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川煤礦通風隊2012年安全管理獎罰製度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和兩級公司及保德煤礦安全指令,全麵實現2012年安全奮鬥目標,積極推進我礦本質安全礦井建設,杜絕“三違”,實現質量標準化動態達標,不斷提升我礦“一通三防”管理水平,保障礦井安全生產和職工的身心健康與安全,根據《保德煤礦2012年安全監察獎罰辦法》結合通風隊實際,特製定本辦法,經隊委會研究通過於2012年1月1日實行,獎罰均從當月工資裏加扣,所扣除的罰款(除獎勵錢)將平均分配給所有員工
第二條、各種獎罰參照礦裏製定的(不低於)獎罰辦法。
第三條、公司檢查查出問題,對直接責人按相關規定雙倍處罰, 集團公司檢查 (或委托單位)查出問題對直接責人按相關規定三倍處罰。
第四條、班長可以對本班組的人員進行選擇,對工作消極者,班長可以根據情況扣分並向隊領導彙報。因工作不努力,本班班長不要的人員,若其他班組不要,正式工自找崗位,勞務工則予以辭退。
第五條、對處罰認識不正確,不能認識過失,沒有得到教育、態度不端正者加倍處罰;如對隊裏處罰有異議,可以按程序上訪,無論事大事小,對越級上訪嚴肅處理。
第六條、所有“三違”人員取消本季度安全獎和本年度評先、旅遊、療養等資格。
第二節 勞動紀律管理(通用部分)
第一條、按照礦上和隊裏的規定進行輪休(正式工輪休,大月休息9天,小月休息8天,不休息不支付加班工資,當月休班作廢;勞務工大月休4天,小月休3天。)排定休班後原則上不準請假,如需臨時調整休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經隊領導批準後請假生效,如不準假而休息,視為曠工,罰款200元/班/次。
第二條、當班瓦檢員不足,造成他人帶點,值班人員要求帶點的,瓦檢員必須執行,並給當班帶點人員另加50分。
第三條、嚴禁在礦上發生打架鬥毆現象,如發生,正式工退回經營辦,勞務工予以辭退。
第四條、隊領導在開班前會安排的工作必須要有反饋,不按時彙報者,罰款100元/次。
第五條、班前會上針對自己所管轄範圍內的重點及注意事項,每日一題本上必須做記錄,每日一題記錄本上必須記錄調度會內容、班前會風險評估以及班前會所臨時學習的內容,如有不做記錄者,罰款20元/次(不會寫字的,可以不做記錄,但必須能夠複述隊幹所安排任務及注意事項)。
第六條、嚴禁在會議室抽煙,發現有在會議室裏抽煙或座位下麵有煙頭,罰款50元/次。
第七條、按時參加班前會,不得遲到、早退(班前會時間:夜班23:00 早班7:20 中班15:00),小區居住的按通勤車到達時間記)、遲到、早退罰款50元/次;影響開班前會者(說話、起哄、打鬧、嬉戲等),罰款20元/次;班前會工作已經安排完畢遲到者,本班不再重新安排,按曠工論處;班前會後動作遲緩,在15分鍾內沒有更換好衣服到達候車點的,罰款100元/次;沒有領會班前會精神而不詢問造成工作失職,視情節輕重罰款100—500元/次。
第八條、井下睡崗、脫崗、委托他人填牌板的不在現場交接班的,罰款500元/次;重複出現或情節嚴重者,正式工退回經營辦,勞務工予以辭退。因“三違”到安監處培訓的人員,在培訓期間,正式工工資按待崗工資發放;勞務工則沒有工資,問題嚴重的予以辭退。瓦斯檢查必須按瓦斯檢查巡回圖表檢查,發現假檢、漏檢、假報瓦斯、對當班人罰款1000元次,無特殊情況時時間必須與瓦斯檢查巡回圖表檢查時間一致,(因特殊原因可以向隊裏彙報) 入井前必須對所帶的便攜和小靈通時間核對,井下檢查瓦斯時因時間與地麵不符合對當班人處罰50元次(時間誤差可以超過10分鍾以內)
第九條、勞務工每月上不夠26個班的,當月工資隻開80%;上不夠22個班的,工資隻開60%;上不夠16個班的,工資隻開40%。正式工上不夠22個班的,每月工資隻開80%;上不夠16個班的,工資隻開50%。職工休班超過規定天數的必須到經營辦辦理請假業務,並由分管礦領導簽字,否則視為曠工。、班組長安排當班人員失誤一次,罰款100元。
第十一條、連續兩個月工資拿不到100%的人員,正式工退回經營辦,勞務工勞務工予以辭退。
第十二條、班中餐管理
1、各班在班前會後30分鍾內上報值班領導,值班領導統一上報礦調度,遲遲不報者(夜班10:00前,早班9:00前,中班16:00前)不予上報。
2、領餐人員要對班中餐負責,不得浪費。浪費班中餐,每份或每個饅頭罰50元/次。
第三節 通風係統
第一條、主扇、局扇停風後,瓦檢員不立即斷電、撤人,不設置柵欄和揭示警標的,對瓦檢員罰款200元/次,發生02manbetx.com 按照02manbetx.com 進行處罰。
第二條、沒有按照規定位置設置通風設施或設施質量不符合要求,對帶班班長罰款200元/次。
第三條、由於停風、風流短路或井下通風係統發生變化,當班該區域瓦檢員不彙報、不查明原因、不知道的,取消當班工資並罰款200元/次。
第四條、瓦檢員必須負責檢查所轄區域內的所有通風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彙報。檢查人員不細心、不負責任,沒有及時發現問題或發現問題不處理、不彙報者,經隊(科)裏或礦上查出的,視情節輕重每條問題罰款100—500元/次。
第五條、係統每旬全麵檢查一次,由隊幹分區域包幹一月一輪換,月初沒有排出檢查表罰技術員100元/次,不按照安排表進行檢查或不填寫檢查記錄罰責任人100元/次。係統發生變化或需要其他隊組配合解決的問題,本區域負責人要及時向隊裏(科)進行彙報,不彙報罰款100元/次。
第六條、技術組每旬要對井下風量的合理性進行03manbetx ,達不到計劃風量的要及時調整,發現係統不合理需要大班配合調整的要及時彙報。局部地點達不到計劃風量或發現問題不及時調整和彙報,分別罰技術員、測風員及相關人員50元和100元/次/處。
第七條、按時上報通風報表,報表數據準確、完整。無故不按時上報報表,對技術員罰款100元/次(由於特殊原因,造成報表沒有及時上報除外);報表數據出現錯誤,對責任人罰款50元/處;不在規定的表中填寫對責任人罰款50元/次。
第八條、通風設施
1、隊幹知道係統調整、巷道貫通,但臨時通風設施設施不到位造成影響,分別罰隊長和值班隊長200元和100元。
2、由於生產變化,調度會提出(或有關領導電話通知,值班人員必須做記錄)需要臨時改變通風設施,開會人員(值班)不傳達、不安排,造成影響的,罰責任人200元。
3、各區域瓦檢員發現通風設施不按照質量標準施工,不糾正、不彙報,屬於監管失職,視情節輕重罰款100—500元/次,;發現通風設施前後及其附近有餘料、浮煤、雜物等,不彙報,罰款50元/處,值班人員不記錄瓦檢員彙報內容的,對值班人員罰款50元/次。
4、通風設施出現故障,必須在井下彙報,升井後再彙者,罰款100元/次,不彙報者罰款200元/次。
第四節 局部通風
第一條、局部通風安裝聯係書未給瓦檢員貫徹學習,罰技術員100元/次,發現局部通風機未按規定位置安裝不彙報的,罰瓦檢員100元/次。
第二條、局部通風機吸風量不夠,出現循環風,不彙報、不處理,罰測風員和當班瓦檢員各100元/次。彙報後不及時安排處理,罰當日值班隊長200元/次。
第三條、出現無計劃停風,瓦檢員不彙報,不采取措施,不參加無計劃停風追查,罰款200元/次。
第四條、無局扇管理牌板或牌板記錄與報表不符,罰測風員100元/次。
第五條、風筒出風口距工作麵距離不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不進行管理的,罰瓦檢員50元/次;風筒拐死彎或不用過渡節,風筒吊掛不平直,有環不掛,風筒接口不嚴密或不雙反邊,不上風筒接口器,風筒有破口,隨意用鐵絲勾掛風筒接頭等不符合質量標準化標準的,現場處理不了而不彙報,對跟麵瓦檢員罰款50元/處。
第六條、通風隊管理的局扇不按規定填寫“雙風機雙電源試驗記錄”者,對包機電工罰款100元/次。
第七條、嚴格控製有計劃停風次數,隊組無計劃停風後後補措施的,監測值班人員一律按照無計劃停風上報通風科、安管辦進行追查,不彙報的對機房值班人員罰款100元/次;技術組每月統計一次無計劃停風情況並與監控機房進行對照,缺少一次對技術員罰款100元/次;無計劃停風不及時彙報的,對當班瓦檢員罰款100元/次。
第五節 瓦斯管理
第一條、對瓦斯超限作業不製止的,視情節輕重罰工作麵瓦檢員200-1000元/次。
第二條、瓦檢員在現場不執行“一炮三檢”及“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對當班瓦檢員罰款200元/次,造成02manbetx.com 的按照02manbetx.com 進行處理。
第三條、瓦檢員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或交接不清楚的,罰款50元/次。
第四條、檢查時或在現場時未發現瓦斯異常,對礦井瓦斯存在的隱患彙報不及時或不及時處理的,對瓦檢員罰款200-1000元/次;彙報後沒有及時安排處理的,對當日值班隊長罰款200元/次。
第五條、井下記錄牌、檢查手冊、瓦斯台帳不對口,對瓦檢員罰款50元/處/次,瓦斯原始記錄手冊及瓦斯班報表有塗改的,罰款10元/處, ,當月累計達三次以上加倍處罰;瓦檢員巡回檢查時,對於同一地點、同一班內檢查時間間隔小於2.5小時(有其它工作延誤除外),每次罰款50元。
第六條、瓦檢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檢儀、一氧化碳檢測儀、氧氣檢測儀。未按規定佩帶便攜式瓦檢儀、一氧化碳檢測儀、氧氣檢測儀或不按規定使用的、使用過程中儀器出現故障不彙報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次;不按時交回儀器者罰款100元/次。
第七條、瓦斯探頭吊掛位置不符合要求,不用光瓦對探頭進行校準, 數值不準確,不履行現場管理、不彙報或者彙報不及時者,對當班瓦檢員罰款50元/次/處。
第八條、掘進麵新麵開工、風機開啟、巷道出現盲巷的(超出6米未通風)不及時彙報的,對責任區域瓦檢員罰款100元/次;綜采順槽封閉形成盲巷未設置柵欄,不及時彙報的,對跟麵采瓦檢員罰100元/次。
第九條、對瓦斯濃度超限不彙報,私自進入瓦斯超過3.0%的區域進行檢查,不按照規定排放瓦斯等冒險行為,視情節輕重罰款200-1000元/次,並停工學習培訓3—15天,在學習期間按休班進行考勤。
第十條、兼職安監員沒有履行職責,沒有按照礦製定的兼職安監員管理辦法實行的,給予50元/次。
第十一條、上級領導檢查,沒有按照值班隊長要求在工作地點等候或者檢查人員沒有找到現場瓦檢員的,每次罰款100元。
第六節 材料、工具管理
第一條、按照庫房材料管理標準嚴格進行管理,做到物帳平衡。不建立材料出、入庫台帳罰材料員50元/次;領取、回收材料不及時上帳,對材料員罰款20—50元/次,材料沒有及時回收而損壞按照材料價值的10%進行處罰。
第二條、消耗掉的材料必須注明原因,沒有正當原因不得私自報廢材料。否則按照丟失材料處罰,丟失材料按照價格賠償。
第三條、各工種使用工具一次配齊,按照使用期限進行更換,不到時間不給更換,由於工具質量原因損壞的,可以以壞領新,私自損壞或丟失工具者,自行辦法購置或按照供應站價格賠償。如發現工具佩戴不齊,每次/件罰款50元。
第七節 通風隊安全監測監控獎罰辦法
第一條、監控機房值班人員應堅持24小時值班製度。交接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記錄。(發現一次無人值班罰款20元/次,記錄不全每次罰款20元),有事外出時間不得大於10分鍾,特殊情況應向隊值班領導請假;交接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記錄。(班中睡覺、不在崗時間大於10分鍾,記錄每缺少一項罰款20元/次,一次問題未彙報罰款50元/次)。
第二條、接班後應打掃衛生,保證主機內外無集塵,辦公室內外整潔幹淨;班中每隔1小時應對各測點進行一次查詢(重點測點應隨時查看),查看模擬量和開關量變化情況,模擬量數據達到70%報警值應彙報隊值班領導,請示後通知監測工處理。(衛生不達標罰款20元/次,一次問題未彙報罰款50元/次)
第三條、機房值班人員應認真填寫相關記錄和報表,不得隨意撕掉記錄;嚴禁使用計算機做於監控係統無關的各種操作,不得安裝其他程序和上網。(記錄缺項罰款30元/處,缺一頁罰款50元/次,錯誤操作、安裝程序、上網罰款200元/次)
第四條、主機、終端機、上傳數據計算機運行出現異常應立即處理,無法處理時應通知班長、副隊長處理(出現問題未發現、未處理罰款50元/次,越級上報罰款100元/次、誤操作導致死機每次罰款100元/次,死機時間每超過1小時罰款100元/次,特殊原因除外。)
第五條、應及時對圖頁顯示進行增刪,地麵顯示值應真實完整,各測點名稱、報警點、斷電點、斷電控製按照監測工彙報並填寫記錄進行設置;需更改斷電控製或其它測點信息時,經請示隊領導同意後方可更改,同時應在本班落實後恢複,因特殊原因本班未恢複應在交接班記錄中說明。(一處不符罰款50元)
第六條、高報、高控、主扇停機、主備局扇停機、傳感器數據有升高趨勢時應彙報隊領導請示調度室後;出現通訊中斷、傳感器斷線、低控等非正常數據應立即指派當班人員進行處理。並進行記錄。(10分鍾內未彙報罰款50元/次)
第七條、接到監測工彙報電話,應詢問巡檢地點傳感器數據和設備運行狀態,並在計算機進行對照, 數據不超誤差且所承包區域各測點均正常方可升井。(未指出問題導致監測工二次入井罰款100元/次,指出問題監測工未處理,罰監測工200元/次)
第八條、井下分站在交流停電後,應詢問停電原因並聯係相關單位送電,若直流供電時間小於2小時,應記錄並在班前會提出。(未彙報每次罰款50元)
第九條、對於機房新出現問題,在得到解決方法並已經解決的,應將解決方法和處理步驟告知下一班值班員並填寫交接班記錄,避免類似問題重複出現(未通告下一班罰款50元/次)
(二)監控檢修室管理製度
第一條、設備出、入庫前要進行登記(缺一項罰款20元/次)
第二條、設備維修間值班人員應按照要求數量檢修設備,並保證能夠正常使用;每天打掃衛生, 設備擺放整潔有序。(一處不符罰款20元/次)
第三條、設備在入井前要進行通電實驗,在地麵要聯機試驗48小時,各項指標合格後方能入井使用。(調試少一項罰款50元/次,不能使用罰款100元/次,不符合防爆要求罰款200元/次)
第四條、設備升井後要進行擦拭和檢修,不得擅自改變電路參數。(發現一次,罰款50-500元/次)
第五條、收回設備有損壞或丟失者應立即彙報。(損壞未彙報,罰款50元/次,隱瞞不報,罰款200元/次)
(三)監測工管理製度
第一條、監測工人入井前應檢查各種工具和萬用表、儀器和相關配件是否齊全。(不齊全罰款50元/次/件)
第二條、監測工入井前要向中心站值班人員彙報工作內容及影響地點;升井前應彙報檢查地點傳感器顯示數據和設備運行情況(甲烷數據誤差大於0.1%,一氧化碳大於4ppm,設備狀態不符應立即處理);並詢問所負責區域其它測點是否存在問題,經值班人員確認均正常後方能升井,升井後(洗澡前)用電話通知機房登記並彙報工作完成情況,填寫相關記錄。(一項不符罰款20元/次,問題未處理罰款100元/次)
第三條、監控設備電源必須可靠,嚴禁接在被控開關負荷側;設備開停、饋電傳感器必須安設在用電設備之前,嚴禁安設在分支線路及開關之間。(一處不符罰款50元/次)
第四條、設備安裝,線路敷設,標識吊掛等應按照五小電器管理辦法執行。堅決杜絕失爆。(不完好罰款50元/次,失爆罰款500元/次)
第五條、甲烷傳感器(包括機載甲烷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按要求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進行調校;標校儀器時應對傳感器、小口、接線盒進行完好檢查和擦拭,保證儀器完好、幹淨,吊掛平直,標識齊全。(一項未做到罰款50元/次,地麵無數據罰款50元/次,設備、接線盒不完好罰款50元/次)
第六條、甲烷 (包括機載)超限斷電功能每十天進行一次測試,並對此次試驗結果負責; 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當班不能處理應立即彙報 。(不按規定測試罰款50元/次,存在問題不處理罰款200元/次)
第七條、對所包元站、傳感器、斷電器及線路巡檢時,應對線路平直、各種標識牌吊掛,元站及相關設備和牌板衛生、設備完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當班不能處理時,應彙報原因。(未按要求巡檢罰款50元/次,未達到標準化要求罰款100元/次)
第八條、使用接接線盒時,應將線路全部對色連接不得錯接。(錯接線路罰款100元/次)
第九條、井下分站連續運行最多6個月,要升井進行一次全麵檢修各項指標均合格後方能入井使用。(超過一次罰包片人50元/次)
第十條、、測點定義、使用地點、井下顯示數據、地麵顯示、設備編號必須一致。(不符罰款50元/處)
第十一條、監測值班人員接到中心站值班人員通知後,在30分鍾內必須換好衣服下井處理並及時彙報處理情況。最長處理時間不得大於4小時,由於車輛影響應及時彙報機房值班人員和值班隊領導。(在30分鍾內換不起衣服的罰款50元;故障處理時間超4小時罰款50元/次;再每超過1小時罰款50元/次)
第十二條、安裝設備時:分站、模入線盒必須用螺絲固定;回收分站時:模入線盒、固定鐵牌、分站必須分開回收,不得損壞;安裝、回收設備及線路時由包機人負責對工作進行元配,對工作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出現問題由包機人負責。(不聽指揮當天無工,工作不達標罰款100元/處)
第十二條、增加測點時應按照地麵已定義通道號進行安裝,不得先更改通道再通知地麵定義;除分站板本通道損壞否則不得更改通道。(出現高控、高報數據每5分鍾罰機房值班人員50元/次,擅自更改通道罰50元/次)
第十三條、應誤操作導致高報、高控等(視影響範圍罰50-300元/次)
第十四條、作業時應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確保自身安全,嚴禁違章作業。(出現一次罰款100元)
第十五條、設備、線路回收時,應按規定及時、全部清理完畢,不得丟失或遺漏。(不按規定回收罰款100元/次,有遺漏、丟失設備並彙報者按原價賠償,丟失未彙報按照設備原價雙倍處罰。)
第十六條、工作結束後,要清理工作場所,保持現場衛生。(未打掃罰款50元/次)
第十七條、班長應在安裝、回收前對現場進行勘查,確定安裝或回收線路及設備位置,分站安裝、回收時現場指揮協調;熟悉井下現場,出現疑難問題必須現場處理,負責實驗室、中心站、庫房、內業資料及其它監控係統相關項目的檢查、協調及管理工作。(不符合罰款50元/處。)
第八節 獎勵部分
第一條、參加礦上組織的各項活動,獲得前3名者,獎勵100元/次;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獲得前3名者,獎勵200元/次。
第二條、在安全生產上提出合理化建議者,經領導認可後獎勵100元/次。
第三條、礦內組織的季度本安考試和隊上定期組織的考試獲得前三名者,分別獎勵300、200、100元。
第四條、在“一通三防”工作中,發明小改小革並用於生產現場的人員,獎勵200元/次。
第五條、井下出現“一通三防”事故或隱患,及時彙報且立即處理,沒有影響生產、造成事故的,經隊委會研究認可的,獎勵50—500元/次。
第六條、及時製止違章,避免事故發生的,經礦領導或相關部門認可的,視情節輕重,獎勵50—500元。
第七條:年底隊內評選5名優秀安全生產者,予以獎勵300—500元。
備注:1、獎罰款項專人記賬、管理,使用必須經隊委會研究決定,隊長簽字,獎罰、使用明細每季度公布一次。
2、其他未盡事宜根據實際情況由隊委會研究決定並不斷補充完善,隊委會成員包括隊領導和職工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