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田煤礦“5.7”事故案例分析
月亮田煤礦“5.7”02manbetx.com
案例03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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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
2005年5月7日八點班,月亮田礦南三采區職工張祥熊根據隊長安排到131013外上山處理溜子漂鏈,在距下方擋風牆3.4M處處理溜子漂鏈過程中,13時50分,溜子突然啟動,張祥熊被溜子拉摔倒在溜槽內,隨著溜子運行被從該處擋風牆溜槽孔中強行拉過,造成頭、胸、腹等多部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3、發生02manbetx.com
的時間
2005年5月7日13時50分。
4、發生02manbetx.com
的地點
月亮田礦南三采區131013外上山。
5、事故類別
運輸事故。
6、事故傷亡人員情況
死亡1人。
7、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略)
8、事故性質
責任事故。
9、事故直接原因
①、處理溜子人員違章作業,未與溜子司機取得聯係。
②、溜子司機違章操作,啟動溜子時未執行先點動。
10、事故的間接原因是
①、溜子運輸線布置不合理,使溜子從擋風牆穿過,存在安全隱患。
②、巷道安全狀況差,采區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
③、安全監護不到位,自主保安意識差。
④、對職工教育培訓不到位。
11、防範措施
①、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對存在的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創造一個安全的作業環境;
②、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崗位責任製培訓,要求職工嚴格執行工種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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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意見
(1)、張祥熊,月亮田礦南三采區機電隊工人。違章站在溜子道中作業,對存在的隱患認識不足,安全意識不牢固,是事故直接責任者,鑒於其已在事故中遇難,不再追究責任。
(2)、陽水洋,事故當班機電隊帶班班長。違章通過風牆,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違章安排張祥熊一起在兩道風牆之間處理溜子飄鏈,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負直接責任,給予撤消行政職務,開除礦籍,留礦察看處分。
(3)、張奎,事故當班131013外上山溜子司機。在接到開機信號後未按規定點動溜子,直接開啟溜子,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負直接責任,給予開除其礦籍,留礦察看處分。
(4)、孫大穀,月亮田礦南三采區機電隊副隊長。在未製定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違章安排工人在兩道風牆之間處理溜子,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5)、劉鵬,月亮田礦南三采區機電副區長兼機電隊隊長。全采區機電運輸安全工作主要負責人,未按要求對131013外上山溜子建立完整的技術檔案,對131013外上山溜子運輸存在的安全隱患認識不足且未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對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6)、餘嵐,月亮田礦南三采區技術副區長。全采區技術工作負責人,131013外上山溜子運輸安全技術措施內容不完善,未製定在外上山兩道風牆之間檢修溜子的安全措施,技術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7)、王洪川,月亮田礦南三采區區長。全采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機電運輸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管理責任,責令其向月亮田礦寫出深刻書麵檢查並全礦通報批評。
(8)、楊永平,月亮田礦機電副礦長。全礦機電運輸安全管理主要負責人,礦機電運輸現場管理、技術管理不到位,機電運輸安全設施不完善,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責令其向盤江煤電公司寫出深刻書麵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