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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招、議標及合同管理辦法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2-08-20 09:28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煤礦招、議標及合同管理辦法

  1總則

  1.1為進一步規範煤礦招、議標行為,在煤礦建立公平、公正的招投標管理機製和公正的評標準則,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加強工程、采購及修理等項目造價管理,提高投資效益。根據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法律法規,製定本辦法。

  1.2煤礦招標項目範圍:公司領導及供銷部批準範圍內的工程施工、技術服務項目、設備、材料購置、機械加工、設備外委修理、廢品銷售等。

  1.3煤礦負責標的金額在10萬元以內(不含10萬元)的單位工程設計、施工、招投標管理工作。

  限額以上的項目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按審批意見執行。

  1.4根據項目性質、規模和投標人數量的情況,煤礦的項目招標可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以向社會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有資質能力的法人或組織參加投標;邀請招標,應向三個(含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邀請其參加投標。

  1.5煤礦所有招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信的原則。

  1.6招標工作需具備下述相關條件,招標工作才能進行,否則,不予辦理,影響工作時,由項目單位(項目單位指:申請辦理招議標的相關科室。以下簡稱:項目單位)負責。

  1.6.1項目單位需編製項目申請,並經分管礦領導及礦長審批,申請應注明招標或議標意向(指:指定具體的事項(如:土建工程、材料購置、設備購置、設備修理、備品備件購置、加工製作、修理等)、品牌、規格、數量、質量等信息、時間要求;招標時:選擇三家(含三家)以上投標人,且注明投標單位的具體名稱;議標時,應明確注明相關單位的具體名稱。

  1.6.2土建工程、加工製作(含零星加工),應有施工圖紙和施工圖預算,配套的技術文件、要求等。

  1.6.3設備外委修理要有具體的修理內容、技術要求、數量信息等。

  1.6.4設備(器材)及材料采購要有具體的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及數量信息等。

  1.6.5項目單位已進行市場調查,並收集到必要的產品銷售單位、市場價格信息等。

  1.7礦定於每月3日4日、14日15日、25日—26日集中進行招、議標工作,屆時相關單位應提前5天與企管科聯係,並送交有關資料,以備礦準備招標事宜,否則,不予辦理,影響工作時,由項目單位負責。

  2招、議標組織及工作職責

  2.1煤礦成立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

  2.1.2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礦長

  副組長:各分管副礦長

  成 員:供應、企管、機電、生產、財務、黨群科長及項目單位相關人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供應科。

  2.1.3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職責

  2.1.3.1根據招標項目性質和規模確定招標方式;

  2.1.3.2確認招標文件、評標方法和標底;

  2.1.3.3確定評標成員(由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成員、煤礦評標專家庫的相關人員組成。招標時參與評標的人員根據項目性質屆時確定);

  2.1.3.4組織發售標書和招、議標會議,負責招、議標會議記錄及招、投標文件、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

  2.1.3.5聽取投標人的標書報告;

  2.1.3.6審閱投標文件並質疑與項目投標內容相關的問題;

  2.1.3.7根據評標辦法對投標人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定;

  2.1.3.8形成書麵評標報告,推薦第一、第二候選中標單位;

  2.1.3.9向評標領導小組彙報評標結果;

  2.1.3.10通知中標單位。

  3招、議標會議的組織

  3.1由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

  3.2供應科負責會議場所準備及召集參會人員,負責會議記錄、資料整理等工作。

  4招標工作管理

  4.1外委修理、物資采購(含一般配件購置)項目由供應科提出書麵申請;設備購置(含關鍵設備配件)、外委加工等項目由機電科提出書麵申請;工程項目、服務項目由項目單位提出申請,並完成1.5條款要求。

  經過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履行完招標程序後,報請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組長審批後執行。

  4.2安全生產過程中急需的材料、設備購置、外委修理及加工等項目,在不具備1.6條款所規定的招標條件時,由項目單位以書麵申請(申請應注明:急需原因、數量、價格等重要信息)形式,報經分管礦領導及礦長審批後辦理(指簽訂合同或協議及落實合同)。

  4.3需要到指定廠家進行拆檢才能確定修理內容及定價的設備修理項目,由機電科組織,黨群科、設備使用單位、機修廠相關人員參加現場拆檢及確認修理項目、商談修理價格等。回礦後由機電科編寫外委修理報告,參與人員簽字認可後,報經分管礦領導及礦長審批後辦理修理事宜(指簽訂合同或協議及落實合同)。

  4.4招標前期準備

  4.4.1檢查招標項目是否達到招標條件。

  4.4.2根據招標小組組長審批意見,擬定招標方案、推薦招標方式。

  4.4.3對潛在的投標人進行調查。

  4.4.4預審潛在投標人投標資格(投標前由項目單位及黨群科負責預審,並在《潛在投標(議標)人資格審查表》上簽字)。

  4.4.5根據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意見,向有資格的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函,或向社會發出招標公告。

  4.4.6根據國家、行業管理有關招、投標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技術文件等起草項目招標文件和評標辦法,招標文件應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要求、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及準備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等。

  7、招標文件和評標辦法由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組長批準。

  4.5組織發售標書

  4.5.1向投標人發售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和其他相關的技術資料。每次收取投標人資料費200元,作為評委評標費;評標費支出時,應報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組長批準。

  4.5.2收取投標人投標押金,收取標準:5萬元以下的項目收取押金1000元,5萬元以上(含5萬元)至10萬元以下的項目收取押金5000元,10萬以上的項目收取1萬元。定標後,退還未中標單位的押金,中標單位的押金待其履行完合同後退還。

  4.5.3組織投標人進行現場勘察(必要時)。

  4.5.4對投標人提出的疑問進行口頭(或書麵)答疑。

  4.6組織編製標底

  4.6.1工程施工標底的編製工作由礦企管科負責編製;物資采購、外委修理等項目的標底由供應科負責編製;關鍵設備外委修理、外圍加工等項目的標底由機電科負責編製;其他項目,由項目單位負責編製。

  4.6.2標底經過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認定後,由黨群科參與密封,加蓋黨群科和企管科公章後由招標辦公室保存。

  4.6.3標底應密封保存至開標,所有接觸過標底的人員均負有保密義務。

  4.7開、評標及定標

  4.7.1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在招標文件預先確定的地點公開進行開標,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通知評標委員會成員準時參加。

  4.7.2開標過程應該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所有參加開標人員應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名,並應記錄整個開標過程並存檔備查。具體開標過程如下:

  4.7.2.1由礦黨群科和投標人或其推選的代表共同對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進行檢查;

  4.7.2.2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當眾啟封投標人標書;

  4.7.2.3各投標人分別介紹投標書內容;

  4.7.2.4評委會成員對投標書的內容進行質疑;

  4.7.2.5投標人對評委質疑做出口頭或書麵答複;

  4.7.2.6采取議標形式時,要求投標人二次報價及優惠條件承諾;

  4.7.2.7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根據評標辦法進行評標,設有標底的必須參考標底;

  4.7.2.9招議標工作結束後,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編報《招、議標結果報告》,並推薦第一、第二候選中標單位,由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組長最終確定中標單位;

  4.7.3由項目單位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4.7.4所有開、評、定標過程中的相關文字材料,由礦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整理,交由礦檔案室歸檔保存。

  4.7.5如經過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評審,認為投標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報請礦對外經濟活動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後,可以否決本次投標結果,且重新依據本程序另行組織招標活動。

  4.7.6開、評標過程中,下列情況視為廢標

  4.7.6.1投標書未密封。

  4.7.6.2無法人(單位)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簽字或印章。

  4.7.6.3未按規定的內容填寫、有塗改或字跡撩草、辨認不清者。

  4.7.6.4逾期送達者。

  4.7.6.5開標後投標人未按時參加開標會議。

  5合同的管理

  5.1合同的起草、會簽、簽訂

  5.1.1各項目的合同或協議起草,由相關的項目單位負責起草。

  合同或協議正式簽字蓋章前,黨群科應進行審核並與相關科室(黨群科、供應科、財務科、項目單位及企管科)會簽後送交龍門煤業公司相關領導審批。

  5.1.2除礦長外,其他人員必須取得礦長的授權後方可在對外合同(或協議)會簽單上代簽。

  5.1.3礦實行合同會審製度,合同製作完畢,項目單位應指定專人在5個工作日內持合同、《中標通知書》或《合同會談紀要》等一並送交業務部門會簽,必要時可以請公正機關、工商公正或鑒定(由行政辦公室辦理)。未經會簽的合同或未經礦長同意,簽章部門不得蓋章。合同內容與評標報告有出入的,經辦單位送審時應有詳細的書麵情況說明。

  5.2合同或協議的保管

  5.2.1合同正本或協議原件及相關附件(投標文件、投標書、報價單等)交由礦檔案室存檔,且按檔案管理製度管理。

  5.2.2財務科、企管部各保存一份合同,項目單位留存合同副本或複印件,作為合同履行過程監督參考的依據。各科室應建立內部管理製度,並設專人(或兼職人員)管理有關合同。

  5.3合同或協議應包含的內容及要求

  5.3.1合同標的數量、計量標準和計量方法應準確,質量標準應明確具體。

  5.3.2合同價款、稅金或酬金應具體、準確。

  5.3.3合同的簽訂日期,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應明確。

  5.3.4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違約責任。

  5.3.5明確解決爭議的解決方式。

  5.3.6合同的文字表述要準確、嚴密,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5.3.7建設工程應注明驗收標準及參考的規範及質量檢驗標準等。

  5.3.8合同應注明質保期限及質保金,付款方式等。

  5.3.9建設工程應明確材料購置、質量驗收、鑒定等要求,並明確相關責任,明確驗收程序等。

  5.3.10購置合同應明確包裝質量要求、運費承擔方及交貨地點等。

  5.3.11對合同中需要檢驗的項目,應注明檢驗標準、方法、檢驗比例及對質量存在缺陷時的解決方法及明確責任承擔方。

  5.3.12建築工程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使用風、水、電是否計費,如計費,應明確計費計價標準。

  5.3.13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安全責任。

  5.3.14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違約責任。

  6合同的履行

  6.1合同簽訂後,由項目單位負責完成以下工作:按合同約定監督、落實合同項目的實施;項目竣工(或交付使用、貨物到礦)後,負責組織驗收工作,辦理竣工(或交接)、驗收手續;質保期結束時,負責項目質保期期間的質量鑒定工作等。

  7獎 罰

  7.1對在招標過程中泄露標底的人員,每次處罰責任人1000元,造成較大影響時,並按有關規定給與行政處理,直至交與司法部門處理。在招標過程中,工作人員沒有發生違章違紀事件,較好地完成招標工作,並通過招標工作為礦節約較多費用時,每半年對參加招標的人員獎勵一次,由企管科製表,報礦長審核後發放。

  8附 則

  8.1其它未盡事宜按洛陽龍門煤業有限公司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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