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東煤炭集團公司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運行管理補充規定(試行)
為進一步強化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運行管理,全麵發揮係統各項功能,確保安全信息及時、準確傳遞,為安全管理決策提供依據,製定本補充規定。
一、適用範圍
本補充規定適用於神東煤炭集團公司主要業務保安部門和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應用單位。
二、考核
(一)對基層單位的考核
對煤礦、生產輔助等基層單位應用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除依據《神東煤炭集團公司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運行管理辦法》(試行)動態考核外,同時依據《神東煤炭集團公司基層單位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應用考核標準》(附件1)進行月度定期考核,並將月度考核結果按照一定權重納入季度本質安全管理體係考核結果中。
(二)對主要業務保安部門的考核
對主要業務保安部門應用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情況考核,依據《神東煤炭集團公司主要業務保安部門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應用考核標準》(附件2)執行,實施月度定期考核。
(三)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考核
對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用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考核,依據《神東煤炭集團公司單位主要負責人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應用考核標準》(附件3)綜合打分,實施月度定期考核。考核層次分為公司主要業務保安部門負責人、煤礦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輔助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
(四)對公司領導的考核
在一定範圍內公布公司領導本安信息係統應用情況(信息錄入與登錄查詢情況)。
三、獎懲
煤礦、生產輔助等基層單位應用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的考核獎懲,除按《神東煤炭集團公司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運行管理辦法(試行)》實行動態考核獎懲外,同時,將月度考核結果納入“五型”企業績效考核統一兌現。
(一)對單位、部門考核
單位、部門應用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情況與本單位、本部門“五型”企業績效考核結果掛鉤,實行按月分類排名考核。
對煤礦單位(共16個)第一名在“五型”企業績效考核總分中給予3分獎勵,對第二、第三名給予2分獎勵,對第四、第五名給予1分獎勵;對倒數第一名在“五型”企業績效考核總分中給予3分扣罰,倒數第二名給予2分扣罰,倒數第三名給予1分扣罰。(當月加分後的總分最高不超過120分,當月應加分對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有效)。
對輔助單位(洗選加工中心、運銷處、設備維修中心、電水暖服務中心、地測公司等5個單位)第一名在“五型”企業績效考核總分中給予2分獎勵;對倒數第一名給予通報。(當月加分後的總分最高不超過120分,當月應加分對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有效)。
對主要業務保安部門(生產管理部、機電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總工辦、通風處、設備管理中心、安監局等7個單位)第一名在“五型”企業績效考核總分中給予2分獎勵,對第二名給予1分獎勵;對倒數第一名給予通報。(當月加分後的總分最高不超過120分,當月應加分對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有效)。
(二)對個人考核
每月對煤礦單位主要負責人(共16人)、輔助單位主要負責人(共5人)、主要業務保安部門負責人(共7人)應用本安信息係統情況進行考核排名並通報。
每月將公司領導應用本安信息係統情況反饋公司領導班子成員。
本規定從2010年11月起試運行,2011年1月正式運行。試運行期間,考核結果按50%兌現。
附件:1.神東煤炭集團公司基層單位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應用考核標準
2.神東煤炭集團公司主要業務保安部門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應用考核標準
3.神東煤炭集團公司單位主要負責人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應用考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