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礦挖掘機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露天礦挖掘機操作工安全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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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規定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 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礙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機械設備。酒後或服用鎮靜藥物者不得操作機械設備。
3 作業中應觀察或巡視機械、周圍人員及環境狀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4 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用品。女工應戴工作帽。作業時長發不得外露。
5 不得隨意拆除機械設備照明、信號、儀表、報警和防護裝置。應按規定的周期檢查、調校安全防護裝置。
6 機械設備外露的傳動機構、轉動部件和高溫、帶電部分應裝設防護罩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設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7 機械運轉時嚴禁接觸運動部件、進行修理及保養作業。
8 作業前應依照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檢查施工現場,查明地上、地下管線和構築物的狀況。不得在距電力、通訊電纜、瓦斯管道等周圍2米以內作業。
9 機械設備在溝槽附近應低速行駛,作業中必須避開管線和構築物,並與溝槽邊保持不小於1.5米的安全距離。
10 機械操作人員應與配合人員協調一致。
11 作業中遇到填挖區土體不穩定,有坍塌可能;發生暴雨、雷雨、水位暴漲及山洪暴發;施工標記及防護設施被損壞以及出現其它不能保證作業和運行安全的情況,應立即停工。
12 機械在社會道路上行駛時必須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
13 機械通過橋梁前,應了解橋梁的承載能力,確認安全後方可低速通過。嚴禁在橋麵上急轉向和緊急刹車。通過橋洞前必須注意限高,確認安全後方可通過。
14 自行式機械作業前,必須進行檢查,製動、轉向、信號及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
15 坡道停機時,不得橫向停放。縱向停放時,必須擋掩,並將工作裝置落地輔助製動,確認製動可靠後,操作人員方可離開。雨季施工時,機械作業完畢應停放在較高的堅實地麵上。
16 機械設備在發電站、變電站、配電室等附近作業時,不得進入危險區域。在高壓線附近工作時,機械設備機體及工作裝置運動軌跡距高壓線的距離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輸電導線電壓 1千伏
以下 1-15
千伏 20-40
千伏 60-110
千伏 220
千伏
允許沿輸電導線垂直方向最近距離(米) 1.5 3 4 5 6
允許沿輸電導線水平方向最近距離(米) 1 1.5 2 4 6
17 機械作業時,人員不得上下機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