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材車輛斜巷運輸管理規定
長材車輛斜巷運輸管理規定
一、長材車下放或提升前,把鉤工必須檢查長材車是否綁紮牢固、可靠,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通知調度室,說明情況,派人處理。
二、長材車下放或提升前,把鉤工要對連接裝置、鉤頭以及15米內的鋼絲繩等進行詳細檢查,必須完好、安全、可靠。
三、下放或提升長材前,信號把鉤工應事先通知絞車司機,說明情況,控製車速,慢提慢放。
四、下放或提升長材車輛,必須捆綁牢固,分提分運,嚴禁與空、重車混提,凡不符合要求的,信號工不得發出開車信號。
五、長材裝車時,要求選用完好的車輛,車兩頭要裝勻稱,不能出現“一頭沉”現象。
六、裝運鐵道時,用破股鋼絲繩捆紮牢固,並通過鐵道一端的孔把鐵道牢固串綁起來,或封堵;當裝運管子、單體等材料時,要求兩端用皮帶等做堵頭封堵,防止運行時滑脫,同時要用鋼絲繩或鏈條綁緊固牢在車輛上。
七、 根據所運長材長度確定下墊厚方木的尺寸(方木需與花車連接牢固),方木厚度要確保在上、下平台變坡處順利通過,車輛摘掛鉤頭方便。
八、 對絞車運行速度的要求:液壓絞車不超過1.5米/秒;小絞車不超過1米/秒。
九、長材車的連接必須使用鉤頭連接,且單車提放,長材車的捆綁固定由各使用或回收單位負責,斜巷運輸軌道管理單位監督。
十、 對於超長、超重等特殊長材車的下放或提升,應製定專項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十一、本規定適用於所有斜坡長材車輛運輸管理。
本規定其它未盡事宜執行<<黑玉煤礦軌道運輸安全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