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礦業集團礦井發火防治管理規定
淮南礦業集團礦井發火防治管理規定
總 則
各礦井、公司、謝李及各礦井建設項目部,為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加強防治自然發火管理,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礦井防滅火規範》要求,特製訂本規定。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生產和在建礦井必須製定礦井防火措施;礦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分管領導要高度重視礦井防滅火工作,從人、財、物方麵給予保證。配齊防火工作所需的儀器、設備;建立起專門的防滅火隊伍,配齊人員。
第二條 礦井在安排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計劃時,必須同時安排防滅火工作計劃。
第三條 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進行燒焊作業,需燒焊作業時,必須編製專門的安全措施,經有關領導和部門批準後,方可進行。
第四條 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必須裝入蓋嚴的鐵桶內,由專人押運送至使用地點。使用的剩餘部分必須運回地麵,嚴禁在井下存放。
第五條 井下每一生產水平均要按規定設立消防材料庫,井下爆破材料庫、機電設備和檢修峒室、井底車場、使用帶式輸送機或液壓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麵附近,應備有滅火器材。器材的數量、規格和存放地點以及消防材料庫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在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確定,並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節 開采自燃傾向性煤層
第六條 凡開采自然發火的煤層,必須有防治自然發火措施,采掘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中要有防治自然發火的專項內容,明確防治自然發火的具體措施,並嚴格執行。
1、有自燃傾向性的采煤工作麵,過斷層或異常帶時,必須編製專門的防火措施,發現有自燃隱患時,必須采取針對性措施。
2、礦井必須編製針對高冒處、揭煤處的防滅火措施,加強管理,並設牌檢查並建立台帳,定期取樣化驗,發現隱患的要立即彙報處理。
3、采區設計中必須有防火設計,對巷道布置、煤柱尺寸、工作麵停采線、灌漿係統、預築防火牆位置以及采掘順序等都必須詳細說明。
4、沿空掘巷要編製專門的防火措施,並報集團公司備案。掘進時要邊掘邊打鑽補漿,防止老塘漏風。沿空留巷必須編製專門設計和防火安全措施並報集團公司批準。
5、對分層開采的回采工作麵,嚴格跟頂回采。對綜放工作麵,要嚴格跟底回采。所有采煤工作麵都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煤炭回收率,減少老塘浮煤和遺煤。采煤麵回采作業01manbetx
中必須有專門的防火措施,回采完畢後,要及時充滿填實上、下隅角,通風部門要及時調整風量,采取均壓措施,減小老塘漏風;礦上要集中力量及時撤除設備,及時封閉、灌漿。
6、實行分區通風,利用均壓技術盡量減少回采工作麵的進、回風兩端風壓差。通風設施均應按防滅火的要求正確選擇位置,避免增加漏風。
7、新區中厚煤層的綜放工作麵、孔李公司的急傾斜采煤工作麵,回采過程中必須進行隨采隨灌(注氮)和頂板注漿防火措施;收作時要提前在工作麵做鑽場,做好針對性預防措施
8、所有工作麵回采收作後,必須在45天內封閉、灌漿。
第三節 灌漿和注氮係統
第七條 礦井必須按規定建立起灌漿係統和注氮係統,並能滿足礦井防滅火需要。
1、礦井必須按規定繪製防火灌漿係統圖和注氮係統圖。圖上必須標明管路的尺寸、注漿(氮)地點、灌漿站(注氮車間)位置、係統能力、火區和封閉牆位置等。
2、所有回采工作麵灌漿(注氮)係統要與回采工作麵同時移交生產,采煤工作麵上下順匝槽外口必須敷設灌漿管路,否則不得生產;具備注氮條件的礦井,綜采(放)工作麵回采前必須具備注氮條件。
3、采區灌漿幹管直徑不得小於100mm,工作麵灌漿管直徑不得小於50mm,並每旬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檢查要有記錄。
4、地麵灌漿站采用機械攪拌,黃土製漿,必要時添加阻化劑,保證灌漿質量,漿液土水比不低於1:5。
5、礦要加強灌漿(注氮)設施的維護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擅自關閉、損壞及拆卸灌漿(注氮)管路。
6。采用注氮方式防滅火時,必須保證氮氣濃度在97%以上,氮氣源穩定可靠;有能連續監測采空區氣體成分變化的束管監測係統,有固定或移動的溫度觀測站(點),有專人定期監測、03manbetx
和整理有關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第四節 井下封閉牆
第八條井下封閉牆施工要有安全措施,施工質量要符合質量標準。
1、用不然性材料建築,嚴密不漏風。
2、井下封閉牆牆前5m內無雜物、積水和淤泥,支架完好,無片幫、冒頂;牆外巷道加強支護並清理幹淨。巷道口要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封閉牆實行圖、牌、板和台帳管理。
3、封閉牆周邊要掏槽,見硬底硬幫與煤岩接實,並抹有不少於0.1m的邊裙。
4、封閉牆內有水的要設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然發火煤層的采空區密閉牆要設觀察孔、措施孔,孔口要封賭嚴密
5、牆麵平整(1m內凸凹不大於10mm,料石勾縫除外);無裂縫(雷管腳線不能插入)重縫和空縫。
6、新施工的采空區封閉牆要及時灌漿、灌滿為止,井下所有封閉牆均要補漿,減少采空區漏風。
第五節 建立自然發火的監測與預測預報製度
第九條 回采工作麵、收作麵、采空區及其它有自然發火的煤柱、高冒處,均應建立自然發火預測預報,發現隱患,及時彙報處理。
第十條 建立起井下采空區封閉牆管理台帳製度,所有的封閉牆每周至少巡回檢查一次,發現自然隱患的,每小班至少檢查一次,並定期取樣化驗03manbetx
;檢查項目包括T、C0、CH4、C0和水溫。封閉牆有脫坯、壓壞或其它現象造成漏風的,要及時修複。密閉牆前要設置刪欄、揭示警標、說明牌板和檢查箱。
第十一條 凡開采自然發火的煤層,均要開展火災的預測預報工作。回風係統按規定安設CO探頭,綜采工作麵,放頂煤工作麵和分層開采的中底區工作麵及其回風流必須每天檢查一次C0、T,有自然發火隱患的采掘而要編製專門的防火措施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十二條 井下各工作地點嚴禁一氧化碳超限作業,當一氧化碳濃度超過24PPM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如發現自然發火征兆(巷道溫度、濕度增高、出現霧氣、煤壁掛汗、有煤油味、汽油味等),自然發火隱患或出現高溫點(煤體氧化、溫度上升至35℃以上)都必須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工作麵采空區、抽采鑽場以及順層抽采(可查抽排管出口氣體)等地點必須每周檢查一次C0、T、CH4、C02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彙報處理,並加強檢查,每小班至少檢查一次。
第六節 火區管理
第十四條 建立火災報告製度,礦井發生火災時,立即組織搶救,並向集團公司調度彙報。同時還應向集團公司呈報火災報告書。
第十五條 礦井必須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注明所有火區和曾經發火的地點,每一處火區要按形成的先後順序進行編號並建立火區管理卡;火區位置關係圖和火區管理卡片由礦通風部門永久保存。
第十六條 凡沒有注銷的火區,每天至少檢查一次C0、T、CH4、C02、水溫,每周至少取樣化驗一次,並建立檢查台帳。
第十七條 在火區附近進行采掘工作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礦井防滅火規範》要求,並編製專門的防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