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2012年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為了曾強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從業人員抗災、防災的安全技能,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礦具體情況,特製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一、管理人員
1、礦長、副礦長等礦領導必須按規定參加上級主管部門安排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證書。
2、特殊工種
(1)所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由上級部門舉辦的各類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後,方可上崗。
(2)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本礦安排的特種作業人員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
(3)防突人員必須參加由上級主管部門舉辦的專業培訓,並取得安全資格證。
二、普工
1、複工前,老職工參加礦舉辦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小時,新職工參加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小時,新、老職工都必須經考核合格,否則繼續學習,直至考核合格。
2、新老職工取得考試合格後,須由一名礦領導帶隊,多名安監員陪同,下井熟悉作業環境,再由指定的老工人帶領,方可安排工作上班。
3、每月安排舉辦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培訓,並且經常舉辦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訓如礦出安全知識宣傳欄,社會與發專刊,所有作業人員必須參加班組教訓活動。
4、單項工程開工前,所有參與該工程的作業人員必須參加該工程作業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的學習貫徹,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計劃的落實
1、上級主管部門主持的各項專業培訓,指定的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按規定的要求進行考核。
2、礦級主辦的安全教育培訓,由礦長主持,所有作業人員按時參加,並實名簽到,經考試考核合格後才能安排工作,否則不予安排工作。
3、各類培訓考核情況存檔,對學習認真考核成績優秀者,實行一定的獎勵。
4、所有培訓費用從安全基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