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隊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辦法
通風隊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辦法
總 則
合理發放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是對員工的關懷,有利於員工的安全生產及健康。根據實際特製定本製度。
1 個人防護用品發放
1.1 個人防護用品是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及對塵毒有害物質的治理。
1.2 員工發放的個人防護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據不同工種及不同的勞動條件按照安全生產的需要,按照標準規定發放,工種未列入及超出標準規定的領用需經經營辦批準。
1.3 員工對領用的防護用品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多領、冒領、不送人、不變賣。
1.4 為更好的開展個人防護,預防工傷02manbetx.com
及職業病,工作時間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護用品,是安全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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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首要規定,經安全檢查在上班時間未使用相應規定的防護用品,按違章作業處理辦法進行處罰。
2 防護用品使用標準及其它規定
2.1 領用防護用品按不同工種、不同工作環境、不同勞動條件及不同勞動強度,規定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
2.2 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區別,不能強求統一,做到基本合理,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2.3 因病、事、工傷、產假、專職上學、下崗一個月以上,一般勞保用品停發。退休、退職或離崗生產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發或順延,其它防護用品一律停發。
2.4 新調入本隊員工依據調令,辦理個人領用防護用品。第一次按標準規定發放,下次發放超過半年的隨本單位統一發放,不超過半年的隨下一次統一發放。
3 賠償辦法
3.1 凡屬個人保管不當,丟失和損壞防護用品者一律折價賠償(包括借用的);
3.2 屬特殊情況,損壞防護用品者根據情節,折扣賠償費比例,但不得低於20%;
3.3 賠償價格按公式計價:提前領用月數/規定使用月數×現行價格= 賠償費
3.4 需補領的防護用品經本人申請,本單位領導審批,交賠償費後,由本單位專職人員向供應站領買補發。
4 防護眼鏡的發放範圍及其規定
4.1 防護眼鏡發給在生產過程中對眼部有危險的工種。
4.2 因公損壞或屬個人不慎丟失損壞者一律按賠償辦法執行。
5 其它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及其規定
5.1 凡屬有關特殊工種、試驗人員等非實際經常性操作的人員,經單位申請部門領導批準及經營辦同意後可作為一次性審批發放。
5.2 每月發放的肥皂、沐浴露、手套等勞保用品缺勤一個月者不發,新調入崗位的人員超過每月10日後隻發肥皂一塊。
5.3 每月統一發毛巾一條,缺勤半個月者不發。
5.4 公司員工內部調動,除專用崗位防護用品外,一律不補發一般勞保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