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震動炮技術措施
放震動炮技術措施
(1)炮眼深度不小於0.9m,一個眼裝一節炸藥,炮眼利用率取90%。
(2)爆破器材:礦用乳化炸藥, 藥卷規格為Φ32×300mm、重300g,礦用毫秒延期電雷管引爆,MFB—100型隔爆電容式發爆器起爆。
(3)裝藥結構:炮眼統一采用正向裝藥,藥卷用炮棍小心送至眼底,嚴禁搗實。裝藥後每眼必須裝一節水炮泥,餘孔用黃泥充填滿。
(4)爆破說明:采用風鑽配合1.5m長的釺子進行打眼。
(5)炮眼布置及裝藥量嚴格按炮眼布置圖及爆破參數表執行(炮眼布置圖及爆破參數表附後)。
安全措施:
(1)采用放震動炮的方式進行落底、開幫施工時,放炮前必須將爆破點前後30m地段內的管線、皮帶、風筒用電纜夾及廢舊皮帶綁紮掩蓋好。
(2)爆破施工前必須將皮帶和架空人車停止運行,並將開關手把打到“零”位鎖好後方可開始爆破施工。
(3)打眼裝藥必須按技術要求、爆破說明書規定嚴格執行。
(4)打眼前必須檢查施工地點的幫頂情況,先進行“敲幫問頂”工作,找掉幫頂懸浮矸石,認真檢查鑽具的完好情況確認一切正常後,方可進行打眼工作。
(5)打眼過程中隨時注意巷道幫頂情況,發現有片幫、漏頂等現象時,立即停止鑽進,進行處理,將隱患排除後,方可恢複施工。
(6)每次放炮前必須妥善保護好施工地點的管線、電纜、風筒等設備及設施,嚴禁損壞。
(7)井下放炮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2011年版)第314—342條規定執行。
(8)放炮前,帶班副隊長必須指派專人按放炮警戒圖規定在所有能通往放炮地點的通道內設置警戒,警戒距離為直巷大於100m,彎巷大於75m,嚴禁任何人員進入警戒區域內,警戒的設置和撤除必須由帶班副隊長親自落實,嚴禁脫崗,
(9)爆破網絡中所有接點必須用絕緣膠布包紮好,嚴禁出現明接頭及裸露導線。
(10)嚴格執行“一炮三檢查”和“四人聯鎖放炮”製度.
(11)每班施工完畢後,放炮員必須認真填寫好爆破材料消耗清單,及時將剩下的爆破材料交回炸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