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勞動防護用品采購計劃、驗收、保管製度
煤礦勞動防護用品采購計劃、驗收、保管製度
1、供應科對全礦勞動防護用品實現統一計劃、統一組織、統一分配、統一調度、統一管理。
2、礦內各單位必須在每月16日前編報勞動防護用品申請計劃,編製完畢後報企管科,企管科在20日前將審核後的勞動防護用品計劃轉交給供應科,供應科於23日之前報分管領導審批。
3、在規定期限內不提報勞動防護用品申請計劃,罰單位主要負責人100元,並因此而造成影響生產由本隊負責。
4、特殊情況下月中必須追加計劃時按上述程序辦理。
5、勞動防護用品采購必須依據批複的計劃進行。
6、勞動防護用品到礦後嚴格執計劃員、質檢員、保管員共同驗收入庫的管理方法,確認質量、數量無誤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7、驗收人員必須依定合同或有關供應計劃為依據,計劃外或合同外物資一律不得入庫。
8、驗收入庫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嚴把質量關,要檢查安全標誌合格證準用證,對無產品許可證、無合格證、無煤礦勞動安全標誌產品嚴禁流入礦內,質檢員做好入庫質量證明文件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9、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對照合同、計劃經過認真清點確認無誤後入庫,並做好到貨記錄,對不吻合的,必須通報主管科長。
10、驗收入庫工作必須嚴格執行計劃、采購、驗收責任追究製度。
11、勞動防護用品入庫必須開箱點數,當天驗收完畢。
12、驗收過程中發現質量、數量、規格與憑證不符合的要妥善保管,及時報告有關人員拿出處理意見,並做好記錄。
13、勞動防護用品庫房要保持清潔衛生,做到“五淨”貨物碼放做到“三條線”“五五擺放”“上蓋下墊”。
14、注意物資的保養保管,保持庫房通風良好,對易黴變的物資要做到勤翻動。
15、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不許白條出庫。
16、搞好防火、防鼠、防盜工作,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不受損失。
二O一一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