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隊測風員崗位標準
通風隊測風員崗位標準
1、每10天進行一次全麵測風,同時測量瓦斯、二氧化碳濃度。礦井外部漏風每季度測定一次。對采掘工作麵或其它用風地點,應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測風.
2、測風員入井前必須根據測風風任務帶好所用的風表、秒表、瓦斯檢定器及皮尺、記錄本和有關儀器並進行檢查,確保儀器完好。
3、測風點的設置應齊全,所布置的測點應能夠準確反映出所測區域所有用風點及進回風分支的實際風量。井下測風地點應包括 礦井總進風、總回風、主要大巷,采區進、回風巷,采掘工作麵進、回風巷以及其它通風巷道、機電硐室,爆炸材料庫、局部通風機吸風口等。
4、測風站應有明顯標誌,5m範圍內應抹麵刷白,兩端有紅色標誌線。測風站應設置測風記錄牌板,牌板上應標明測風站的斷麵積、平均風速、風量、空氣溫度、大氣壓力、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測風日期、測定人等。
5、選擇臨時測風地點測風時,應選擇在巷道無空頂、空幫、支護完好,前後10m無拐彎、無分岔、無障礙物的地點。
6、根據巷道風速大小選用不同風速的風表,當風速超過每秒10m時選用高速風表,風速在每秒0.5~10m時選用中速風表,風速在每秒0.5m以下時選用微速風表。
7、測風前,先將風表的計數器指針回零。在測風斷麵內背靠巷道壁站立,一手拿秒表,一手拿風表,將手臂向風流垂直方向伸直,風表葉輪迎向風流並與風流垂直,在斷麵內均勻移動,待葉輪轉動30s後再同時啟動風表計數器和移表進行測定。測定結束時同時關閉。
8、測風時,測風人員可采用路線法測定。測風時,測風人員背向巷道幫,右手持風表並向右側前方伸直,手臂和身體胸麵成105°~110°的角度,風表在測風斷麵內按規定線路、規定時間內勻速移動,每個測風斷麵至少測3次,取平均值,並將測量結果記錄在測風牌板上。
9、一個係統測完後,要對測量數據進行驗證,如個別點閉合差距較大,應03manbetx 原因,重新補測,測風結果要與風量分配計劃進行對照,及時進行風量調節,合理分配礦井風量。
10、經常深入井下,檢查礦井內部漏風情況,提高礦井有效風量率。
11、測風時如發現風流不穩定,應查明原因,將問題處理後再重新測定,確保礦井通風係統穩定、可靠。
12、通風係統調整後,必須進行一次全麵測風並上報調風記錄。
13、每次測風結束後,要及時填寫測風旬報表並上報通風科,測風結果以電子版形式發給通風隊長、通風副總和總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