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爆炸材料防火、警衛製度
煤礦爆炸材料防火、警衛製度
1、爆炸材料到礦後保衛科派專人到現場看押,設立警衛線,閑雜人員不得進入警衛線內,爆炸材料入井前不得中途退場,否則對責任單位處300元以下罰款,對責任人處100元以下罰款。
2、嚴格認真執行《消防法》和我礦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堅持“消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自覺做好消防工作。
3、火藥庫班長為防火第一責任人,全麵負責火藥庫防火工作,落實各項防火設備和檢查製度,並製定防火措施。
4、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經消防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做到四懂四會,不準穿化纖衣物,嚴禁攜帶香煙及點火物品入庫。
5、爆炸材料庫內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有滅火器、沙箱、水桶、消防鍁等設備和設施,火藥庫管理員對庫內消防器材要定期做好日常保養和維護工作,如發現過期、失效,應及時向保衛科反映並立即更換,保證消防器材處於最佳狀態,各班工作人員都要學會使用報火警,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能撲救初起火災。
6、庫內不準堆放易燃物品和雜物,要具備足夠的通風量,保證消防水源暢通,水溝流暢,發現隱患要立即彙報,及時處理。
7、嚴禁明火作業和存放易燃物品,如發現隱情或火災時要及時處理或撲救,並立即彙報,迅速控製火勢,在保證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將損失控製到最低限度。
8、庫內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庫內沙箱、沙袋、消防鍁、滅火器具必須安全,完好。
9、交接班時要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回報,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