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M水平架線電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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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140M水平司機除遵守“通則”的相關規定外,還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4.2在-140M水平三角石門、調車站頂拉車時由專職調車員搬道岔、掛銷鏈,觀察大巷行人,發送頂拉車信號。調車員必須配備口哨。
1.4.3在-140M副坡下把勾、-140M主坡上把勾頂、拉車時由各把勾接車工負責接車、搬道岔,司機聽從接車工指揮,沒有接車工時嚴禁頂、拉車。
1.4.4在向-140M副坡下把勾、-140M主坡上把勾頂、拉車時司機要先通知把勾工,經把勾工允許後方可頂、拉車。頂車要嚴格遵守1.1.41中的相關規定。
1.4.5頂車數量不許超過35輛。
1.4.6雙道車場頂拉、車時,雙道車輛不能同時運行。
1.4.7在翻車機拉車時必須提前與翻車機工進行聯係,經翻車機班長允許後方可拉車。嚴禁私自拉車,重車到達調車站後,嚴禁向翻車機進口道甩車,必須按信號指令頂車。
1.4.8從活地返回的電機車經過主坡口時,必須在距主坡口20m以外停車,司機下車搬道岔後,觀察主坡有無列車駛出,確認安全後方可駛過主坡口。
1.4.9機車經過東一石門彎道處,必須提前減速,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m/s,並不間斷鳴笛示警。
1.4.10從活地拉車時,司機必須先與調車站聯係好,經過調車員同意後方可拉車。
1.4.11運送人員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4.11.1必須使用平巷人車運送人員,並配備押車工。
1.4.11.2每班發車前,應檢查機車的車閘和車輛間的連接裝置等部位。
1.4.11.3嚴禁同列運送爆炸、易燃、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料車。
1.4.11.4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3m/s。
1.4.11.5雙軌巷道乘車場必須設區間閉鎖,人員上、下車時,嚴禁其他車輛進入乘車場。
1.4.11.6人員上、下車時,司機必須將機車停在指定停車的位置,並使用分區開關切斷此區段架線電源。除指定的停車位置以外的地點,嚴禁人員上、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