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礦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安全技術措施
一、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可能性03manbetx
由於泰麟屬新建礦井,從建井至今,已發生過煤與瓦斯突出,屬於突出礦井。礦井必須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管理,采取區域性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防止礦井煤與瓦斯突出02manbetx.com 的發生。
二、煤與瓦斯突出的危險性03manbetx
煤與瓦斯突出是煤礦生產中一種極其複雜的動力現象,可能突然間使工作麵或井巷充滿瓦斯,造成人員窒息,引起瓦斯燃燒或爆炸,突出能破壞通風係統,造成風流紊亂或逆轉;突出的煤(岩)能堵塞巷道,埋人推翻礦車和設備,破壞支架和設施。
三、煤與瓦斯突出預兆
當井下作業現場發生以下煤與瓦斯突出預兆時,工作人員必須立即撤離現場,佩戴好自救器,迅速躲避到安全地點。
1.無聲預兆
(1)煤層結構變化,層理紊亂,光澤暗淡,頂底板出現新的斷層,波狀起伏。
(2)工作麵壓力增大,煤壁外鼓,支架應力增加。
(3)瓦斯湧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工作麵氣溫度冷。打鑽出現頂鑽、夾鑽和噴煤現象。
2.有聲預兆
(1)響煤炮(深部岩層或煤層的破裂聲)掉渣、支架折斷聲。
(2)氣體通過含水裂隙的嘶嘶聲。
四、防突措施
在石門揭煤或岩巷掘進誤穿煤層(或煤線)時,可作為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對待,必須采取局部防突措施。
(1)石門揭穿(開)各煤層前,應遵守的規定:
①在石門揭穿(開)突出煤層前,必須打超前鑽,控製煤層層位、測定煤層瓦斯壓力,預測掘進石門工作麵的突出危險性。、
②在掘進工作麵迎頭距煤層法線10m之外,至少要打2個穿透煤層全厚並進入煤層頂(底)板不小於0.5m的超前探孔,掌握煤層賦存條件、地質構造、瓦斯情況等;
③在石門掘進工作麵距煤層垂距5m外,至少打2個穿透煤層全厚的測壓(預測)鑽孔,測定煤層瓦斯壓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標與堅固性係數或鑽屑瓦斯解吸指標等。
④為了防止誤穿煤層,在石門掘進工作麵距煤層垂距5m時,在石門掘進工作麵頂(底)部兩側補打3個小直徑(42mm)超前鑽孔,其超前距不小於2m;
⑤石門掘進工作麵與煤層之間,必須保持一定厚度的岩柱。
(2)局部防突措施
①在石門揭穿煤層前,必須要預測煤層是否有突出危險,經預測有突出危險或煤層瓦斯壓力大於0.74Mpa時,為預防煤與瓦斯突出,建議采取打超前鑽孔、預抽煤層瓦斯等防突措施。經效果檢驗有效後(若效果檢驗無效,必須采取補充措施),可采用遠距離放炮或震動放炮揭穿煤層。
②在石門揭穿煤層前,經預測無突出危險時,可不采取防突措施,但必須采用震動放炮揭穿煤層。
③石門揭穿煤層前,必須按規定測定瓦斯壓力,掘進巷道時,應打超前鑽孔,以探明構造瓦斯情況。
④掘進工作麵瓦斯湧出量突然變大時,必須注意防止局部瓦斯富集區發生瓦斯大量湧出、噴出或突出發生。
⑤在井巷施工中,應進一步測定煤層瓦斯壓力,煤的破壞類型,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堅固性係數等有關參數,以便對礦井的瓦斯湧出動力現象做進一步的03manbetx 和鑒定。
(3)打瓦斯排放鑽孔或震動性放炮
根據瓦斯壓力測定結果,按照有關規定選擇揭煤方法,並采取相應防護和安全措施,當預測為突出危險工作麵時,必須采取防治突出的措施,經驗證措施有效後,可用遠距離爆破或震動爆破揭穿(開)煤層;若檢驗措施無效,應采取補救措施直到有效。當預測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麵,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直接采用遠距離爆破或震動爆破揭穿。
(4)瓦斯湧出岩巷的掘進通風方法都采用壓入式通風方式。並采用硬質抗靜電阻燃風筒。
(5)礦井安裝了永久抽放瓦斯係統,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堅持瓦斯抽放,降低煤體瓦斯壓力,減少瓦斯突出的可能性。
安全防護措施
井巷揭穿突出煤層掘進作業時,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包括采用震動放炮、遠距離放炮、避難所、壓風自救係統和隔離式化學氧自救器等。
一、震動放炮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震動放炮的炮眼數目,應按照每平方米石門斷麵4~5個確定;
2、震動放炮的炮眼布置,根據斷麵和岩性確定;
3、岩眼不得打入煤層,眼底距煤層應保持0.2m的距離,如果岩眼已打入煤層,必須在眼底的岩石充填0.2m的炮泥;
4、震動放炮的單位炸藥消耗量,應按照正常掘進量的1.5~2倍確定,打穿煤層的炮眼在煤層段和岩石段應分段裝藥,並用長0.25的炮泥隔開;
5、所有炮眼都在炸藥與封泥間裝1~2個水炮泥,封泥都必須密實地裝至孔口;
6、震動放炮必須采用銅腳線的毫秒雷管,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並不得跳段使用。電雷管使用前必須進行導通試驗。電雷管的聯接采用串聯方式,但都必須使通過每一電雷管的電流達到電雷管的引爆電流的兩倍。放炮母線必須專用電纜,並盡可能的減少接頭,以減少放炮母線的電阻,有條件的可采用遙控引爆器;
7、震動放炮工作麵,必須具有獨立可靠的回風係統;
8、震動放炮時,回風係統內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嚴禁人員作業和通過。
二、石門揭穿突出煤層采用震動放炮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工作麵必須有獨立可靠的回風係統,必須保證回風係統中風流暢通,並嚴禁人員通行和作業,在其進風側的巷道中,應設置兩道堅固的反向風門。與該係統相連的風門、密閉、風橋等通風設計必須堅固可靠,防止突出後的瓦期湧入其它區域;
2、鑿岩爆破參數、放炮地點、反向風門位置、避災路線及停電、撤人、警戒範圍等,必須在設計中明確規定;
3、放震動炮由礦總工程師統一指揮,放炮後至少經30min,放炮員、班組長、瓦斯檢查員進入工作麵檢查。根據檢查結果,確定采取恢複送電、通風及排除瓦斯等具體措施;
4、為降低震動放炮時誘發突出的強度,應采用擋欄設施。擋欄可用金屬、矸石或木垛等構成。金屬擋欄是由槽鋼排列成的方格框架,框架中槽鋼的間隔為0.4m,槽鋼彼此用卡環固定,使用時在迎工作麵的框架上,再鋪上網眼為20×20mm金屬網,然後用木支柱將框架撐成45°的斜麵,一組擋攔通常由兩架組成,其間距為6~8m,金屬擋欄如圖所示。矸石和木垛擋欄如圖所示。
5、揭開煤層後,在石門附近30m範圍內掘進煤巷時,必須加強支護,嚴格采取防突措施。
6、震動爆破應一次全斷麵揭穿或揭開煤層。如果未能一次揭穿煤層,在掘進剩餘部分時(包括掘進煤層和進入底(頂)板2m範圍內),必須按震動爆破的安全要求進行爆破作業。
擋欄距工作麵的距離,可根據預計的突出強度在設計中確定。
三、井巷揭穿突出煤層遠距離爆破安全防護措施
在礦井尚未構成全風壓通風的建井初期,石門揭穿有突出危險的煤層的全部作業過程中,與此石門有關的其它工作麵必須停止工作。在實施揭穿突出煤層的遠距離爆破時,井下全部人員必須撤至地麵,井下必須全部斷電,斜井口前方50m、兩側20m範圍內嚴禁有任何火源。
四、壓風自救裝置
根據《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第九十七條規定:“突出礦井應在井下設避難所或壓風自救係統”,規定要求可設置其中之一或混合設備。因此,應在井下設置壓風自救係統,由地麵壓風機房,通過壓風管路向井下提供壓縮空氣。
1、井下壓風自救係統的壓縮空氣,來源於地麵壓風機房;
2、在以下每個地點都應至少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距掘進工作麵25~40m的巷道內、爆破地點、撤離人員與警戒人員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風巷道內有人作業的地方處等。在長距離的掘進巷道中,應根據實際情況增加設置。
3、每組壓風自救裝置應可供5~8個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壓縮空氣供給量不得少於0.1m3/min。
五、避難所
突出煤層的掘進工作麵距離超過500m的巷道內,必須設置工作麵避難所。
避難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避難所設置向外開啟的隔離門,隔離門設置標準按照反向風門標準安設。室內淨高不得低於2m,深度滿足擴散通風要求,長度和寬度應根據可能同時避難的人數確定,但至少能滿足15人避難,且每人使用麵積不得少於0.5m⒉。避難所內支護保持良好,並設與礦(井)調度室直通的電話;
2、避難所內放置足量的飲用水、安設供給空氣的設施,每人供風量不得少於0.3m3∕min。如果用壓縮空氣供風時,設有減壓裝置和帶有閥門控製的呼吸嘴。
3、避難所內應根據設計的最多避難人數配備足夠數量的隔離式自救器。
六、石門揭煤通風要求
1、在突出煤層的石門揭煤,必須設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風門。風門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4m。
2、反向風門距工作麵的距離和反向風門的組數,應當根據掘進工作麵的通風係統和預計的突出強度確定,但反向風門距工作麵回風巷不得小於10m,與工作麵的最近距離一般不得小於70m,如小於70m時應設置至少3道反向風門。
3、反向風門牆垛可用磚、料石或混凝土砌築,嵌入巷道周邊岩石的深度可根據岩石的性質確定,但不得小於0.2m;牆垛厚度不得小於0.8m。在煤巷構築反向風門時,風門牆體四周必須掏槽,掏槽深度見硬幫硬底後再進入實體煤不小於0.5m。通過反向風門牆垛的風筒、水溝、刮板運輸機道等,必須設逆向隔斷裝置。
4、人員進入工作麵時,必須把反向風門打開、頂牢。工作麵爆破和無人時,反向風門必須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