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壓風自救係統管理製度
為了提升礦井安全防護水平,確保壓風自救係統的使用可靠,根據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1、 東龐井壓風自救係統包括地麵壓風機房、供風管路、現場壓風自救裝置及現場試驗係統。
2、 機電科對東龐井壓風自救係統負管理責任。負責壓風自救係統管理製度的落實,確保壓風自救係統的使用可靠。
3、 動力科負責地麵壓風機房、供風主管路(主要運輸巷及皮帶巷的管路)的維護、維修由動力科負責。動力科必須派專人在壓風機房值班,要確保地麵壓風機的正常運轉,若出現無計劃停風,對動力科罰款500元;動力科維護、維修人員必須每天對空氣壓縮機、管路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建立設備台帳、設備故障記錄表、巡查和檢修記錄;動力科要保證井下抽放主管路上安裝的氣水(油)分離器的良好性,避免壓風自救係統內存水,影響係統的正常使用,凡壓風自救係統有水影響正常供風的,對動力科罰款100元/次。動力科要加強供風主管路的巡查、維護,不得出現跑、冒、滴、漏現象,保證閥門開關靈活。
4、 進入采掘工作麵巷口的壓風管路分支管路、壓風自救裝置及現場試驗係統由各采掘區隊負責管理維護。各采掘區隊要加強供風管路的巡查、維護,不得出現跑、冒、滴、漏現象,保證閥門開關靈活;各采掘區隊必須保證所負責區域內壓風自救係統完好性和安裝的規範化。凡壓風自救係統存在有無氣、漏氣、或自救裝置損壞每處罰責任單位500元。凡壓風自救係統存在殘缺、及壓風自救係統下麵有水溝無蓋板或蓋板不齊全等,每處(項)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5、 井下采掘工作麵壓風自救係統安裝必須按照公司設計,由現場施工單位負責安裝。安裝標準(包括管路直徑、安裝組數、每組個數、間距、吊掛高度等)隨作業01manbetx 一並下發貫徹。安裝距離超過規定,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少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
6、 壓風自救裝置要安裝在地點寬敞、支護良好、沒有雜物堆積的人行道側,人行道寬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閥門安裝高度距底板1.2~1.3m,達不到要求,每處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壓風自救裝置上的煤塵要經常保持清潔,一處不合格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壓風自救係統下麵或管路上不得堆放雜物,否則每處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
7、 管路敷設要牢固平直,壓風管路吊掛固定間隔不大於3m,用金屬卡子或鋼絲繩吊掛固定,進入采掘工作麵巷口的進風側要設有總閥門。
8、 作業地點移交時,壓風自救係統交於巷道(或設備)接收單位進行管理;壓風自救係統移交由安檢科組織交付單位、接管單位參加,辦理書麵手續,各單位留底備份。不再使用的壓風自救係統由調度室指派施工單位負責拆除、回收,運到指定地點。
9、 各采掘工作麵現場當班班長負責現場壓風自救係統的檢查及試驗工作。每班的帶班班長必須對所負責區域的壓風自救係統進行一次全麵細致地檢查,並作好記錄;壓風自救係統存在問題,當班班長又沒有采取措施(以記錄為證),對當班班長罰款100元。每天早班的帶班班長組織對壓風自救係統進行1次供氣試驗,每次試驗時間不少於30min, 保證係統各環節正常使用,並做好相關記錄;一次不試驗(以記錄為證),對當班班長罰款100元。
10、 各采掘工作麵運送物料時,不得將所運物料卸放在壓風自救係統下麵,否則每次對責任人罰款100元;運送物料時撞壞壓風自救係統造成停風的,對責任人罰款500元/次。
11、 各采掘工作麵的壓風自救係統需要停風時,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經調度室、安檢科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12、 各采掘單位每月繪製本單位壓風自救管路布置圖並與月底前報動力科、安檢科各一份,逾期不交每次對責任區隊區長及責任人罰款100元;動力科負責繪製壓風自救管路布置圖,並根據實際生產作業區域的變化及時修改、調整和審批,需要時能隨時打印出圖。
13、 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安檢科負責補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