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備品備件管理規定
煤礦備品備件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 各礦應明確一名技術人員,負責本單位大型固定設備的配、備件的計劃編製、上報以及圖紙、資料的收集、整理、測繪、檔案管理等工作;備件計劃的主要內容應有設備名稱、使用地點、配、備件名稱、使用數量、備用數量、圖紙圖號等;製定的配、備件計劃須經礦機電負責人審核後及時上報供應處。逾期不上報造成配、備件短缺,影響安全與生產的,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八條 備用數量及要求:
1、提升係統
(1)主副井絞車減速機,每種型號、速比的各備用一台;對於使用負荷較小或易更換者,也可備用一套齒輪(含軸)或軸齒輪,使用行星齒輪減速機者,原則上每車備用一台。
(2)主副井提升鋼絲繩、尾繩和罐道繩,按在用數量備用;主、副井提升繩和尾繩懸掛裝置,同型號的,每礦至少備用一套;不同型號的,每井至少備用一套。
(3)箕鬥、罐籠、導向輪原則上按在用數量等量備用,天輪同型號的每礦備用一台,不同型號的每車各備用一台。
(4)主副井絞車軸承、減速機軸承、調繩離合器軸瓦、齒塊等各種規格型號備用數量不少於一套。
(5)主副井絞車高、低軸聯軸器,每車備用一套。
(6)主副井絞車盤形製動器不得少於二個備用量,摩擦襯墊不少於一套備用量;液壓站的電磁閥、比例閥、油泵、濾油器等每種型號備用不少於一個,各種密封件及蝶簧等不得少於一套備用量。
(7)主副井絞車電動機原則上每車備用一台,凡二台以上絞車使用同一種規格型號電動機的,至少備用一台;對於大型低速直流電動機和同步電動機,備用設備暫有困難時,各礦要加強維護和檢修,並定期檢驗和保養。
(8)主電機軸瓦、軸承、碳刷等量備用;每台低速直聯直流電動機的主磁極繞組、換向級繞組各備二個;電機冷卻風機的軸承,每種型號備一個。
(9)主副井電控裝置的PLC(主控機、監控機及各模塊)、RS485通訊板、軸編碼器、可調閘模塊、繼電器模板、電源變壓器或控製變壓器、控製開關、傳感器每種型號備一個,繼電器每種型號各備二個,井架開關全套備用;加速櫃的晶閘管每種型號備三個;低頻電源櫃的控製板備一個,晶閘管備三個(有低頻機組可不備);高壓真空換向櫃中的真空斷路器,每種型號備一組;整流櫃冷卻風機,每種型號備一個。
2、主通風機
(1)對旋風機電動機可根據運行電動機的情況備用電機(注意接線盒出線方向)。
(2)軸流式扇風機至少要有一套備用動葉。
(3)扇風機各種型號軸承、聯軸器每種型號各備用一套。
(4)主要元器件(斷路器、接觸器、繼電器、傳感器等)每種型號備一個。
(5)主電機軸瓦、軸承,每種型號備一個,碳刷全套備用。
3、其它係統
(1)生產係統中單係統的滾筒、電動滾筒、電動機、減速機、給煤機、破碎機、振動篩等每種型號備用一台。
(2)其它重要易損零部件備品數量,每礦同種規格型號設備不得少於一套備用。
第二十九條 礦井配、備件供應要滿足安全生產要求,堅持通用性和質優價廉的原則;配、備件必須是有生產許可證的正規廠家生產的產品,原則上應從主機廠購進;所有購進備件,必須附有製造廠產品合格證及有關檢測、鑒定資料;凡一件備件購價在五萬元及以上者,或一次購進十萬元及以上的批量備件,必須簽訂技術協議和商務合同。
第三十條 備件驗收、保管:
1、重要配、備件(如礦井主提升機、主扇、主運皮帶機等設備的配、備件)必須由礦機電負責人組織驗收,方可入庫存放備用。
2、主副井絞車備用主電動機,裝好半聯軸器,存放於絞車房內,並定期測定其電氣參數。
3、主副井絞車備用減速機或備用齒輪,妥善保管,每年塗油防鏽保養不少於一次。
4、主副井備用提升鋼絲繩、尾繩、罐道繩要存放於幹燥、穩妥地點,定期檢查、塗油,防止發生鏽蝕和損壞,更換前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進行檢驗。
5、備用箕鬥,罐籠,采用懸吊放置於井口附近,下墊墊木,塗防鏽油漆,其上零部件不得拆套使用,天輪、導向輪要用支架支托,裝好滾動軸承,並塗防鏽油漆,存放於井口。
6、軸流式主扇風機備用動葉,應在明顯位置標明質量、編號等,並塗防鏽油,妥善保管。
7、其他各種配、備件經驗收合格後,必須入庫存放,妥善保管,零件的所有配合表麵應保護好,不得刮、劃傷,金屬件必須塗油。
第三十一條 備件使用:
1、重要設備備用電動機、減速機,提升鋼絲繩、尾繩、罐道繩、箕鬥、罐籠、導向輪、天輪、扇風機動葉等,在使用前應報集團公司機電處。
2、重要備品,使用前要按有關規定持有近期試驗、檢測報告。
3、所有備品在使用後必須及時訂購或修複。
4、各礦每月二十日前將備件存量情況以電子文檔形式發送到機電處。
5、對於不按本規定管理,由於備品購置、保管和使用不善,貽誤時機,造成重大安全或生產02manbetx.com
的,追究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