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巷爆破管理措施
岩巷爆破管理措施
1、爆破工作必須具有一定掘進經驗並持證上崗,裝藥前,必須認真檢查雷管和炸藥的質量是否合格,母線是否漏電,在確認符合要求方可裝藥。
2、當班循環作業開始前,跟班隊長應先檢查窩頭以外5m內的棚子是否牢固可靠,處理好後方可由打眼工進行打眼。並嚴格按爆破圖表規定的爆破參數進行操作,嚴禁盲目打眼。
3、炸藥必須在指定的安全地點配藥,用特製的木棍或竹簽紮眼,嚴禁塞眼。裝配引藥數量,以當地當時需要的數量為限。
4、裝藥必須在爆破工指導下工作,不準自由裝藥。在裝藥前一定要用吹風器吹淨炮眼內的雜物和水,保證爆破效果。然後根據爆破圖表的裝藥量用炮棍輕輕將藥卷送入炮眼內,接著用炮泥封眼,封泥長度為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然後一手靠近雷管腳線,一手輕輕將線盤好,並扭結在一起,嚴禁將雷管腳線與電氣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它金屬物品接觸,以免發生02manbetx.com
。爆破必須由爆破工操作,其它人不準亂動。全部裝藥爆破工作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執行。所有雷管炸藥必須妥善保管,並建立領退製度。
5、裝藥不準和打眼平行作業。
6、放炮撤人距離:直巷不少於100m、曲巷不少於75m。放炮前由班長負責撤人,放炮員最後離開工作麵,警戒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脫崗,防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域。放炮前放炮員要發出信號,放炮信號為連續三聲長哨,撤除警戒信號為一聲長哨。
7、聯線采用串聯方式,把同時起爆的炮眼雷管腳線聯在一起,並與放炮母線聯結,隻有經檢查線路已經聯好,方可撤人放炮。
8、放炮前應先對窩頭附近的棚子進行加固,該工作麵U型鋼支架可加補四根粗撐杆加固棚子,具體位置為:梁腿搭接處各一根,柱腿向上0.5米各一根。
9、爆破工必須持證上崗。爆破時要嚴格按照“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執行,做到裝藥不符合規定、巷道不暢通、瓦斯沒有檢測或瓦斯超限、沒有使用水炮泥、人員不撤、支架不牢、頂板不好不準放炮,並嚴格按照“十不準放炮”製度執行,即:
①工具不收拾好,不得放炮②不檢查瓦斯濃度,不得放炮③工作麵人員不撤離到警戒線以外,不得放炮④工作麵作業人員撤到安全地點,不點清人數不得放炮⑤通路口的警戒哨不好, 不得放炮⑥放炮母線長度不夠,不得放炮⑦放炮器不防爆,或有故障時,不得放炮⑧放炮母線不吊掛好,不得放炮⑨不發出三聲信號,不得放炮⑩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不得放炮。
10、送電後若火藥沒有起爆,爆破工要取下起爆器鑰匙,將放炮母線從起爆器上取下來並扭結等五分鍾後,方可沿線查明原因。
11、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放炮員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放炮員交接清楚。
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餘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12、其餘按鄭米安字(97)第1號《轉發煤炭工業部(煤礦用爆破器材管理規定)和(煤礦井下爆破作業安全01manbetx
)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