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評價主要內容
瓦斯評價主要內容
瓦斯評價工作開展以來,通過評價辯識出了不少“一通三防”安全隱患,對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為使評價工作更加完善,確保通風瓦斯隱患能夠充分得到辯識,以便更好地指導礦井通風瓦斯技術管理工作,現對瓦斯評價基礎表格的填寫和評價主要內容提出以下要求,請各礦和區域公司按照要求認真評價、填寫表格。
一、瓦斯評價時各礦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評價人員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防突規定》、集團公司“四標一規”以及評價手冊的有關要求,認真對照各采掘工作麵的實際情況,把握大係統,重點對地質預報、瓦斯地質、通風係統及局部通風、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細致的評價,把“一通三防”安全隱患充分辯識出來。
二、在瓦斯評價基礎表格地質情況一欄內應明確說明以下內容:
1.岩巷掘進工作麵評價區域距煤層最小法線距離、巷道施工坡度變化情況。
2.煤巷掘進工作麵評價區域內煤層賦存、地質構造情況、是否在應力集中區、是否存在巷道變向,沿空送巷應說明與采空區煤柱的最大寬度。
3.回采工作麵評價區域內煤厚變化、地質構造、距消突評價位置的距離、是否有消突空白帶、是否有老空老巷等情況。
三、在通風係統一欄應明確寫清楚以下內容:采區是否實現分區通風、是否實現獨立通風、是否存在共用回風、是否存在銳角通風、是否有貫通後的通風係統調整(有無措施)、采區內布置的采掘工作麵個數是否超過規定、專用回風巷的管理等情況。
四、在安全技術措施評價一欄內應明確寫清楚以下內容:突出區煤巷掘進工作麵區域防突措施批複、執行情況,執行防突措施過程中有無異常情況;對其他“一通三防”有關的措施進行簡要敘述。
五、其他“一通三防”方麵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在安全技術措施評價一欄內補充說明。
六、評價與監控
1.參與瓦斯防治評價人員必須是主體專業相對應的助理工程師(包括主管技術員)以及以上職稱,並要相對固定。總工程師對評價人員每半年進行培訓、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評價資格。
2.參與評價的各係統專業技術人員在評價前要把本礦井月度需評價的采掘工作麵基礎資料準備齊全,按照評價要求,從不同專業角度分別對當月預計要施工的采掘工作麵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評價。
地測人員對月度采掘麵評價範圍內的地質構造、煤層賦存情況以及地質構造對當月采掘作業影響程度進行評價。
通風、防突人員對月度需評價采掘工作麵通風係統、抽放係統、防突措施、監控係統進行評價,提出評價意見,並製定有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
機電人員對采掘工作麵供電係統的供電安全,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設置的合理性、可靠性進行評價,並提出評價意見。
3.評價和審核必須對采掘工作麵係統的合理性提出評價、審核意見。在月度施工範圍內,對地質構造及煤層賦存情況未探清或03manbetx
不清的區域實行探清一段,評價一段,審核一段,施工一段。
4.突出礦井月度需貫通的煤(岩)巷掘進工作麵,必須對貫通位置、貫通方法、通風調整方案等進行評價,生產部門製定針對性的巷道貫通安全技術措施,通風部門按通風係統調整方案預築通風設施,地測、生產、通風等管理部門同時對巷道貫通進行監控,貫通後立即調整好通風係統。
5.岩巷距煤層距離的探測03manbetx
由地測部門負責管理監控,岩巷近煤段施工、揭煤由生產、地測、通風(防突)管理部門負責管理監控。
6.突出區岩巷掘進工作麵距煤層法線距離小於等於10m時,地測部門提前以書麵形式通知生產部門及通風(防突)部門,地測部門同生產部門、通風(防突)部門一起井下現場標定巷道距煤層法線距離等於10m的具體位置。生產部門、通風(防突)部門製定巷道近煤層施工的瓦斯防治和頂板管理專項安全技術措施,防止誤揭煤層或巷道冒頂造成瓦斯超限。
7.非突出區域岩巷掘進工作麵距煤層法向距離小於10m時由地測部門發出地質預報,生產部門須製定針對性的瓦斯防治和頂板管理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8.突出區回采工作麵瓦斯地質03manbetx
、瓦斯抽采方法、消突鑽孔設計、瓦斯抽放鑽孔布置、瓦斯抽采量、消突評價及預測(效檢)指標等由通風(防突)部門進行監控。
七、如評價內容存在與實際不符或其他較大失誤,根據《瓦斯評價抵押金考核標準》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