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礦空巷管理規程
露天礦空巷管理01manbetx
一、露天采掘場下部如有舊巷道、采空區等,未經上級部門或空巷負責人的許可,不準作業或行走。
二、露天采掘場各平盤,應固定人行道,凡在空巷上部設人行道,必須與空巷負責人聯係好,確認好位置,防止行人陷入空巷區內,一般情況人行道不準設在空巷上。
三、各單位露天采掘場,每半年應對照好空巷資料及工程進度情況,作出各平盤空巷探查規格,報采區工程師批準後備案,新開發的工區也單獨作出空巷探查作業01manbetx
。
四、根據圖紙對照或經探查證明,空巷頂板距平盤地麵厚度在1.5米以上時,該區域畫出警戒線用鋼絲圍好,並掛上警示牌,禁止一切人員進入該區。
五、空巷爆破影響生產時,在爆破頭一天提出計劃,經采區工程師批準後方可進行。各工區隨班檢查人員,必須徹底聽管理本區域人員的指示,並將工作中發現的情況,及處理程度,向采區負責人彙報。
六、凡爆破空巷時,必須有空巷負責人員參加,大掌子區空巷爆破時,必須事先由空巷負責人員擬定出爆破方案與安全措施,經采區工程師審核、上報采區主要負責人批準後,方能執行。如大掌子空巷爆破處理不徹底,必須用警戒線圍上,不準任何人進入,並采取措施保證生產安全。
七、空巷負責人員必須備有以下五種記錄:
1、空巷探查原始記錄;
2、空巷爆破原始記錄;
3、各工區負責人的重點指示記錄;
4、交接班記錄;
5、影響生產情況的原始記錄。
八、空巷負責人員必須做好交接班工作,並把本班發生的事情及下班注意事項,詳細的填寫在交接班薄上,以便掌握安全厚度。
九、露天各空巷區,有機械作業時,必須與空巷負責人員聯係,使司機掌握具體情況。
十、凡打透的空巷眼,經驗收後,必須及時堵好防止自燃,損失國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