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永煤礦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一、一般巷道在貫通相距20米前,地質測量部門必須向礦總工程師報告,並通知通風科、施工單位,通風部門必須事先做好調整風流的準備工作。貫通時,必須由通風部門派主管通風人員在現場統一指揮,貫通後,必須立即調整通風係統,防止瓦斯積聚,待通風係統風流穩定後,方可恢複工作。
二、用放炮方法貫通其它井巷或盲巷時,必須有準確的測量圖,每班在圖上填明進度,當貫通的兩個工作麵相距20米時,地測部門必須事先下達貫通通知書,並隻準從一個工作麵向前接通,對方工作麵必須保證正常通風,經常檢查風筒是否脫節,經常檢查工作麵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
三、掘進工作麵貫穿盲巷20米前,應停止工作,待修複巷道後方可貫穿,準確測量貫穿距離,提前下達貫穿盲巷通知書。由通風科製定排放瓦斯措施,交安全通風科瓦斯檢查人員或礦山救護隊執行排放。
四、通風科接到“巷道貫穿通知書”後,指定現場瓦檢員檢查兩端巷道內瓦斯濃度及風流情況,保證巷道內不積存瓦斯。如果貫穿盲巷啟封密閉和排放瓦斯時,通風科應及時編製“瓦斯排放措施”。
五、通風科應做好巷道貫穿後,砌築通風設施的材料準備和風流調整準備。
六、掘進工作麵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現場瓦檢員必須與掘進人員同到對穿工作麵,檢查瓦斯濃度。待貫穿兩端頭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時方可作業。
七、采掘作業01manbetx
必須有相應貫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