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應急管理培訓、訓練考核製度
XX煤礦應急管理培訓、訓練考核製度
第一條 為規範我礦應急值守的管理,提高我礦應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特製訂本製度。
第二條 本製度規定了應急管理培訓的要求和訓練考核。
第三條 應急辦、政工科會同有關單位,組織開展應急宣傳教育,提高員工應急意識,熟悉各類災害的應急救援程序及自救、互救知識。
第四條 勞動人事教育科應組織編製對各類專業應急人員、企業員工的年度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同時對培訓進行總結,內容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師資、受訓人員、培訓效果、培訓考核記錄等。
第五條 礦應急值守人員每月至少集中學習一次,每次不少於兩小時,內容以突發事件的處理流程和辦法為主。學習由應急辦副主任召集、準備材料、組織考核等。每季度對礦應急值守人員考核一次,不合格人員應停止其應急值守資格。
第六條 礦應急值守人員的值班考勤,交接班記錄由調度指揮中心負責考核,無故不值班、交接班交接不清等情況,每發現一次視情節輕重,處罰當事人100至500元。
第七條 礦應急值守人員當值期間井上下工作現場發生輕傷或僥幸02manbet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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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班應急值守人員罰款500元,同組其他值班人員每人罰款200元,其他責任按運河管理模式進行辦理。
第八條 值班期間井上下作業現場發生重傷或重大僥幸02manbet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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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班帶班人員罰款1000元,其他值班人員每人罰款500元,其他責任按運河管理模式進行辦理。
第九條 值班期間出現死亡事故,對事故當班帶班人員罰款2000元,其他值班人員每人罰款1000元,其他責任由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或礦處理。
第十條 礦應急值守人員在當值期間能正確指揮,針對突發事件迅速啟動各項應對措施的,將給予一定的值班補助。對季度內能科學指揮,按預案操作,實現安全生產對應急值守人員按有關標準給予適當經濟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