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曲礦井下現場材料管理辦法
沙曲礦井下現場材料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為圓滿完成沙曲礦八大工作目標,認真貫徹落實《吉寧礦2012 年經營方案》提出的總體思路,進一步加強井下現場材料管理,注重管、供、用效益,全麵實現精細化管理,減少浪費現象,達到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目的,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二、設立組織機構 設立組織機構
(一)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井下現場材料的管理,特成立現場材料專項治理組:
組 長:經營礦長
常務副組長:生產科、機電科、供應科部門負責人
組 員:生產科、機電科、供應科、安監處、工程科、掘進隊、通風科 運輸科、皮帶隊等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二)基本職責分工
專項治理組每月要不定期組織全礦井下現場材料的檢查,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由專項治理組進行“四定”(定時間、定責任人、定措施)並負責對其進行整改、落實。並針對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其他各級管理人員信息表中填製“其他事項”欄中有關材料現場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督查並負責整改、落實。 各科、隊要對各科所屬隊組現場材料的存放地點、使用情況、回收複用情況進行統一管理,並製作統一的材料定置圖牌板,在井下存放材料的場地適當位置吊掛規範,並且針對科、隊組的實際情況製定相應的管理辦法,並負責督查、落實。各隊組(包括施工隊)嚴格按礦質量標準化要求和相關規定做好井下現場材料管理的落實工作。對於怕潮濕物品要上蓋下墊,注意防火、防潮、防濕,易燃材料要單獨存放,並且要經常檢查、隨時掌握和發現材料的變質情況,並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對機械設備、配件定期進行塗油或密封處理,避免因油脂幹脫造成性能受到影響;所有材料要明碼標識,指定專人搞好庫區環境衛生,經常保持清潔,按月定期進行盤庫清點,達到數量清、質量清、帳表清。
三、現場材料管理總體要求 現場材料管理總體要求
(一)材料碼放地要選擇在避開淋水、頂板支護完好、通風良好和無淤泥積水的地方,或者是指定的材料專用庫房。
(二)材料實行分類、分層碼放、定置、線性、數碼管理。材料、工具放置位置距軌道不小於0.5M,每種材料碼放的間距不小於0.7M,無道處要留有1m 以上的人行道。支柱、工字鋼、軌道、鋼管、方木等較重物品碼放高度不高於1.2m,小型材料等較輕物品碼放高度不高於1.5m。
(三)物料集中碼放時的原則是:從多到少,從大到小,由長到短,從高到低依次分類碼放,規格一致的材料要求三個側麵平齊;長短不一致的要求兩個側麵平齊。材料放置間距和外側位置一致,視覺成線。分層放置的每層數量一致,錨杆、錨杆托片,工具要上架。各種材料要有專用材料架碼放,做到所有材料備件上架入箱,擺放整齊,嚴禁就地碼放材料備件。
(四)所有材料和配件必須掛牌管理,牌板懸掛牢固,放置在材料垛的正前方或正上方。標準牌板要寫清材料、設備的種類及數量等內容。
四、各種材料碼放標準各種材料碼放標準
(一)坑木材料碼放標準
1.坑木材料必須按種類和長度分別碼放,嚴禁混放。
2.碼放高度不得超過1.2m,防止倒塌。
3.坑木材料碼放必須整齊,行人側錯茬不得超過30mm。
4.長度小於1.5m 的半圓或木垛料層與層之間應橫豎交錯碼放。大於1.5m 的半圓或大板碼放時,必須用平整小板墊實,小板距木料兩端各500mm,要上下對齊,外露不超過50mm。若巷道不夠寬時,可順放,但必須碼放整齊。
5.坑木材料在卸料和使用過程中掉下的樹皮必須及時清理幹淨。
(二)支架材料碼放標準
1.支架要按不同規格分別碼放。有底鞋的棚腿可相互交錯碼放,平放時碼放高度不得超過1.2m,層與層之間必須用兩塊平整的小板墊平墊實,小板距兩端各500mm,要上下左右對齊,錯茬不超過50mm。
2.巷道不夠寬時,支架可豎放,往巷幫側傾斜5-10 度,層與層之間用兩塊平整的小板墊平墊實。
3.支架的小件不得散放,必須分類碼放整齊或釘專用圍欄盛裝。
4.變形棚子要盡可能碼放整齊,保證不影響行人行車,並及時裝車運走。
5.取料時,要本著由上往下,由外往裏的原則,保持料垛和設備、備品備件的碼放整齊。
(三)錨杆、鋼帶、金屬網、塑料網碼放標準
1.錨杆必須上架分層碼放,鋼帶碼放層與層之間用兩塊平整的小板墊實,小板距兩端各500mm,要上下左右對齊,錯茬不 超過50mm。
2.錨杆托片、錨索托板、錨索不得散放,必須分別碼放整齊。
3.錨固劑要上架離地麵300mm 以上碼放,防止受潮變質。碼放高度不得超過3 層。
4.掘進使用的鋼筋網、塑料網分類分層碼放,碼放高度不得超過1.8米。現場條件不允許時可豎放,但必須碼放整齊。
(四)水泥、沙子、土、風筒和雷管、火藥箱的碼放標準
1.水泥要碼放在無淋水和不潮濕的地點,下方墊300mm 高,長時間不用時要及時運走,防止結塊。
2.沙堆、土堆外沿離軌道不小於500mm,並堆放成形。
3.風筒必須上架並碼放整齊,上架離地麵不得小於300mm。壞風筒在井下無法修補的必須及時升井。
4.雷管、火藥箱必須上架、上鎖,並擺放整齊,設專人看管。管藥箱的間距不得小於15 米。且遠離纜線、設備。
5.樹脂藥卷存放要有專門的盛具,不準隨地擱置。
五、各類設備、備品備件碼放標準 備品備件碼放標準
(一)皮帶件
1.皮帶輥必須分類碼放,便於清點,嚴禁混放、堆放,壞輥及時升井。
2.皮帶可卷放或疊放,卷放必須平麵朝下,疊放時回采超過30m,掘進不得超過10m。
3.皮帶架應整齊摞放在一起,高度不超過1.5m。
4.備用滾筒要平行巷道放置於巷幫一側,其兩側用小板倚穩,防止滾動。
(二)溜子件
1.溜子鏈必須整齊碼放,便於清點,不得散放、堆放。
2.散鏈、刮板要及時回收。
3.專用於起吊、牽引的大鏈等小件,要集中於工具房或箱子內。
4.溜槽的碼放,要相互交錯,兩頭對齊,碼放每垛高度不超過1.2m。
(三)電纜、鋼絲繩、高低壓膠管
1.電纜、鋼絲繩、高低壓膠管必須在無淋水和通風良好的地點盤好存放,嚴禁散放、堆放。
2.井下所有電纜管理由使用隊組具體負責,各單位所領用和回收的電纜當天未投入使用或及時回收時,必須安排專人看管。
(四)鋼管、單體柱、鋼梁、瓦斯管
1. 兀 鋼管、單體柱、 型梁必須分類、分層碼放整齊,每層
用兩塊平整的小板隔開墊平墊實,小板距兩端各500mm,要上下左右對齊,錯茬不大於50mm,層間要分隔明顯。
2.瓦斯管、鋼管及其附件要碼垛整齊、存放地點合理,不得隨處堆放,一條巷道內隻能有一處存放點。
(五)電機及配件
1.電機碼放與墊木垂直,其兩側用小板倚穩,防止滾動。
2.減速器碼放與墊木垂直,其輸出軸與墊木平行。
3.開關碼放要擺正,並且其轉蓋或前門朝外。
4.聯軸節碼放要平放在墊木上,並且其對輪孔側向上。
六、油脂存放標準 油脂存放標準
(一)油脂放置要有專門的油脂庫。油脂庫要涼爽幹燥,支護、通風良好,要確保衛生清潔,所有油桶必須全部上蓋,無滴油、撒油現象。
(二)各類油桶分類擺放整齊,專桶專用,不能串換盛裝;放油時必須使用專用放油閥。
(三)油脂庫必須掛牌管理,標明各類油脂的名稱、型號、注油量、單價、負責人,做好記錄。
(四)油桶必須嚴密無損,加蓋封好。
(五)油脂庫內必須有設備潤滑圖表,標明各類設備的注油位置及注油量。
七、防火材料碼放標準 防火材料碼放標準
(一)防火沙必須裝袋碼放整齊,袋子要紮口,碼放時袋口方向一致,嚴禁散亂堆放。
(二)磚必須4 塊一組橫豎交錯碼放整齊。
(三)防火材料必須掛牌管理,標誌牌要寫清材料種類、數量和責任人。
八、井下工具房管理標準 井下工具房管理標準
(一)工具房內的工具、小件要分類碼放整齊、整潔、有序。
(二)工具房不允許存放大型材料、設備、建材、化工等物資。
九、管線吊掛標準 管線吊掛標準
總體要求:管線吊掛平直整齊,與頂、底板平行,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管路設有標識牌,內容、名稱、去向)。
(一)管子吊掛標準
1.新開工的開拓、掘進巷道,使用全礦統一製作的鐵勾子,將風、水管吊掛,間距為每3 米一個。
2.管子與風筒掛在同一側時,其距離不得小於300mm。
(二)電纜吊掛標準
1.電纜吊掛高度距軌麵高度不得小於1.3m。接線盒吊掛時要留防水彎,接線盒及開關處不得有淋水,如果確實不能躲開淋水處時,必須進行防水處理。動力電纜用電纜鉤吊掛,間距不大於1.5m,保證電纜吊掛橫平豎直,控製電纜急停線電話線監控線等必須用電纜鉤或尼龍繩吊掛,並按電壓等級逐級降低排列。嚴禁用鉛絲直接吊掛電纜,嚴禁將電纜直接吊掛在其它電纜上或與其它電纜相互纏繞。
2.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電纜必須在管子上方,保持300mm 以上距離。嚴禁木料或鐵器等硬件壓靠電纜。
3.通信和監控電纜應吊掛在動力電纜對側,如條件不具備時,可與動力電纜吊掛在同一側,但應敷設在動力電纜上方100mm 以上。
4.高、低壓電纜在巷道內同一側時,二者之間距離應大於100m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距離不得小於50mm。
5.巷道內電纜每隔一定距離拐彎或分支點以及連接不同直徑電纜的接線盒兩端、穿牆電纜的牆的兩邊都應該設置注有編號、用途、電壓和截麵的標誌牌。所有穿牆電纜必須加裝穿牆管。
6、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除用作監測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7.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的垂度,並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
8.因工作需要必須將電纜摘下才能施工的部位,施工單位須在施工措施中寫出保護電纜的安全措施,並在施工中嚴格按措施執行。
十、牌板管理標準 牌板管理標準
(一)安全確認牌板標準
1.皮帶機司機、刮板機司機、局扇司機、小絞車司機、把勾工、水泵司機、泵站司機崗位安全確認牌板懸掛在崗位3-5米範圍內。
2.搬運工、機電檢修工崗位安全確認牌板懸掛在施工巷道外口3-5 米範圍內。
3.回采工作麵安全確認牌板懸掛在距上、下出口50 米的範圍內。掘進工作麵安全確認牌板懸掛在掌子麵耙礦車處或距掌子頭50 米範圍內。
4.牌板懸掛於靠人行側一幫,懸掛平直穩固,牌板上沿距地 1.5 米。多塊牌板要整齊成線,牌板幹淨、衛生、無積塵。
(二)避災路線牌板懸掛標準
避災路線牌板懸掛在巷道口以及避災路線所有岔道口醒目位置。
(三)材料及備件牌板懸掛標準
材料及備件牌板懸掛在材料或備件的正上方,吊掛平直穩固。牌板標有名稱、規格、數量。
(四)職業危害警示牌懸掛標準
職業危害警示牌懸掛於主要巷道口、運輸巷和各轉載點。
(五)區域責任牌板懸掛標準
區域責任牌板懸掛在分管區域界線入口行人側處。牌板上注明區域、負責人。
(六)巷道長度距離牌板懸掛標準
掘進、開拓巷道每50 米設長度距離牌板一塊,懸掛巷中距頂不大於300mm。
(七)頂板離層儀牌板懸掛標準
頂板離層儀牌板懸掛在與離層儀相對應的人行側巷幫上,上沿距地高度1.5 米。
(八)通風管理牌板懸掛標準
通風管理牌板按通風科規定執行。
(九)圖表牌板懸掛標準
1.工作麵“三圖一書”等牌板要製作成一塊牌板,便於懸掛,牌板上沿距地麵1.5 米,固定平直、美觀。
2.牌板的主要內容包括:工作麵示意圖、供電示意圖、避災路線圖、通風係統圖、瓦斯斷電布置圖、炮眼布置圖、爆破圖表、巷道斷麵圖、巷道布置圖等。
十一、考核細則 考核細則
(一)所有材料和配件要按規定在指定地點存放整齊;同時不能影響運輸和行人安全,否則對責任人罰款300 元/處,並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將加倍處罰。
(二)所有井下材料必須存放於井下庫房、材料箱和指定的材料碼垛區域,發現亂扔亂放的按材料價格(計劃價)的 2倍處罰相關責任人,屬礦生產隊組責任的直接從相關責任人當月工資中抵扣(其中跟班隊長50%、責任隊隊長30%、井下材料驗收員20%),屬吉寧礦施工隊責任的直接從責任單位掛賬款中扣減。
(三)井下使用的網片、木托盤等支護材料嚴禁拿來當座墊,凡在現場發現此現象的,對當事人罰款100 元/次(未發現責任人的,處罰材料所屬隊組3 倍的罰款),並責令其將材料放回指定地點;由於該行為造成材料損壞的,由責任人按材料價格的2 倍進行賠償。
(四)井下的廢舊材料及暫不能複用的材料,要按“四定表”的時間內進行回收交庫,逾期不回收的,對責任人罰款500元/次。不按要求回收而造成材料丟失浪費的,對責任人加倍處罰,同時按材料價格(計劃價)扣罰責任單位。
(五)工作麵搬家倒麵後,所剩材料由原單位搬走或按實際情況進行移交,並及時辦理材料移交手續(由雙方一名隊長現場簽字監督認可),否則材料有丟失浪費現象的,直接按材料價格處罰原責任單位。
(六)所有材料實行分管地段負責製、若有回收不及時,現場無人看管而發生材料丟失,特別是電纜被剝被盜現象的,按材料價格的2 倍處罰相關責任人。
(七)各單位必須嚴格按01manbetx
措施使用材料,若有使用不當造成浪費,特別是鋼絲繩、電纜損壞現象的,一律按材料價格給予賠償,同時嚴禁使用過期、失效等質量不合格的材料,凡經發現扣罰責任人2000 元,並由相關部門按沙曲礦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各隊組具體負責材料的現場管理工作,並嚴格按照本管理辦法和科、隊相關規定做好相關落實工作。
(八)至本辦法下達之日起,凡未按本辦法進行管理而造成材料丟失或浪費的,按材料價格扣罰相關責任人,並針對專項治理組“三定”表而未整改落實的,對科長、隊長各扣300 元。
(九)工作麵安裝結束時,接收單位必須通知供應科、生產技術科、機電科參加驗收,否則處罰接收單位的各責任人1000 元。
(十)工作麵拆除結束或巷道做密閉時,通風科必須通知生產技術科、供應科、機電科驗收簽字後方可施工,否則扣罰單位責任人1000 元。
(十一)入井材料必須由材料員護送到井口,回收材料必須由材料員護送到供應科,並與相關人員辦理材料運輸交接手續,若材料運輸途中丟失,按丟失材料價格的2 倍處罰相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