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永煤礦停送電恢複通風管理製度
一、停電、停風的有關規定
1、主扇檢修、停電或其它原因停風時,有關業務部門必須加強聯係,互相配合,並製定停電、停風、供電,恢複通風、排放瓦斯等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2、主扇計劃性檢修,必須提前填報檢修通知書,經礦總工程師批準。交生產、調度、安全通風、機電等部門,以便作好安排,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3、倒換備用扇風機運行,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倒換風機前必須與礦調度室聯係,在礦調度室同意後方能進行。停止主扇運行後,應在10分鍾內啟動備用扇風機。
4、主扇停風後,主扇司機應立即打開風井防爆門,充分利用自然通風。
5、因計劃外停電或其它原因造成主扇突然停風,主扇司機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礦調度室接到彙報後,立即通知切斷井下全部電源。
6、瓦檢員發現停風停電後,應立即督促受停風影響區域內的人撤到進風巷道中(各水平運輸大巷及絞車道),並在有電話的地點等候,等礦總工程師或礦長根據停電、停風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撤除井下人員。
7、礦井停風期間,井口各處必須設專人看守,嚴禁人員進入。確因工作需要入井者,需經安全通風科和礦調度室同意後,方能入井。入井後隻能在規定的有自然風的安全區域內工作。
8、井下局部區域因檢修、停電等造成局扇停風時,瓦斯檢查員必須督促受停風影響區域內的人員撤出到進風巷道中休息,並在有電話的地方等候,待供電後,按恢複通風有關規定供風供電。
二、恢複通風送電安全
1、礦井恢複供電時,首先按操作程序恢複主扇運轉,並通知值班瓦檢員和井下電工做好入井準備。
2、主扇運轉正常,井下各區域瓦檢員,經調度室同意後方可入井進入井下區域進行瓦斯檢查,礦調度室和通風調度室值班員須記下入井人員姓名、時間和檢查區域,以便聯係供電。
3、瓦檢員入並檢查須沿風流路線依次檢查井下中央配電室、水泵房、充電房、配電點等各碉室及局扇開關附近,並將檢查結果向調度室彙報。礦調度室值班員須記下檢查人員姓名和各檢查點瓦斯濃度,隻有當瓦斯濃度降至規定範圍內時,方可通知配電室(井下電工)向井下(各配電點)供電,入井人員的入井順序由礦調度室根據瓦斯檢查情況安排。
三、排放瓦斯有關規定
1、排放掘進巷道因停風造成盲巷的積存瓦斯或巷道內積聚的瓦斯,都必須嚴格按此規定辦理。
2、恢複通風後,因停電停風造成盲巷的地點,未佩用氧氣呼吸器者均不得進入該盲巷,瓦檢員不得在超過擴散通風的距離外進行檢查。
3、井下局部區域因檢修或停電造成的盲巷,如果停風時間在2小時以內,允許瓦檢員入內進行瓦斯檢查,但檢查時須兩人、一人在前一人在後,兩人間隔10米左右,檢查由外向裏,由低到高進行。
4、停風區內積聚瓦斯濃度在3%以下時,可以采取現場直接排放,排放需兩名瓦檢員進行,一人控製局扇,另一人隨時檢查排出的風流同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1.5%,排放時可采用間斷啟動局扇或控製局扇風量排放。
5、停風後內積聚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時,由通風科製定專門的排放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由礦山救護隊組織排放。
6、不管是現場直接排放或礦山救護隊排放瓦斯,凡排放回風係統都必須停電撤人;啟動局扇需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的範圍檢查瓦斯,隻有當瓦斯濃度在0.5%以下時,方可人工啟動局扇。
7、當排放瓦斯的盲巷不隻一條時,排放的順序必須是沿風流方向依次排放;如果是兩台局扇串聯通風,隻有把前一台局扇供風巷道的瓦斯全部排放完,恢複正常通風後,方可排放下一台局扇供風巷道的瓦斯,嚴禁同時排放或反向排放。
8、凡停電停風影響的電器設備,在恢複通風後,必須經現場瓦檢員檢查瓦斯,隻有當風流中和電器設備及開關附近20米以內的瓦斯濃度降至規定的範圍內時,方可向該設備供電。
9、瓦斯排放完畢,須經詳細檢查(包括回風線路),確認瓦斯濃度在規定的安全範圍內後,方可允許恢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