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麵區域綜合防突措施編寫綱要與技術原則
第一章 工作麵概況
主要敘述工作麵的位置、上、下付巷以及切巷的設計參數、煤厚、傾角等相關開采參數;開采技術條件以及鄰近區域巷道布置情況。
1.工作麵設計必須以批準的采區設計為依據,不得私自變更回采順序、工作麵參數、采煤方法、停采位置等;確因條件變化需變更設計的,必須報集團公司同意。
2.工作麵設計審批采取會審製。突出區工作麵設計(包括采掘工作麵消突)由集團公司生產技術部組織(生產技術部門主任工程師參加)會審批複。
由礦總工程師、區域公司總工程師組織會審批準的工作麵設計,直管礦井報集團公司生產技術部備案,非直管礦井報區域公司備案。對無設計的采掘工程不能評價。
3.突出區回采工作麵設計要對其區域的瓦斯地質條件進行認真03manbetx
,考慮目前軟煤鑽進技術情況,為便於工作麵消突,綜采工作麵切巷長度不宜超過150m,炮采工作麵切巷長度不宜超過120m。工作麵消突工程與工作麵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4.突出工作麵設計要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的頂板管理、瓦斯防治和防突工作,盡量避免半煤巷道托頂煤和大傾角(>15°)煤巷施工。
5.工作麵供電設計既要保證供電的安全性、可靠性,又要充分考慮區域斷電的可靠性。
6.支護設計
規範巷道支護專項設計。支護設計要充分依據對巷道所處層位地質條件、軟岩應力和瓦斯地質等條件03manbetx
,在滿足通風、行人、運輸、礦壓和巷道服務年限等需要的條件下,有針對性地對巷道斷麵、支護方式(包括聯合支護)等參數進行設計,做到巷道支護安全、可靠。
第二章 工作麵瓦斯地質03manbetx
依據區域預測結果敘述區域劃分情況,主要敘述工作麵所處區域,並根據地質測量部門提供的煤厚、傾角、地質構造、瓦斯等情況進行詳細的瓦斯地質03manbetx
。
第三章 區域預測
依據礦井瓦斯地質圖的內容對該工作麵進行工作麵區域預測,劃分出瓦斯異常區、煤厚異常區等異常區域。
第四章 工作麵區域防突措施
(一)煤巷掘進工作麵
1.區域防突措施的確定
本節主要確定區域防突措施的類型及方式等情況。
確定依據:突出危險區煤巷掘進區域防突措施原則上采取保護層開采或底(頂)板岩石巷道穿層鑽孔增透卸壓抽采瓦斯,零星工程或遇特殊情況需采取其它區域防突措施的必須由直管礦井(區域公司)總工程師進行專題彙報經批準後方可采用。
無突出危險區的煤巷掘進工作麵執行區域探測,如探測有打鑽出現頂鑽、噴孔,前方煤層賦存急劇變化、地質構造應力集中以及區域探測鑽孔成孔後孔口瓦斯濃度大於等於5%等異常現象執行區域防突措施並按規定報批。
2.區域防突措施
(1)底板岩巷的布置
設計原則:底(頂)抽放巷距煤層的法向距離不小於10m,斷麵不小於10m2;底(頂)抽放巷與被預抽的煤巷掘進工作麵同時掘進的,岩巷超前距離必須滿足穿層鑽孔預抽的最短時間不少於6個月,但不得小於100m;鑽場規格應滿足鑽機作業的要求,斷麵不小於10m2,長度4~4.5m;相鄰兩個鑽場間距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超過40m;底(頂)板岩石巷道必須具有獨立的通風係統和完善的生產係統。
(2)鑽孔的設計
設計原則:鑽孔孔徑不小於113mm;鑽孔要穿透煤層全厚,並進入頂(底)板不少於0.5m;鑽孔間距根據瓦斯抽放半徑確定,但不得超過6m;采用增透卸壓抽采瓦斯,孔底間距不大於10m;抽放時間不小於6個月;控製範圍傾斜、急傾斜煤層巷道上幫輪廓線外至少20m,下幫至少10m範圍內的煤層全厚;其他為巷道兩側輪廓線外至少15m範圍內煤層全厚,鑽孔控製範圍均為沿煤層層麵的距離。
(3)增透措施
設計原則:水力衝孔、旋切鑽進、水力壓裂及其它經驗證有效的措施; 增透卸壓範圍:煤層全厚;煤孔每米泄煤量不少於1m3,鑽孔控製範圍的總泄煤量不少於5‰,水壓不小於5MPa; 設計水煤沉澱分離和煤水排放係統。
(4)封孔要求
設計原則:鑽孔封孔管伸入煤層至少1m或伸入煤層中部,進入煤層部分采用花管;采用水泥沙漿、礦用合成樹脂材料或兩種材料聯合封孔;鑽孔封孔至煤岩交界處。
(5)抽放設計
主要根據鑽孔孔口抽放負壓以及分源分抽進行抽放設計。
(6)施工要求及工程量概算(布置參數)
(二)回采工作麵
1.區域防突措施的確定
設計原則:根據《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相關規定,回采區域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可選用保護層開采、穿層鑽孔預抽區段煤層瓦斯區域防突措施、穿層鑽孔預抽回采區域煤層瓦斯區域防突措施以及順層鑽孔預抽回采區域防突措施等。順層鑽孔預抽回采區域防突措施必須符合《“三軟”突出煤層順層鑽孔預抽回采區域煤層瓦斯區域防突技術標準》。
2.區域防突措施的設計
主要敘述區域防突措施的控製範圍以及區域防突措施鑽孔的設計
3.封孔要求
設計原則: 封孔段長度不小於18m。
4.抽放設計
主要根據鑽孔孔口抽放負壓以及分源分抽進行抽放設計。
5.施工要求及工程量概算
無突出危險區采煤工作麵在上下付巷掘進過程中必須由上下付巷巷幫向工作麵施工順層探測鑽孔:每5~10m打1-2個探測孔,鑽孔施工長度必須確保上、下付巷鑽孔實現搭接,控製地質構造、煤層及瓦斯賦存狀況。若打鑽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時必須測定Q3和Q30指標,若任何一個指標大於等於臨界值時,必須在該鑽孔前後100m範圍內對采煤工作麵進行順層鑽孔打鑽消突工作。
第五章 工作麵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
(一)底板岩巷穿層鑽孔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
主要敘述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指標的確定、檢驗測試點的布置以及臨界值的確定。
(二)工作麵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
主要敘述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指標的確定、檢驗測試點的布置以及臨界值的確定。
第六章 區域驗證
主要敘述區域驗證檢驗指標的確定、檢驗測試點的布置以及臨界值的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