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整理03manbetx 工作。
5、物質管理、企管、綜機、財務等部門要確保有關防塵所需材料、器材、設備的供應工作。
6、通風科、安監處、通風區每旬對井下所有單位的綜合防塵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按《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規定處罰辦法》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