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物資回收、修舊利廢管理辦法
煤礦物資回收、修舊利廢管理辦法
為加強我礦材料管理,進一步明確職能科室和基層區隊材料管理職責和範圍,規範材料回收、修舊利廢管理程序,以實現材料零浪費,達到節支降耗,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之目的,特製定本辦法。
1、廢舊物資回收由企管科管理,供應科設立廢舊物資倉庫。執行誰發放,誰回收,誰管理的原則,落實崗位責任製。回收時由企管科進行利用價值鑒定
2庫管員要建立廢舊物資管理台賬,分類、分單位彙總,做到帳目規範、清晰,準確。
3、廢舊物資要分類碼放整齊,不堆積,有層次。
4、物資領用發放嚴格執行交舊領新製度,庫管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把關。材料領用發放前必須先交舊,後發料,交領數量對應。對應交丟失的關鍵材料、配件等,以單位數量價格考核,按照丟失部分原值等額賠償;具體考核按照《煤礦材料管理辦法》執行。
5、交舊物資範圍為供應科倉庫直接管理發放給使用單位的材料配件等,由供應科核定使用單位基本存量周轉數量。回收物資明細見《煤礦材料管理辦法》附表。
6、每月月末供應科庫管員根據廢舊物資回收狀態,彙總分類報表上報企管科。企管科積極組織礦機修廠修理或由供應科外委進行加工、修理,以便使有複用價值的廢舊物資、配件早日投入使用。
7、修複的物資經機電科、生產科、供應科、企管科共同驗收後,作入帳記帳處理。
8、廢舊物資回收現場管理由企管科、生產科、機電科等相關部門對廢舊材料進行鑒定,建立廢舊物資回收獎罰製度,共同促進管理升級。
9、庫管員建立修複物資台帳,按正常程序領發計帳,傳遞料單,月底填報報表上報企管科。
10、報廢物資由公司、礦相關技術部門進行質量鑒定後,按照報廢規定進行處理。
11、企管科及時對升井可修複物資根據生產情況編製下發修舊物資計劃,企管科每季度對下發修舊利廢指標進行考核,並按照超節10%對供應科、企管科進行獎罰。
12、 供應科每月5日、15日及25日分別編製一份可複用舊物資報表,並報送生產科、機電科及企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