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兗礦杯”全國煤炭行業職業技能大賽比賽《采煤機司機》比賽方案
一、比賽項目
采煤機司機(個人項目)
二、參賽對象
現從事煤礦綜采(放)綜合機械化采煤生產,使用電牽引采煤機,並取得《采煤機司機崗位資格證》的采煤機司機。
三、比賽組織辦法
(一)比賽方式及分值構成
“兗礦杯”全國煤炭行業職業技能大賽綜采司機比賽,分為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包括故障03manbetx 判斷)考試兩部分進行。理論考試分數占總成績的30%,實際操作成績占總成績的70%。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均以采煤機司機高級工的應知應會為基礎,並包含部分技師應掌握的內容。兩項成績之和即總成績優異者,方可進入前10名受表彰名次排序。
(二)參賽選手要求
參賽選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身份證)。
2.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畢業證)。
3.采煤機司機崗位(崗位證)
4.取得國家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及以上者。
(三)參賽選手人數
根據綜采司機實際比賽項目具體內容等情況,采煤機司機參賽選手總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60人。
(四)代表隊組成
參賽代表隊組成以礦業集團為單位組成,根據礦業集團生產規模選派1~2名代表參加比賽。每個代表隊由一名技術指導負責,每單位(全部工種)可指派一名領隊。
(五)報名方式
參賽代表隊以礦業集團為單位報名。參賽選手報名參賽時,應持本人身份證、采煤機司機資格證、高級工及以上資格證。
四、比賽時間
比賽時間為2009年9月,具體時間待定。
五、理論考試
(一)方式
理論考試試題由煤炭工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專家組專家進行命題。理論考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
(二)地點
兗礦集團,具體地點待定。
(三)考試所用時間
理論考試時間為90分鍾。
(四)命題範圍及參考資料
命題範圍以高級工的應知應會為基礎,並包含部分技師應掌握的內容。
參考資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礦鑒定指導中心教材(初級、中級、高級)《采煤機司機》(煤炭工業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D5581 ISBN28005)。
2.《煤炭工人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煤炭工業出版社。
4.MGTY400/930—3.3D型電牽引采煤機使用說明書,太原礦山機器集團公司。
六、操作比賽
(一)比賽項目、標準和評分辦法
1.比賽項目
比賽選用MGTY400/930—3.3D型電牽引采煤機,實際操作考核內容按采煤機開機前安全檢查、開機運行及故障03manbetx 判斷。比賽時間為40分鍾,比賽項目分三個進行。
(1)開機前安全檢查
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2006年出版)要求完成采煤機開機前的安全檢查,並向裁判口述檢查內容。
(2)故障03manbetx 判斷
根據預先設定的故障現象,03manbetx 判斷故障原因,並向裁判口述故障原因。
(3)開機運行
待工作人員處理完故障後,參賽選手根據操作要求,按操作程序進行采煤機割煤操作,割煤操作要求割頂煤和割低煤尺寸,由左向右行走15米,到右停止位置後再向左行走至左停止位置,最後按操作要求在左停止位置正常停機。
2.比賽標準和評分辦法:
(1)開機前檢查及口述檢查內容共15分,隨檢查隨口述。按檢查項目規定分數評分,檢查項目或口述項目不全分項扣分,直至扣完該題分為止。
(2)開機操作25分。按操作程序規定分數評分,操作正確得分,操作不正確分項扣分,直至扣完該題分為止。
(3)分析判斷故障40分。每位參賽選手分析判斷機械、液壓、電氣係統共4個故障,分析判斷正確並向裁判口述準確得分,分析判斷不正確或口述不準確分項扣分,直至扣完該題分為止。
(4)停機操作10分。按操作程序規定分數評分,操作正確得分,操作不正確分項扣分,直至扣完該題分為止。
如參賽選手不能完成故障判斷,可向裁判聲明並進行下麵的操作,但酌情扣分。
(5)安全要求10分。比賽過程中杜絕輕傷及以上02manbetx.com ,不得損壞設備,不得違章作業。損壞設備或違章作業一次扣5分,嚴重者取消參賽選手比賽資格。出現輕傷終止比賽,並取消參賽選手比賽資格。
比賽時間為40分鍾。參賽選手完成全部操作後,舉手向裁判員報告並記錄時間,參賽選手每提前完成1分鍾獎1分,最高獎勵分不得超過5分。
(二)比賽時間和地點
理論考試及開幕式一天,實際操作比賽時間三天,閱卷、實際操作綜合評判、閉幕式及表彰大會一天,共計五天。
比賽地點設置在兗礦集團機電設備製造廠采掘分廠,該分廠建築麵積約3000平方米,可同時設置兩組考場。
(三)場地準備
比賽場地設置兩個,分別鋪設兩段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和兩台MGTY400/930—3.3D型電牽引采煤機機組。兩組比賽同時進行實際操作比賽,每組每天按一班進行。
(四)比賽程序
⒈由裁判長宣布比賽開幕。
⒉由比賽工作人員負責參賽選手檢錄。
⒊由裁判員和安全責任人對賽場和參賽選手進行檢查:賽場條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選手著裝及安全防護是否符安全規定要求,參賽證和崗位工種證與參賽本人是否相符。
⒋由裁判長負責組織抽簽,記錄員記錄抽簽結果。
⒌裁判長按抽簽結果叫號,參賽選手進入比賽場地做好比賽準備。
⒍比賽前裁判長喊“準備”,正式開始比賽以哨聲為準,並開始計時。
⒎操作工序結束後,參賽選手舉手向裁判長報告“操作完畢”。記錄員記錄時間。
⒏裁判員評定比賽分項成績。
⒐裁判長宣布比賽結束。
(五)比賽規則
1.參賽選手必須按時到達指定比武現場,遲到15分鍾以上者取消其比賽資格。
2.參賽選手按比武項目需要自帶個人用的防護用品、儀表、工具等。
3.參賽選手按井下要求著裝和佩帶安全防護用品,遵守井下01manbetx 01manbetx 。
4.比武次序、地點等抽簽決定,抽簽後參賽選手不能要求變更。
5.現場實際操作比武時,參賽選手必須佩帶比武準考證和崗位工作證(理論考試時必須佩帶身份證、準考證和崗位工作證)。
6.操作前參賽選手要了解考核的要求,檢查和準備使用的儀表、工具及配件等,如有問題應向裁判長聲明,申請解釋或解決。
7.準備工作完成後,向裁判長聲明,由裁判長下令開始操作並開始計時。
8.比武開始後,參賽選手不得離開比武現場,非參賽人員和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比武現場。
9.參賽選手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2006年版)進行操作,並執行《煤礦工人技術01manbetx 》(2002年版)。
10.當比賽現場發現有危及人身和設備的不安全因素時,裁判長有權決定終止比武進行。
11.參賽選手認為本人、本組全部完成比武內容時,需到裁判席向裁判長報告,比武結束時間一律以報告時的時間為準。
12.宣布比武結束後,參賽選手不準再做任何修改,並必須離開比武現場。否則,取消其比武成績。
13.賽前參賽選手一律不準喝酒,否則取消比武資格。
14.參賽選手必須服從裁判,對裁判有異議時,提請裁判長裁決,重大問題由總裁判長裁決。
15.考評人員要嚴格按評分標準評判,未經裁判長同意,不準隨意變更評分標準。
16.理論考試和技能操作均按百分製記分,最後分別按30%和70%折算記入總成績。
七、組織機構
(一)比賽領導組織
比賽領導機構待定
(二)理論考試組織機構
理論考試監考人員2人(業務人員)
領導機構及巡考人員待定
(三)操作比賽組織機構
⒈裁判組
總裁判長1人
副總裁判長1人
裁判員12人(每組5人,2人候補)
記錄員2人
業務工作人員10人(電氣4人、機械2人、液壓2人,電氣和機械候補各1人)
引導員、醫護人員等待定
⒉安全保衛組
組 長:待定
副組長:待定
成 員:兗礦集團機電設備製造廠10人
(四)考務保密組
組 長:待定
副組長:待定
成 員:待定
⒋宣傳後勤組
組 長: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