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長(經理)月度“一通三防”述職規定
礦長(經理)月度“一通三防”述職規定
為進一步強化礦區“一通三防”工作,切實貫徹“可保盡保、應抽盡抽”的瓦斯綜合治理戰略,保障集團公司“建大礦、辦大電、做資本”戰略目標的順利實現,確保安全生產,根據集團公司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安全專項會議精神,各生產礦井(公司)的礦長(經理),必須將本單位的“—通三防”情況,按月定期向集團公司書麵述職。現將有關事宜確定如下:
第一條 述職內容
(一)“一通三防”齊抓共管責任製的落實情況。重點是生產、掘進、機電、安全副職的“一通三防”齊抓共管責任製落實情況。
(二)“一通三防”人、財、物投入情況。針對礦井“一通三防”存在問題,是否要求增加投入。
(三)“一通三防”現場管理情況。是否存在“一通三防”安全隱患、死角,現場管理是否到位。
(四)“一通三防”02manbetx.com
責任追究情況。主要對瓦斯超限、自然發火、放炮等“一通三防”02manbetx.com
的追查處理。
(五)一通三防工程的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解決方案。
(六)下月“一通三防”工作重點及主要工作安排,是否存在問題,采取什麼措施。
第二條 具體要求
(一)述職報告必須由礦長(經理)親自手寫,嚴禁打印。
(二)述職報告要於當月月底前用傳真報集團公司調度室,由調度室複印後呈報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總工程師、生產和安全副總經理、通風副總工程師。送發安監局、瓦斯地質管理研究院、生產技術部、紀委、黨委工作部。
(三)由瓦地院牽頭,組織對礦長(經理)述職報告進行批複,批複意見報請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總工程師審批後下發有關單位,瓦地院負責對批複意見進行督促落實和跟蹤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