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本增效 措施要實
降本增效措施要實
王廣友
近日,《峰峰礦工報》對集團公司下屬各單位所提的降成本好建議進行了報道,這一條條好建議不僅僅是他們喊出了降本增效好辦法,更是因為他們圍繞降本增效這個目標,對陳亞傑關於《55條》的高度重視。麵對市場的嚴峻形勢,應該說,每個單位都清楚降成本的重要性,每個單位也都提出了降成本的目標,但這個目標能否實現,關鍵在於措施實不實。
解決問題,做好工作,實現目標,歸根結底要切回到措施上,措施是實現目標的重要手段。措施準、實、細、精,任務目標才能落到實處。措施不力,就會給完成任務帶來困難。因此,要實現單位的任何一個目標,包括降本增效目標,都要以措施來奠定其實現的基礎。
措施隻有聯係單位實際,才有的放矢。每個單位的工作性質都有所不同,所對應的實際也各不相同。但有一個共性的標準,這個實際對降成本而言,就是找準你單位的成本潛力。潛力在哪兒,措施就定在哪兒。如在指標上,在生產組織上,在服務上等等。隻有真正找對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結合點,這樣的措施才更有實際意義。
措施要有可操作性,才能發揮作用。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直接影響降本增效的成效。有的單位降成本業績之所以平平,甚至拿不出手,措施的失敗是一個重要方麵。對於一個單位而言,僅有管理者對所製定的措施信心滿滿是不夠的,必須有一線職工參與意見,以及對措施的認可,從而提高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執行度。操作性不強,不科學,不具體,必然實施不下去,落實不了,最終見不到效果是必然的。因此,各單位在製定措施時,要在集中職工智慧的基礎上,不折不扣地分解降本增效目標,做好各環節的控製,責任明確,具體到崗到人,這是我們完成目標任務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