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主提升機管理規定
礦主提升機管理規定
第四十六條 罐籠、箕鬥要選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罐籠、箕鬥、連接裝置及罐籠的防墜器出廠時要有MA標誌和關鍵部位的探傷報告,罐籠、箕鬥的頂部應設置保護傘和欄杆;罐籠、箕鬥的裝載量不得超過其額定裝載量;罐籠側麵必須封嚴;罐籠門應有閉鎖裝置,防止因受晃動或振動而自行打開;罐籠阻車器、罐擋、扶手齊全可靠;罐籠設計和附件設置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要求及有關規定。
第四十七條 BF型罐籠防墜器的管理
1、防墜器必須選用具有相應資質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
2、新安裝或大修後的防墜器,必須進行脫鉤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使用過程中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性試驗,每年進行一次脫鉤試驗,試驗參照製造部門提出的方法和要求進行。
第四十八條 提升裝置的最大載重量、最大載重差和提升容器的乘人數,應在井口公布,嚴禁超載和超載重差運行,箕鬥提升已安裝定重裝載的設備必須投入正常使用。定量鬥閘門關閉及上口箕鬥卸空,方可發信號進行提升;接箕鬥到位信號及可裝載信號,方可打開定量鬥閘門裝載,避免二次裝載。
第四十九條 提升信號要清晰可靠,並必須與罐位、安全門、阻車器、搖台、罐座相閉鎖,信號閉鎖與設計要求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升降人員時,嚴禁使用罐座。
第五十條 提升機必須裝設過卷、過速、過負荷和欠電壓、限速、深度指示器失效、閘間隙、鬆繩、滿倉、減速功能、二級製動、緊急停車、油壓、油溫、高壓換向閉鎖及換向室(櫃)門閉鎖、箕鬥順利通過卸載位置顯示等安全保護裝置,其中過卷、過速、限速、鬆繩、滿倉、閘間隙、過電流和欠電壓、深度指示器失效、減速功能九大保護的設置要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要求,安全回路做到軟硬件雙線製。
第五十一條 保護裝置要定期檢查試驗,達到靈敏可靠,每天必須由專職人員檢查一次;過卷、鬆繩、緊停,每班由司機檢查試驗一次;每周由檢修人員將主要保護檢查試驗一次
第五十二條 完善主提升設備控製及保護係統。
1、優化提升機的保護、控製技術,提高控製精確度和安全可靠性,保護係統、重要的控製係統實行冗餘設置。
2、提升行程校正必須準確、及時,要求有程序校正和外部硬件開關強行校正;外部硬件校正開關設計位置要合理,要從根本上杜絕未經減速的容器衝向天輪。
3、井筒開關設置要合理,在井筒中每個方向要設置減速點、2m/s限速、到位、過卷開關;過卷保護接點在進入PLC輸入回路的同時,也串入安全回路;井筒開關實現失效保護報警功能。
4、對各類故障要有相應的報警、03manbetx
、記憶功能;各礦要逐步完善觸摸屏、上位機的功能,實現係統上一次提升的電流、速度、製動油壓等曆史曲線記憶以及硬件安全回路的故障信息記憶。
5、完善主提升機的防雷電、防浪湧、過壓、接地等保護,確保提升安全。
6、各種保護都要求進行試驗,提升設備應具備現場試驗條件。
7、單繩纏繞式絞車打離合時,遊動滾筒的容器位置要有顯示,並完善相應保護,防止遊動滾筒溜車和調繩,完成後不對繩就高速開車造成過卷的重大02manbetx.com
。
8、逐步更新為先進、可靠的液壓站,液壓站的二級製動性能良好。
9、主井提升係統裝卸載位置、副井提升係統上下口要求安裝工業電視監視器,並正常使用;主副井底尾繩環處也應安裝工業電視監視器,以監視尾繩環運行情況。
第五十三條 加強提升機操作、維修人員的管理,提升機司機持證上崗;在交接班升降人員的時間內,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提升機長時間停用或提升係統檢修後,必須先試車,確認正常後方可進行正式提升工作。
第五十四條 主、副井上口必須裝設防撞梁、托罐裝置和過卷、過放的緩衝裝置。更換提升容器後,必須校驗提升容器與防撞梁、托罐裝置的配合關係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十五條 對主提升機使用的鋼絲繩、襯墊的選用、管理、維修,要求:
1、主提升鋼絲繩是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關鍵部件,選型時,負荷計算要準確,改型要經集團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同意;國產鋼絲繩選用優質產品,進口鋼絲繩比質比價;摩擦式提升機主繩進繩時,每套繩要求同廠家、同型號、同批次。
2、鋼絲繩要妥善保管,每卷鋼絲繩必須保存有包括出廠合格證等完整的原始資料;新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在用提升鋼絲繩檢驗後,管技人員要及時計算安全係數,並鑒定能否繼續使用。
3、提升機鋼絲繩的檢驗、安全係數、檢查、維護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相應各條的要求。
4、多繩摩擦式提升機新掛繩或換繩時,鋼絲繩油如果不能證明是合格的增摩脂,要進行除油;並且運行時要采取措施,防止鋼絲繩油甩到閘盤上,影響製動力。
5、多繩摩擦式提升機的主導輪襯墊要選用可靠的產品,襯墊出廠時,要提供抽樣取自同一副襯墊的摩擦係數試驗報告;用於主導輪的摩擦襯墊,在現場提升繩帶油、水、煤粉等各種工況下的摩擦係數不低於0.25。
6、多繩摩擦式提升機尾繩采用合金澆注繩頭連接,並加裝保險繩。
第五十六條 主、副井提升係統及主要生產係統的日檢修時間不得少於2小時。各礦要保證檢修時間,不得隨意擠占或取消; 每次檢修時,檢修人員須經司機同意後,方可進行檢修;檢修完成後,首先試驗安全保護裝置,再進行空、輕、重載試運行;試車正常,經司機確認後,方可離開現場。
1、提升裝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張力自動平衡裝置)、罐耳、罐道(罐道繩)、阻車器、罐座、搖台、安全承接裝置、裝卸載設備、天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分,包括滾筒、製動裝置、主減速器、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限速器、軸編碼器、調繩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變壓器及調速、控製等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由專職人員檢查 1 次;每月還必須由科(區)組織有關人員全麵檢查 1 次,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2、單繩纏繞式提升機的製動繩、緩衝器及多繩摩擦式提升機的尾繩、分繩器、井底每周至少全麵檢查、檢修一次,尾繩聯接器每天都要進行檢查。檢查製動繩的斷絲、磨損和潤滑情況(特別注意檢查上下出車平台附近的情況)以及拉緊裝置全部緊固件緊固情況和製動繩張緊情況,拉緊裝置應塗稠油,以防鏽蝕;檢查緩衝器的固定情況和有無抽出現象,向緩衝器和連接裝置各零部件塗防鏽油脂。檢查尾繩是否鏽蝕、斷絲、扭曲變形;分繩器是否完好,井底與尾繩環間距,井底雜物情況等;檢查尾繩聯接器轉動是否靈活。每次檢查後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3、防墜器每天要由專人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記錄。
抓捕器的檢查:各零部件是否齊全完整,連接件是否有鬆動、丟失現象;驅動彈簧有無破損,彈簧固定的可靠性以及有無異物防礙彈簧伸縮;檢查抓捕器在驅動彈簧作用下能否自由活動,楔子能否夾緊製動繩,有無異物落入抓捕器內;潤滑油量是否充足,特別是各叉杆銷軸轉動和潤滑情況;檢查各導向套,如磨損太快或抓捕器楔子被磨損,應找出原因及時處理,應使上下導向套管及抓捕器的中心線保持在同一條鉛垂線上。防墜器每年大修一次,大修時需將抓捕器拆開,清除全部零件上的汙垢及鐵鏽,並放入煤油中清洗,檢查各零部件是否完好,對於軸承與軸的間隙磨損後超過1.0mm,抓捕器楔子的圓弧表麵磨損大於1.5mm,楔背表麵磨損大於0.2mm的應予以更換。
4、主井裝載設備、卸載設備每周至少全麵檢查檢修二次。
5、每周至少全麵檢驗一次井筒裝備,檢查井筒裝備的完好情況,及時處理罐道的鬆動、鏽蝕、變形、磨損等故障,檢查容器與罐道梁、井梁、井壁等的間隙,清理井筒雜物等;每年至少對主、副井井筒全部罐道磨損情況、罐道間距、接頭及罐耳間隙等祥細檢查、測量一遍,全麵鑒定井筒裝備的完好情況;對於井筒有地質破壞的礦井,在破壞活動期內(即六、七、八、九月份)要加強井筒裝備檢查,每旬對罐道間距以及容器與井壁、容器與井梁的間距測量不少於一遍。
6、每月至少對過卷、過放緩衝裝置、防撞托罐裝置、井架、井筒壓風管、排水管、灑水管、電纜、梯子間等檢查一次。過卷、過放緩衝裝置製動力設計、調整要合理、準確,每使用5年至少要進行一次重新標定,鋼絲繩要進行防腐,鏽蝕嚴重的要及時更換;每年至少要用提升容器實際檢驗一次防撞、托罐的可靠性。
7、減速器以及高速、低速聯軸器每月全麵檢查一次,平行軸減速器每年要揭蓋檢查,清洗換油,全麵檢修,測量軸瓦、齒輪間隙和輪齒的磨損情況;行星輪減速器要根據振動、溫升、油質等使用情況每年進行一次鑒定,每運行四年至少進行一次大修。行星輪減速器大修要簽訂嚴格的協議,全麵進行拆檢、探傷、鑒定,更換不符合要求的部件。高速聯軸器每季度至少拆檢一次、低速聯軸器每年拆檢一次,進行清洗換油,測量輪齒的磨損情況,鑒定聯軸器運行的技術狀況;減速器以及高速、低速聯軸器如不符合有關要求,應及時進行更換。
8、主軸裝置及軸承、天輪及軸承(瓦)、遊動滾筒軸瓦、調繩離合器、及其他輔助設備如冷卻風機及電機、測速發電機等,要根據設備狀況定期加油和檢修,每月至少一次;每年要進行一次全麵拆檢或鑒定。
9、主電機、變壓器、電抗器、交流電動機轉子附加電阻、整流櫃、晶閘管加速櫃、低頻電源櫃、變頻裝置櫃、控製櫃、操作台等每周至少全麵檢修一次;直流電動機、整流櫃、晶閘管加速櫃、低頻電源櫃、變頻裝置櫃、控製櫃至少每月清灰一次;交流電動機、變壓器、交流電動機轉子附加電阻至少每季度清灰一次,帶有軸瓦的電動機要同時測量定轉子氣隙;帶有PLC裝置的控製櫃和操作台至少每15天清灰一次。直流電動機整流子表麵每天至少用酒精擦一次,每周對整流子換向片溝槽修理一次。
大中型直流電機每月組織全麵檢查,檢查冷卻裝置過濾器、清洗過濾網,檢查軸承,檢查電刷磨損和靈活度,檢查刷握和換向器狀態等;每年對電機進行徹底清潔、檢查、保養,全麵檢修繞組、軸瓦、換向器等,測量電機絕緣、氣隙,鑒定電機狀況;大型直流提升機電機每使用5年進行一次小修或中修,每使用10年進行一次大修。
10、主要設備的關鍵零部件,如提升機的主軸、製動杆件、天輪軸、提升容器的連接裝置等每二年進行一次探傷,提升容器的連接裝置的主要受力部件每次換繩時也必須進行探傷檢驗,合格後才能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