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規程的編製、審批及貫徹執行管理規定
01manbetx 01manbetx 的編製、審批及貫徹執行管理規定
第三十九條01manbetx 01manbetx 編製範圍:
1、公司上下所有生產在用的機電設備;
2、公司上下特殊工種(機電設備司機除外);
第四十條 公司各種機電設備01manbetx 01manbetx 由機電部門統一負責編製,01manbetx 01manbetx 應根據公司整體設計要求和機電設備配置計劃及工作計劃提前一個月編製完成,由機電部牽頭組織會審,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
第四十一條 機電設備操作規程編製的依據為《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技術性能說明書及設備使用維護說明書等。
第四十二條 特殊工種操作規程由主管業務部室負責編製,應根據現場作業工種的技術要求高低、操作難易程序、工序複雜與否、職工整體素質和操作熟練程度等進行特殊工程操作規程的編製。
第四十三條 編製好的操作規程,主管業務部室主任工程師審核簽字後交總工辦,總工辦對操作規程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後,由主管部室及時組織會審,會審由總工程師主持。參加會審的人員有:有關公司領導、專業副總工程師以及有關業務部門具有主任工程師以上職稱的人員、施工單位的隊長、技術員。會審時提出修改和補充意見,隊技術員及時填寫會審記錄,會審定稿後與會人員方可在文本上簽字,由總工程師批準後生效,批準後的操作規程必須打印蓋章,做到裝訂整齊,圖文清晰。禁止以“傳閱”的方式審批操作規程。
第四十四條 操作規程的內容應明確主題內容與使用範圍 引用標準,技術要求,操作程序及要領,說明作業要點,製定安全措施等。
第四十五條 對操作規程的具體內容,在執行中不適應具體情況需要補充修改時,由施工隊提出意見,主管業務部門審核,專業副總把關,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後實施。
第四十六條 大型機電設備操作規程除打印發放貫徹外,還應在機房、硐室懸掛張貼。
第四十七條 操作規程應每隔三至六個月定期向操作人員貫徹學習,建立培訓製度。若設備技術改造、設備更新換代、施工工藝改變,必須重新製定操作規程。
第四十八條 機電部負責組織對生產在用機電設備的操作規程複查,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專業對特殊工程的操作規程複查,每年至少一次。
第四十九條 操作規程在執行期間,各單位要製定培訓計劃,每隔三至六個月定期組織各工種進行操作規程的培訓,並做好記錄。新設備、新工藝在使用與推廣前,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