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新煤業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貴新煤業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前 言
本應急預案對貴州貴新煤業有限公司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進行了規範,明確了應急處置的指揮體係及人員分工、運行機製、災害級別判定、02manbetx.com 報告等方麵的內容,規範我公司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保障公司員工和周邊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有效的控製和處理突發性地質災害,最大限度的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一、總則
(一)編製目的
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製依據
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按照水煤通字【2012】18號文件要求並結合我公司煤礦實際,製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置我礦境內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麵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二、地質災害分級
(一)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個等級:
1、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受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上2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下的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2、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受威脅人數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在3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3、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受威脅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1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4、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受威脅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二)地質災害應急分為臨災應急和災害應急兩類。臨災應急是指出現地質災害險情後,進入臨災應急期所采取的緊急防災避險行動。災害應急是指發生地質災害後,進入災害應急期所采取的緊急搶險救災和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的行動。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礦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礦長任組長,安全、生產、技術、經營、副礦長任副組長;礦安全科、生產科、調度室、機電科、基建科、供應科、財務科、辦公室、工農辦及中鼎貴新項目部、川九貴新項目部等單位負責同誌任成員。礦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是處置礦區小型地質災害的具體指揮機構。主要職責是:組織指揮各方麵力量處置小型地質災害;開展礦區內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先期處置工作;製定和完善礦區內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子預案;指導礦區內各單位開展基層應急工作;為現場指揮部提供相關保障;開展礦區內應急演習和應急宣傳教育工作;
礦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科,礦安全副礦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安全科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主要職責是:主任組織製定和完善突發性地質災害專項預案;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按規定上報災情,按規定提請啟動本預案,組織有關方麵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專業應急演習和應急宣傳教育等工作。
(二)具體工作組及其職責
1、緊急搶險組:由生產科牽頭,基建科和各項目部負責人參加,組織項目部施工人員搶救被埋壓人員,進行工程搶險;組織受災群眾轉移到安全地帶。
2、調查監測組:由安全科牽頭,會同生產科等部門查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原因、影響範圍等情況,提出應急治理措施,減輕和控製地質災害災情
3、新聞媒體組:由礦辦負責,通過廣播、板報等,宣傳應急防災避險知識,加強應急宣傳教育;災害發生時,配合地方政府以召開新聞發布會等方式,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險情災情的最新情況,避免因信息不暢導致社會恐慌。
4、醫療衛生組:由礦醫務室負責或者配合地方衛生醫療機構,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和所需藥品及醫療器械的供應;協助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預防和控製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和食物中毒等安全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5、救災安置組:由礦工農辦負責、供應科參加,配合地方政府組織指導災民轉移安置工作,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分配的指導、監督和管理,接受捐贈,妥善解決災區學生就學安置問題。
6、治安保障組:由礦保衛科負責並配合地方政府,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以及救災物資、災區人員財產安全,保障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7、應急資金保障組:由礦財務科負責配合供應科,落實應急物資的購置資金及相關救災資金管理工作。
8、設施修複和生產自救組::由調度室負責、機電科參加,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可能發生的隱患,組織搶修供水、供電、通信等設施,指導災區修複損毀的農田、水利設施及住房,盡快恢複災區群眾生產生活秩序。
四、監測和預警預報
1、礦安全科要認真執行值班和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做到對地質災害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有災害性天氣預報時,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製度,建立健全災情速報製度,保障突發性地質災害信息報送渠道暢通。
2、礦安全科根據礦工作安排負責快速向縣、鄉政府報告處置動態情況。信息報告要及時、真實、規範。屬於中型、大型、特大型的突發性地質災害必須在掌握現場情況後立即報告事件主要情況,並盡快書麵報告詳細情況。
3、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迅速向礦調度室、安全科報告災情。其他部門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向調度室轉報。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者災情擴大,並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地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的規定,向上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
4、應當加強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在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內,加強地質災害險情的巡回檢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和報告。
5、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礦區內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範。加強因工程施工對地質災害險情的動態監測;
五、應急響應
(一)臨災應急響應
1、礦組織生產科、基建科等科室技術人員對險情調查、會商,確定搶險避災方案。
2、根據災害成因、規模、類型、影響範圍和發展趨勢,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予以公告,並在地質災害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警示標誌;必要時應及時采取搬遷避讓措施。
3、03manbetx 、預測險情發展趨勢,及時提出應急對策。
4、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啟動準備。
(二)災害應急響應
1、先期處置機製
地質災害發生,礦在接到報告後迅速向縣、鄉人民政府彙報,立即啟動以本礦各單位為主體的先期處置機製。有關人員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製現場、救護、搶險、收集現場動態信息、判定災害級別等基礎處置工作;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及其他人員按預案設計的受災群眾的撤離路線和避讓地點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對於初步判定為中型、大型、特大型的地質災害,應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應急辦報告。
2、小型地質災害應急處置
(1)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啟動先期處置機製並在掌握現場情況後立即將災情向鄉政府、鄉應急辦報告,即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2)礦安全科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經礦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後,由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各方麵力量處置。
(3)處置工作結束後,生產科技術人員應將調查處置結果上報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4)在應急過程中,對初步判定屬於中型、大型、特大型的地質災害,配合縣、鄉政府應立即分別向市政府、市政府應急辦報告。
3、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應急處置
(1)礦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啟動先期處置機製,並在掌握現場情況後立即向鄉、縣政府或更高一級的人民政府報告。
(2)礦安全科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經礦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後,由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各方麵力量處置。
(3)現場指揮部根據災情情況,適時啟動相關應急組,參與處置工作的應急組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趕赴現場並開展工作。
(三)應急結束
小型地質災害應急結束由地方縣、鄉政府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判,適時決定。
中型地質災害應急結束由市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判,適時決定。
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直接領導處置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結束由當時的領導機構決定。
六、應急保障措施
1、礦相關部門應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保障措施,做好年度地質災害應急搶險經費預算,購置現場搶險救災人員自身安全用品和搶險救災工具,製定保管製度,確保災害發生時的緊急調用。
2、礦安全科應聯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的專業優勢,確保在地質災害發生時,對現場進行災情03manbetx ,預測災害發展趨勢,為正確製定應急處置措施提供專業依據。
3、做好技術儲備和保障工作,建立相應的地質災害監控、指揮和決策技術支持平台以及應急信息係統。
礦安全科要組織力量加強地質災害調查、監測和防災減災基礎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儲備和03manbetx 係統,滿足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
4、礦財務科要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製,保障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需要。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所需經費情況,將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經費納入礦年度財政計劃和預算,確保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5、礦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單位按照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分工,做好相應的應急工作。安全副礦長帶領安全科、基建科等部門人員盡快查明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影響範圍等情況,總工程師根據調查情況組織生產科提出應急處理措施並初步確定災害級別,礦長根據災害情況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生產副礦長帶領項目部施工人員在現場實施減輕和控製地質災害災情的具體工作;經營副礦長帶領工農辦、供應科、保衛科等部門人員,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妥善安排災民生活,做好醫療救護、衛生防疫、藥品供應、社會治安工作;調度室聯係氣象部門做好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機電副礦長組織機電科、礦辦等部門保證地質災害應急通信暢通和救災物資、設備、藥物、食品的運送。
6、根據地質災害應急處理的需要,配合地方政府可以緊急調集人員、調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事後按規定處理);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配合地方政府在搶險救災區域範圍內采取交通管製等措施;
七、後期處理
1、事後治理
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後,在縣、鄉人民政府指導下開展地質災害治理工作。
2、調查和總結
應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單位獎懲、援助需求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
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部門應對本部門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並書麵報礦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獎懲措施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助、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麵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瞞報、漏報、謊報突發性地質災害災情和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故意拖延、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人員,礦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行政處分;對擾亂、妨礙搶險救災工作的單位和人員,報送公安機關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有關規定及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或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說明
突發性地質災害:指自然或人為活動引起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地質災害應急:指一旦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為了避免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而采取的不同於正常工作程序的緊急防災搶險救災行動。
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指出現地質災害前兆,短期內可能發生災害並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危急狀態。
(二)地震、洪水引發的次生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三)本預案由礦安全科負責解釋。
(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貴州貴新煤業有限公司
20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