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海孜礦“12。27”頂板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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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03manbetx
2008年12月27日19時35分,海孜煤電公司掘進三區在1031改選施工抬棚作業時,工人代誌言被冒落的矸石砸傷,經井下現場搶救無效死亡。一、02manbetx.com
經過1031改造切眼於12月8日開始拔門施工,至12月27日已施工54米,該巷道采用工字鋼棚支護,梁3.2米、腿2.4米,跟頂施工。由於迎頭遇到DF38斷層(落差2-24米),礦有關部門決定退後6米拔門改變方向施工風巷。
12月27日中班,掘進三區8隊出鄞12人,工長李思宜(值班)安排當班扶抬棚,技術員鄧倫著跟班,跟班副工長孟慶好帶領趙燁、馬兆宣、李增、宋忠良、代誌言5人扶抬棚,其餘人員安排其它工作。15:10分左右,副工長孟慶好發現木垛料不夠,決定臨時采取2根前探梁托住,然後從外向裏逐架拿左幫的原棚腿,19:30左右當拿到第5架(最後一架)時,頂板突然冒落,冒落一快長2600MM、寬2500mm、厚1200mm的矸石將抬棚推垮,代誌言躲避不及被矸石推到左幫埋住,20:14分搶救人員將其扒出,以搶救無效死亡。二、02manbetx.com
原因:(1)、違章作業。沒有認真執行01manbetx
、措施。特別在斷層帶撥門的情況下,安全措施沒有得到落實。(2)、違章指揮。在施工材料不足,不具備安全生產的情況下,領導幹部指揮冒險施工。(3)、沒有執行跟班帶班製度。區管理幹部對特殊地段施工沒有重點管理,施工抬棚時副區長以上幹部不在現場。業務部門及安監部門未對施工現場進行有效監管。(4)、隱患排查不認真。安全確認製度未得到有效地執行,對重大危險源缺少辯識能力。(5)、安全互保、聯保、自保製度沒有落實。(6)、安全監察不到位。在礦井改製重組期間,取消了所有小班專職安檢員,安檢人員配備嚴重不足,現場安全監察流於形式。經查當班竟然未安排安監員到現場安全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