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煤礦地測防治水專業管理製度彙編
目 錄
第一章安全管理製度﹒﹒﹒﹒﹒﹒﹒﹒﹒﹒﹒﹒﹒﹒﹒﹒﹒﹒﹒﹒﹒﹒﹒﹒﹒﹒1
第一節 測安全辦公會議製度﹒﹒﹒﹒﹒﹒﹒﹒﹒﹒﹒﹒﹒﹒﹒﹒﹒﹒﹒﹒﹒﹒﹒1
第二節 職工安全活動製度﹒﹒﹒﹒﹒﹒﹒﹒﹒﹒﹒﹒﹒﹒﹒﹒﹒﹒﹒﹒﹒﹒﹒﹒1
第三節 隱患排查責任人製度﹒﹒﹒﹒﹒﹒﹒﹒﹒﹒﹒﹒﹒﹒﹒﹒﹒﹒﹒﹒﹒﹒﹒2
第四節 礦地測科崗位責任製度﹒﹒﹒﹒﹒﹒﹒﹒﹒﹒﹒﹒﹒﹒﹒﹒﹒﹒﹒﹒﹒﹒2
第五節 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製﹒﹒﹒﹒﹒﹒﹒﹒﹒﹒﹒﹒﹒﹒﹒﹒﹒﹒﹒﹒﹒﹒﹒4
第六節 礦地測科生產安全聯係製度﹒﹒﹒﹒﹒﹒﹒﹒﹒﹒﹒﹒﹒﹒﹒﹒﹒﹒﹒﹒4
第七節 地測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製度﹒﹒﹒﹒﹒﹒﹒﹒﹒﹒﹒﹒﹒﹒﹒﹒﹒﹒﹒7
第八節 地測管理技術人員現場彙報製度﹒﹒﹒﹒﹒﹒﹒﹒﹒﹒﹒﹒﹒﹒﹒﹒﹒﹒7
第九節 地測工程質量02manbetx.com 責任03manbetx 製度﹒﹒﹒﹒﹒﹒﹒﹒﹒﹒﹒﹒﹒﹒﹒﹒﹒﹒8
第十節 地測資料定期03manbetx 、保管、提供製度﹒﹒﹒﹒﹒﹒﹒﹒﹒﹒﹒﹒﹒﹒﹒﹒﹒9
第十一節安全技術培訓管理製度﹒﹒﹒﹒﹒﹒﹒﹒﹒﹒﹒﹒﹒﹒﹒﹒﹒﹒﹒﹒﹒10
第十二節安全技術措施的製定審批、貫徹、考核製度﹒﹒﹒﹒﹒﹒﹒﹒﹒﹒﹒﹒12
第十三節 地測安全質量區域分工負責製度﹒﹒﹒﹒﹒﹒﹒﹒﹒﹒﹒﹒﹒﹒﹒﹒﹒13
第十四節管理人員“三違”考核製度﹒﹒﹒﹒﹒﹒﹒﹒﹒﹒﹒﹒﹒﹒﹒﹒﹒﹒﹒14
第十五節 儀表、工具的保管、使用和發放製度﹒﹒﹒﹒﹒﹒﹒﹒﹒﹒﹒﹒﹒﹒﹒14
第二章 地測技術管理製度﹒﹒﹒﹒﹒﹒﹒﹒﹒﹒﹒﹒﹒﹒﹒﹒﹒﹒﹒﹒﹒﹒﹒﹒15
第一節 地質技術管理製度﹒﹒﹒﹒﹒﹒﹒﹒﹒﹒﹒﹒﹒﹒﹒﹒﹒﹒﹒﹒﹒﹒﹒﹒15
第二節 水文地質技術管理製度﹒﹒﹒﹒﹒﹒﹒﹒﹒﹒﹒﹒﹒﹒﹒﹒﹒﹒﹒﹒﹒﹒18
第三節 測量技術管理製度﹒﹒﹒﹒﹒﹒﹒﹒﹒﹒﹒﹒﹒﹒﹒﹒﹒﹒﹒﹒﹒﹒﹒﹒22
第四節 繪圖技術管理製度﹒﹒﹒﹒﹒﹒﹒﹒﹒﹒﹒﹒﹒﹒﹒﹒﹒﹒﹒﹒﹒﹒﹒﹒24
第五節 儲量技術管理製度﹒﹒﹒﹒﹒﹒﹒﹒﹒﹒﹒﹒﹒﹒﹒﹒﹒﹒﹒﹒﹒﹒﹒﹒25
第六節 鑽探技術管理製度﹒﹒﹒﹒﹒﹒﹒﹒﹒﹒﹒﹒﹒﹒﹒﹒﹒﹒﹒﹒﹒﹒﹒﹒26
第一章安全管理製度
第一節 地測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1)地測部門安全辦公會每月召開1次,時間為每月15號下午3:00~6:00(如遇特殊情況改日補上,時間臨時通知)。
(2)安全辦公會由生產科長主持,地測全體成員參加。
(3)安全辦公會內容:
A、傳達礦周一安全辦公會精神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要求。
B、總結03manbetx 一周來部門安全生產情況,03manbetx 安全生產形勢、找出存在問題,確定安全工作重點。
C、研究確定下周安全工作重點及措施。
D、研究加強安全管理的製度及辦法。
E、研究對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獎勵及對02manbetx.com 責任者和“三違”人員的處理意見。
(4)會議內容記入《安全辦公會議記錄本》,記錄整理完善後存入檔案保管。
第二節 職工安全活動製度
1、每周召開一次全部門職工安全會議,會議由部門正職領導或主管安全的副職主持。
2、會議內容:
A、傳達安全辦公會議精神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要求。
B、分析礦及部門安全形勢,查找存在的問題,確定安全工作重點。
C、表揚安全生產先進典型和做法,批評和處罰02manbetx.com 責任者和“三違”人員。
D、有針對性地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01manbetx 。
E、總結布置階段性安全工作。
3、由專人做會議記錄,記錄整理完善後存入檔案保管。
第三節 隱患排查責任人製度
1、地測部門隱患排查由生產科長負責組織,每周進行一次,參加人員為主管領導和專業組長。
2、隱患級別確定遵照礦內規定分A、B、C三級。
3、對查出的隱患問題,根據級別確定責任人,提出整改意見。
4、C級隱患由地測部門指定責任人,製定整改措施,並負責實施。
5、A、B級隱患上報有關礦長和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由生產科長擔任隱患整改責任人,負責組織整改。
6、做好安全隱患排查記錄,在下次隱患排查時,由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檢查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第四節 礦地測科崗位責任製度
礦地測科是在主管礦長和總工程師領導下的地設職能機構。根據我公司礦井地測人員、專業及技術裝備現狀其職責如下: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各項技術政策與法規,嚴格執行煤礦地質、測量專業的各種01manbetx 、規定與實施細則;認真執行公司、礦製定的各種管理製度。
第二條 深入研究井田的地質與水文地質條件,查明影響礦井正常生產的地質因素;建立或完善地麵和井下測量控製係統,為礦井各項測量工作提供起始數據。
第三條 研究煤層和圍岩的賦存條件及物理化學性質,掌握煤層、煤質的變化規律。
第四條 負責礦井水文地質觀測,分析礦井充分條件,預測礦井湧水量;負責礦井防治水工程中的水文地質工作以及采掘工作麵的水害預測和防探水工作;建立礦井水文地質台帳,編繪礦井必備的水文地質圖紙,為防治水提供水文地質資料。
第五條 負責礦井地質觀測、資料編錄與綜合分析;建立礦井地質台帳,編繪礦井必備的地質圖紙;根據生產建設的需要,及時編製、按期提供采區地質說明書、回采工作麵掘進地質說明書及回采地質說明書;並開展地質預測預報及采後地質總結工作。
第六條 負責編製重大地質、測量工程(如礦井補勘、生產勘探、探放水、井上下控製網、大型貫通等)的方案和設計,並按規定報批。
第七條 在集團公司的業務指導下,負責編製礦井地質條件分類報告、修改礦井地質(或儲量重算)報告、水平延深地質報告及其它專門地質報告。
第八條 負責生產勘探,解決采掘工程中出現的地質問題。
第九條 負責礦井的儲量管理工作,建立儲量、回采率、損失量及儲量增減台帳,編繪儲量及損失量計算方麵必備的各種基本圖件;按《生產礦井儲量管理01manbetx 》的要求,對礦井各級儲量動態及損失量進行統計和管理,對礦井煤炭資料的合理開采進行業務監督。負責礦井儲量轉入、轉出、注銷、地質及水文地質損失的報批以及儲量及損失量的各種定期報表工作。
第十條 負責礦井“三量”(開拓、準備和回采煤量)的定期統計分析與報表工作;正確反映礦井采掘關係現狀。
第十一條 負責采掘、土建、管線和機電安裝等工程測量及礦區內的地籍測量工作,並對采掘工程是否按設計施工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十二條 負責測繪各種煤礦測量圖、滿足礦井生產和規劃階段的需要。
第十三條 負責生產交換圖的及時填繪與按時交換工作。
第十四條 負責井田範圍內的小煤窯調查與監測工作,發現有越界開采或危及礦井安全者,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及部門書麵彙報。
第十五條 負責實施地測科業務範圍內的地質測量工作質量標準化和業務對口賽工作。
第十六條 負責本礦區的開采深陷研究工作。
第五節 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地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由全部門職工共同承擔,必須做好自主保安、相互保安和業務保安。
2、出現違章行為要追究相關人員的連帶責任,對個人違章行為其他人必須製止,若不製止,給予周圍人員與違章人員同等批評教育直至相應處罰(每人次20元~50元)。
3、全部門職工必須積極參與安全簽證工作,對工作中的安全隱患問題以合理化建議的形式提出,被采納者給予獎勵(每人次20元~50元)。
4、全部門職工必須參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
5、建立地測部門安全獎罰製度。對安全生產成績突出的組隊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章人員或出現安全02manbetx.com 的責任者給予處罰。
6、對製止、舉報“三違”人員者給予獎勵。
第六節 礦地測科(組)生產安全聯係製度
礦井地質、測量工作是礦山的“眼睛”和“偵察兵”,對煤礦生產和采掘工程質量起著重要的保證和監督作用。為使地測工作更好地為生產安全服務並製度化,特製訂本製度
第一條 采掘工作麵的煤(岩)層層位、煤體結構、煤層厚度及頂底板特征發生顯著異常,且可能對安全有影響時,地測科應及時向礦總工程師和生產科長聯係彙報。
第二條 采掘工作麵遇斷層時,地測部門應及時觀測,收集資料,分析研究斷層性質及斷層要素,並將綜合分析研究情況或解析結果向礦總工程師、生產科及安監部門聯係彙報,以便采取過斷層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條 采掘工作麵遇斷層破碎帶、節裂發育帶、淋水帶及軟弱層坍塌帶,地測部門應及時向礦總工程師及生產科聯係彙報,以便加強安全措施。
第四條 采掘工作麵接近(距可能積水區的積水外緣60米,即各水警戒線)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窯、水煤礦、陷落柱及可能與地表水體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地測部門應及時向礦總工程師、生產科和安監部門發出通知單,以便采取探放水及其它安全措施。探水線位置的確定,必須報總工程師確定。
第五條 當貫通的兩工作麵間的距離在岩巷中剩下15~20m、煤巷中剩下20~30m(快速掘進應於貫通前兩天)時,測量負責人應以書麵報告礦總工程師,並通知安全監察、生產科和采掘隊等有關部門。
第六條 在開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揭露的各煤層,當掘進工作麵距煤層20m(因為10m以外開始打鑽)時,地測部門必須向礦總工程師書麵報告,並通知安監、生產生施工等有關部門。
第七條 對於導水或可能導水的斷層,江井巷掘進至距離斷層交麵線30m(因為不得小於20m開始探水)時,地測部門應向礦總工程師、生產科及安監部門發出通知,以備超前探水。
第八條 對與強含水層連通的導水斷層,必須按規定留設隔水煤柱。當采掘工作麵接近斷層煤柱前,測量組應複查煤柱的可靠性,並將複查結果向礦總工程師、生產科及安監部門聯係彙報。
第九條 回采工作麵頂板導水裂隙帶範圍內分布有含水層時,采前應查明充水因素並預計湧水量;地測部門應在回采地質說明書中提出是否需要防探頂板水的具體建議。
第十條 對於穿過煤層頂、底板富含水層的封閉不良的鑽孔,在與采掘工作麵相遇前,地測部門應根據不同情況,在回采或掘進地質說明書中提出是否需要探水或留設隔水煤柱等措施。
第十一條 預計采後形成的導水裂縫帶頂點波及到地表水體或預計的地表變形值超過建築物允許地表變形值時,地測部門應在采掘地質說明書中提出是否留設防水安全煤岩柱或建築物壓煤開采的可行性意見。
第十二條 在水淹區積水麵以下的煤、岩層中進行采掘工程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地測部門應及時報告礦總工程師和安監部門。
(一)掘進巷道與積水體之間的最小距離,小於巷道掘鑿高度的10倍者;
(二)在水淹區下方的鄰近煤層開采時,隔離岩柱的尺寸小於導水裂縫帶的最大高度,加上水淹區的底板破壞嚐試和保護帶的厚度之和者(防水隔離煤岩柱的計算與留設方法參閱《建築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采01manbetx 》附錄六)。
第七節 地測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製
1、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負責人:主抓技術的生產科副職領導。
2、參加人員:各組隊長及地測技術人員。
3、驗收時間:每月月初檢查一次。5日前將自查成績上報礦技術負責人。
4、驗收範圍和內容:地測部門及各組隊的工作均在驗收之列,主要內容包括:
A、對照質量標準化要求檢查地測部門及各組隊的工作質量及任務完成情況。
B、按規程和設計要求對原始記錄、計算台帳、圖紙等進行嚴格檢查。
C、對水害預報、地質預報、貫通通知單發放等重點工作逐一檢查。
D、對照質量標準化要求,不僅應進行以上內容的檢查,動態達標情況更應做為重點檢查內容。
5、驗收方式:由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召集地測各組隊長及地測技術人員進行聯合驗收。
6、達不到要求的處理意見:驗收人員對查出的問題進行彙總分類後,各線負責人兩天內認真整改,兩天後對整改情況進行複審,對達不到要求的負責人及組隊進行經濟處罰。
第八節 地測管理技術人員現場彙報製度
1、為使礦領導及時掌握地測現場工作情況,有效指導工作,特製定現場管理人員彙報製度。鑽探現場管理技術人員必須於開工前和完工後及時向礦技術負責人彙報,如遇特殊情況時隨時彙報,地質、水文、測量技術人員上井後要及時彙報工作麵的地測情況。
2、彙報內容:鑽探開工前,現場技術人員或班長需向礦技術負責人彙報現場作業環境、設備運行、材料以及在安全方麵有無問題等情況;完工後需向部門值班人員彙報本班工作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和下班需要平行解決的問題;地測技術人員要在上井後及時填寫工作麵情況及現場地測問題的處理意見。
3、對無故不堅持彙報製度的管理技術人員,要進行教育或經濟處罰。
4、地測部門要將彙報記入《現場彙報記錄本》,記錄整理完善後存入檔案保管,並由專人管理。
第九節 地測工程質量事故責任分析製度
1、工程質量事故的界定:
2、凡因違反技術01manbetx 而出現的影響工程施工的行為均屬工程質量事故。
3、事故分析的時間程序:
出現事故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各組隊自行分析,並將分析結果及處理意見報地測部門;較大事故由部門組織分析並提出處理意見。事故分析一般按以下程序:直接責任者介紹事故經過及後果,其他同誌按有關規程對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進行分析,並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拿出整改措施。
4、事故分析的內容:
主要分析事故產生的過程及結果,事故的原因、性質、事故的責任者(包括主要責任、次要責任)、事故的教訓等,並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參加事故分析的人員範圍:
一般事故由全組隊人員分析、主管部門領導參加,較大事故由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組織全部門人員分析。
(1)處理辦法:根據出現的工程質量事故通過認真分析,在查清出現事故的原因及性質的前提下,按責任大小進行嚴肅處理。
(2)對主要責任者視其後果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並進行脫產培訓。
(3)根據層次管理的原則,根據每次出現工程質量事故的情況酌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處理意見公布於眾。
第十節安全技術培訓管理製度
1、為強化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業務水平,地測部門每月對職工進行不少於兩次安全技術培訓。
2、地測部門要成立培訓領導小組,每季研究一次職工培訓工作,確定培訓內容和重點。
3、地測部門年初要製定培訓計劃,各專業隊每半年製定一次培訓計劃,包括培訓內容、時間、目的、要求、培訓教師及負責人。
4、培訓教師由部門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兼職。培訓教師(專職或兼職)應按培訓計劃要求提前備課,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培訓目的要求。
5、實行參加培訓職工簽到製度。
6、每季度對培訓結果要進行一次考試,對考試成績前三名給予獎勵,不及格者進行補考,經補考仍不及格者,應嚴肅處理。
7、地測部門每半年對培訓情況總結一次,表彰獎勵優秀教師和學員。
第十一節 地測資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製度
第一條 地質、測量、水文地質及儲量管理的現場觀測必須做到及時、準確、統一;地測資料的收集與編錄應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字跡清晰、表達確切、客觀地反映地質現象的真實情況。具體要求按各有關規程及實施細則執行。
第二條 各種圖件資料的圖簽必須按規定大小繪製,其中的各欄目必須簽署齊全。各種原始記錄簿、計算簿及成果(台帳)簿必須:封麵有名稱、編號、單位、日期;目錄有標題及其所在頁數;按規定用蘭黑墨水或鉛筆工整書寫;取消和重新計算部分要加以說明;在備注欄內繪出必要的略圖。所有記錄簿、計算簿和台帳等均應有觀測、記錄、計算、檢查者簽字。
第三條 對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調整有影響的地測資料,必須及時填繪在有關的生產用圖上。礦井地質綜合分析的成果資料必須反映在相應的綜合性地質圖件上,並以礦井地質報告、地質說明書、采後地質總結等形式提供設計生產部門使用。各種綜合性地測圖件及礦井必備的日常生產用圖,必須根據勘探和生產所獲得的資料定期進行補充和修改(儲量計算圖每年補充修改;其它圖件采後地質總結時補充修改;對安全、生產有影響,急需修改的應及時修改)。
第四條 地測資料應每月進行一次分析(地質、測量分別進行),並作好記錄存查。分析的主要內容:
(一)認真檢查分析當月地質、測量資料的收集與整理是否完整、準確、及時。
(二)認真檢查分析地測資料編錄的正確性。
(三)認真檢查當月資料的上帳、上卡及成圖等完成情況,如有欠帳、應及時落實補欠任務。
(四)對標定及施測的井巷,分析、評定其正確性。
(五)分析已揭露證實的地質構造,評定其正確性;如與原判斷不符,應深入分析原因,認真總結經驗,以利提高預測預報水平。
(六)根據已揭露的地質構造性質、形態、產狀及其它地質依據,分析其延伸情況,並解算出在鄰近區域的不同標高、不同層位見此構造的位置,從而作出預測預報。
(七)分析各類貫通和誤差及其產生原因,從中總結提高貫通精度的經驗、辦法。
(八)分析煤層薄化、頂底板厚度及岩性突變、沼氣滲出異常及岩層突水等原因及機理。
(九)分析其它特殊地質現象的出現機率、特征及形成機理。
第五條 地測資料應按檔案化管理要求,須做到:
(一)地質、測量資料,必須分別指定專人兼職保管。借、還資料須履行登記、注銷手續。
(二)資料須分門別類編號登記保管,做到有索引,有目錄,查找方便。
(三)資料應按類別或分區域或按時間順序裝訂成冊,裝入卷櫃保存,嚴格亂、散、堆存;存放資料櫃的地方符合防火、保密要求。
(四)上級的來文來函、批複,以及本部門上報的各種函件、報表等,均應進行收、發登記,並有專門卷櫃保管。
(五)各類資料必須做到帳、卡相符,文字部分與基礎數據一致。
第六條 地測部門向外提供的一切資料、報表等,均須經技術負責人嚴格把關,經有關領導批準後方能提供或報出。地測資料的提供須遵守以下製度:
(一)向礦內、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提供生產、設計及長遠規劃等用的地測資料,須經總工程師同意,並履行資料領取登記手續(內容包括:資料名稱、領取用途、領取份數、日期、領取部門及領取人、領取方式—自取或遞送)。
(二)向集團公司、礦檔案室提交的地測資料,必須填寫資料清單,履行正規的資料交接手續。
(三)集團公司、礦向係統外提供地測資料,必須經局、礦總工程師批準方可提供。
(四)向地方煤礦及小煤窯提供地測資料,必須經集團公司生產處轉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後方可提供;並應嚴格按照批準提供的範圍、份數、內容等提供。
(五)各種原圖和航測圖一律不準向外提供。
第七條 每年初應對上年度地測資料的歸檔、保管、使用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十二節 安全技術措施的製定、審批、貫徹、考核製度
1、工程在施工前必須由主管技術人員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鑽探隊技術主管接到施工設計後應對設計認真研究,並進行現場踏勘,及時編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其它各專業隊遇到較大工程時,或其它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工程時也應編製施工措施。
2、安全技術措施應進行逐級審批,經主管領導、礦長、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批準後生效。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技術主管(或隊長)在開工前貫徹到參加施工的每名職工,並實施每次貫徹簽名製度。
4、對於工期較長的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應隨現場條件及施工工藝、施工設計的變化不斷補充、完善、貫徹。對於同一安全技術措施也應每月不少於一次的繼續強化貫徹。
5、主管領導負責對安全技術措施的製訂、貫徹情況的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金分配依據之一。
第十三節 地測安全質量區域分工負責製度
1、為把安全生產落實到實處,地測工作要實施業務保安區域分工負責製度,做到每名職工任務清楚,職責明確。
2、地測部門領導負責全部門地測業務保安,並對地測部門職工安全作業負責。
3、副職領導、各專業組隊及每名職工,按專業分區域進行業務分工。
4、每名職工都必須按既定分工,各負其責,嚴格執行業務規程和質量標準化標準,按時保質完成工作。
5、各層次主管負責人對其下屬工作進行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對查到的問題必須限期整改,同時,檢查結果作為獎金分配的主要依據。
6、對於積極推廣先進技術、先進經驗、出色完成工作、對生產貢獻較大者給予表彰獎勵;因工作失誤(不及時)而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扣除當月部分獎金、全部獎金或其它行政處分。
第十四節 管理人員“三違”考核製度
1、地測部門組、隊以上人員為本組、隊主要安全責任人,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製度,加強組、隊管理。
2、出現“三違”人員的組、隊長與違章者同等處罰。
3、連續出現“三違”的組、隊,應按規定嚴肅處理,免除季度安全風險抵押獎。
4、管理人員出現違章行為,加倍處罰。
第十五節 儀器、工具的保管、使用和發放製度
第一條 凡為全集團公司服務的儀器(GPS衛星定位儀、全站儀、光電測距儀、T2經緯儀、無線電波坑透儀、地質編錄儀等),由集團公司生產處地測組負責保管;僅為本礦服務的儀器由礦地測科負責保管,個人領用的儀器、工具,由個人負責保管。
第二條 所有儀器、工具,均須建帳建卡。屬於集體使用的,應指派專人兼職保管。
第三條 儀器、設備及工具,必須按有關規定定期進行檢校,並應將檢校記錄和評定結論存入該儀器的檔案。
第四條 儀器、設備發生故障影響使用時,應及時進行修理,不得“帶病”工作。
第五條 專用於地麵的(不防爆的或貴重精密的)儀器、設備,不準拿入井下使用。
第六條 測量儀器應按精度分級使用。DTM-352C防爆全站儀、J2級儀器主要用於地麵近井點控製,井下7"級導線和重要工程測量。其它測量均用J6級儀器進行。
第七條 集體使用的儀器、設備,工作需用時,須經兼職保管人員的許可,方能借用;歸還時,兼職保管人員必須對儀器進行檢查驗收,發出問題應及時報告。
第八條 儀器、設備應存入於清潔、幹燥、通風良好的房間內,並存放上架(或入櫃)。
第九條 儀器、設備在搬遷、使用過程中,必須注意安全,遵守有關操作、使用規定,防止摔傷、碰撞、擰壞儀器。
第十條 常用於井下的儀器、設備,應定期進行清洗,加強維護與保養,延長其使用壽命。
第十一條 各礦需用集團公司保管的DTM-352C防爆全站儀、GPS衛星定位儀、光電測距儀、T2經緯儀、坑透儀或地質編錄儀時,應提前聯係,然後由集團公司約定具體日期,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後由測量人員隨儀器來人檢查完好後借出。
第十二條 儀器、設備如需報廢,須經集團公司地測組組織鑒定認可後,按有關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第二章 地測技術管理製度
第一節 地質技術管理製度
1、井巷所揭露的煤層,不論是否開采,均必須進行觀測和描述。凡井筒、石門和其他穿層巷道揭露煤層的地點,均應作為觀測點,進行觀測;在沿可采煤層掘進的巷道應按《礦井地質規程》規定的間距進行觀測描述,遇地址構造時應適當加密觀測點。
2、嚴格按《礦井地質規程》及細則規定的內容觀測煤層、斷層、褶曲、岩漿岩及岩溶陷落柱等。
3、開拓施工前應認真分析附近井巷(鑽孔)工程揭露資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區域構造規律,分析工程將穿過的煤岩層特點,熟知巷道所處層位特點及距上、下煤層距離,按要求及時深入現場,進行地質編錄。開拓過程中,應及時填圖、分析、及時修改預測圖紙及區域地質圖紙,預測前方地質情況變化,提出超前探測計劃與設計,按時編製提交開拓地質說明書。
4、工作麵掘進施工前應認真分析附近井巷(鑽孔)工程揭露地質資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區域及工作麵煤層厚度變化、地質構造情況、掘進層位、煤層與上下相鄰煤層間距、頂底板岩性及其變化趨勢,按時編製提交掘進地質說明書。
5、掘進過程中應及時填圖分析,及時修改填繪斷層交麵線、各可采煤層底板等高線圖、區域地質圖及巷道素描圖,預測前方地質情況,及時提交各種地質預報。工程結束後及時組織探煤厚及物探工作。規定綜采、輕放工作麵必須進行物探,查清工作麵內隱伏地質構造、岩漿岩、陷落柱等,獲得結果後5天內按質量標準化要求編製提交回采地質說明書,並將物探結果附在回采說明書中,經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審核後一並交生產部門使用。
6、充分分析回采地質說明書、物探成果及已開采的相鄰工作麵地質規律;對采麵進行動態跟蹤、動態分析、動態預報,認真觀測。記錄已知的地質構造、物探異常區的地質變化情況,做好采麵地質素描,分析預測隱伏構造及薄煤層延展變化趨勢,驗證物探結果,做好地質預報工作。按要求及時編製提交采後總結。(回采工作麵采完後一個月內寫出采後總結;厚煤層分層開采的工作麵應在最後一分層采出後一個月內編製;地質構造複雜的工作麵可在頭層回采結束後編寫,待最後一分層采出後再補充。報告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批準後妥善保存)。
7、各地測部門必須建立物探成果台帳(包括坑透、三維地震、瞬變電磁、瑞利波勘探等),對每一個物探異常區必須認真收集資料,進行對比驗證,生產結束後要編寫物探驗證報告或總結。
8、生產中遇重大地質構造時,地質部門有關負責人應立即組織地質人員深入現場進行會審,上井後根據觀測及調查資料綜合分析及時編製相關圖件,及時向礦主管工程師及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彙報,研究處理。
9、各種圖紙,必須按標準化要求使用統一正確的圖例、圖示作圖,按細則要求的時間填繪井巷工程、煤厚、斷層等高線等及各種注記。地質工作用圖(包括采掘工程平麵圖、日常手頭用圖等)要求隨工程進度,在日常整理資料的同時隨時修改填繪,並至少每月應全麵分析修改一次。生產區域地質圖(1:2000生產區各煤層底板等高線、生產水平地質平麵圖及相應的地質剖麵圖等)要求每月全麵填繪修改一次。基本地質圖(1:5000礦井個煤層底板等高線、剖麵圖、各水平地質平麵圖等)要求每季度修改一次。要求圖紙內容齊全,資料推測有理有據,並保證相關圖件一致性。
10、按要求及時提出各種地質預報。年報應於2月10日前簽發;季報應於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簽發;月報應於每月5日前提出;臨時預報應根據采掘工程進度及地質變化隨時提出預報。要求預報內容準確,並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11、各種地質資料包括圖紙、原始記錄本、說明書、各種台帳卡片等要求內容齊全,有目錄索引,做到查找方便,實現檔案化管理。
12、各種物探儀器必須按說明書進行使用、保管與維護,指定專人負責,做到各種儀器設備齊全、完好、無損,保證物探工作能正常開展。
13、加強地質資料的發放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對外提供地質資料及圖紙,地質測量部門向外提供的一切資料、圖紙、報表等,須經技術負責人嚴格把關,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提供或報出。
第二節 水文地質技術管理製度
1、礦井水文地質工作是保證煤礦安全正常生產建設的一項重要技術基礎工作。為貫徹執行安全方針,防止重大水患事故發生,必須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要求。
2、各生產單位負責人對所在礦井防治水工作負領導責任,實行全麵領導,定期分析研究解決防治水工作中的問題,檢查各項防治水工程進展情況,在人力、物力、資金等方麵給予保證;各生產單位總工程師對礦井防治水工作負技術責任,直接領導礦井防治水工作,為防治水患提供技術保證;地測部門是礦井防治水業務保安部門,必須按照五項業務保安責任製度和有關規程規定有計劃地開展水文地質工作,為礦井防治水預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翔實可靠的基礎成果資料,並提出預測預報,地測部門對預防重大水患事故負業務保安責任;設計部門要將防治水工作列入設計內容;各采掘區(隊)長對本區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實負第一責任,班組長對本班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實負直接責任;安監部門對防治水的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進行監督檢查。
3、礦井水文地質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礎。為此,必須依據《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的要求,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礦區(井)水文地質調查、勘測和觀測工作,查明礦井的各種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規律,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術依據,並根據生產計劃安排的需要,不間斷地提供水情資料和年(每年的2月底前)、季(季第一個月份的10日前)、月(每月10日前)水害情況預報,井巷接近危險地段或水情發生變化要根據有關規定提供臨時水害通知單。各種水情資料、水患預報要翔實、具體,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針對性,可超作性要強,經所在礦井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後,發至設計、施工、安監處等單位和有關領導。
4、設計部門必須認真分析研究水患預測預報資料和有關的水文資料,在編製采掘工程設計時充分考慮水害因素,從工程設計開始,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創造必要條件,並將探放水工程納入采掘工程設計和工作麵銜接計劃時間表。
5、每一生產礦井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采”的探放水原則。在受水患威脅地區進行采掘施工前,必須首先查清水文地質條件,地測部門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意見,並提出防範措施。防範措施經所在單位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批準後實施,采掘工程待確認水患排除後方可施工。
6、探查水壓大於2Mpa的探放水工程設計,經所在單位的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審查後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探放水設計經批準後,屬於鑽探施工部分由鑽探部門編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屬於井巷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單位編製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由所在單位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審批,並取得開工許可證後方可施工。
7、在存在老空區積水威脅的地區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須確定探水線,並準確的將積水範圍、積水標高、積水深度、積水量、動水量及探水線填繪在專業礦圖上。
8、各類井巷工程貫通前,被貫通巷道有積水淤泥或水文情況不清時,必須在距貫通點30米(煤巷)或20米(岩巷)前。發放水害通知單。查清條件,待排除積水或淤泥後方可貫通。
9、由於受岩溶陷落柱影響所造成的高水位異常區和岩溶陷落柱懷疑區,必須進行專門的水文地質綜合勘探,查清岩溶陷落柱的分布位置,含、導水性能及高水位異常原因、範圍,探查原則“先物探、後鑽探”,探查結束後提出成果報告及防範措施。不進行專門勘探,水文地質條件不清,在上述區域不得設計采掘工作麵,更不得施工。對於經探查確定的岩溶陷落柱無論是否導水,均要按規定留設煤柱。
10、礦井之間的隔離煤柱必須按有關要求留設。所有防水煤柱內不得進行任何采掘活動,以保證煤柱的完整性及隔水的可靠性。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開掘巷道時必須提出專門報告和相應的有效措施,經上級部門審查後上報當地煤炭局審批,不經正式批準不得施工。
11、堅持水害隱患定期排查製度,各生產礦井由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組織每月進行一次,地測部門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每周進行一次,對重點水害問題地測部門應隨時組織會商,每次會商結果均要有正規記錄,內容要齊全、規範。各級水害隱患(分A、B、C三級)排查結果及防治措施,分別填寫水害隱患統計表,發至主管領導及安全監察部門。經排查確認的B級水害隱患及其防治措施經所在單位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批準後,發主管領導及安全監察等部門,並抄報礦務局備案。對B級水害要重點監測,並執行技術管理人員現場盯崗製度,直至水害排除。
12、當井下工作麵出水或出現水文地質異常情況時,要求主管領導和有關技術人員立即趕到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並對井上下鑽孔水位及湧水量、水質進行監測,對收集到的數據及時地進行分析、整理,拿出結論性意見。
13、堅持質量標準化與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杜絕防治水工作中的隨意性和僥性思想,規範礦井防治水安全技術工作,以高質量的礦井防治水工作來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
14、為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預防重大水患事故發生,應製定防治水管理工作十不準:
A、各類防隔水煤柱內不準隨意布設巷道。
B、當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現突水征兆,不準繼續施工。
C、探放水鑽孔正式探水鑽進前,未安好孔口裝置時,不準繼續鑽進。
D、被貫通巷道有積水、淤泥或水文地質情況不清時,不準貫通。
E、所有下山掘進巷道無特殊原因未到位不準停止掘進。
F、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積水威脅或情況不清時不準施工。
G、在高水位異常區和陷落柱懷疑區內的工作麵上未經探查,不準回采。
H、回采工作麵波及範圍內的水文孔或封閉不良鑽孔,未經處理前,不準回采。
I、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未經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批準時,不準施工。
J、受底板奧灰高壓水威脅的礦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準布置在灰岩及以下的層位。
第三節 測量技術管理製度
一、重大測量工程開工前方案審定製度。
A、重大測量工程(井上、下控製測量、聯係測量、大型貫通測量、皮帶安裝測量、重點工程測量)開工前由測量隊長召集測量技術人員製定測量方案。
B、測量方案製定後,書麵形式報主管領導審定。重大測量貫通工程,製定的方案達不到精度要求時報礦務局審批。
C、審定後的測量方案由主管領導轉達技術人員、施工人員,並組織實施。
二、測量質量標準化管理細則及考核辦法。
A、記錄本和計算台帳要求封麵、目錄、工作麵示意圖、備注欄、其算數據來源、原始數據來源、草圖等內容齊全,每發現丟失一項內容扣地測部門標準化1分。
B、記錄本除內容填寫齊全外,要求對檢查角進行評定,首頁應寫清檢查角來源,違反要求扣地測部門標準化1分。
C、由於各種原因,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劃掉並注明原因。所有記錄計算禁止塗改,如寫錯應劃掉在上方重寫。記錄本和計算帳的計算者和對算者要求本人簽字。不按要求去做扣地測部門標準化1分。
D、內業計算完後,應及時填繪采掘工程平麵圖和生產施工進度圖,達到隨測隨填,每發現一次不及時扣地測部門標準化1分。
E、新開工巷道起算數據的抄錄,要由兩人單獨抄錄,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用,在井下點號不清時,還應量邊檢查起算點,違反此規定,造成測量事故,取消測量標準化評比資格。
F、開口線應獨立測量兩次進行標定,或第一次標定開口線,掘4~5米後及時進行第二次標定,違反規定,造成測量事故,取消測量標準化評比資格。
G、為了避免測量工作發生錯誤,要求內、外業工作本身要有檢核或單獨進行兩次,違反此規定按出測量事故處理。
H、為了評價測量工作質量,巷道貫通後,應及時聯測導線精度評定,每發現一次聯測不及時扣地測部門標準化1分。
I、認真堅持通知單發放製度。發現一處不及時扣地測部門標準化5分,因通知單發放不及時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
J、在操作中發現儀器有問題,應及時反饋,禁止帶病作業。
三、測量月末收尺管理規定。
為了保證收尺的嚴肅性,準確性,避免出現責任事故,製定末收尺管理規定如下:
A、所有測量人員都必須下井現場收尺,做到準確無誤,任何人不得留尺、多報,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B、收尺人員上井後,要認真填寫收尺本,收尺本要求收尺人員本人簽字。
C、測量技術人員,收尺當天要下井對收尺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收尺問題及時彙報。
D、在收尺工作麵遇特殊情況無法收尺時,收尺人員要及時反饋請示,根據請示結果進行處理。
E、各小隊要認真填寫收尺報單,收尺報單有關人員要認真檢查,避免出現失誤。
F、收尺當天,有關人員要認真填好交換圖及相關台帳,技術人員檢查後交繪圖組。
四、測量通知單發放製度及考核辦法。
A、當掘進工作麵接近各種采礦邊界時,為了避免出現事故,由測量隊隊長及時填寫,地測部門負責人簽發,接收單位必須簽字。
B、貫通測量通知單兩工作麵間的距離應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按有關規定處理。
C、通知單編號、草圖、內容齊全後,測量負責人、主管領導、水文負責人、地質負責人簽字後下發。
D、貫通測量通知單最後標定位置必須實測,如不實測,不準下發通知單。
第四節 繪圖技術管理製度
1、繪圖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各種技術標準。
2、繪圖工作應由經過專門培訓的,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繪圖員要認真學習業務,掌握有關技術標準及規定,嚴格按質量標準來開展工作。
3、繪製各類礦圖時,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正確使用圖例符號,圖紙精度要符合測量要求,保證礦圖的質量。
4、各種礦圖的繪製應符合準確、及時、完整、美觀的原則。應達到線條均勻、圓滑,接頭吻合無疙瘩,點線、虛線間隔大小一致,平行線間距相等;各種文字、數字注記規範,字隔、字向符合要求;顏色標準,著色均勻;內容齊全、完整,幾何關係正確等。
5、圖紙繪製完成後,堅持各級檢查製度,進行審核、簽字,簽字完成後才能投入使用。
6、按時添繪交換圖,地測部門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審核,保證圖紙內容齊全,無錯漏現象。按規定1:2000圖每月6日前上報公司;1:5000圖每季度初上報公司。
7、計算機繪圖人員除精通電腦操作及繪圖技術外還要掌握一定的礦井地質、測量、水文地質及礦井儲量等相關知識。
8、計算機繪圖人員應愛護電腦設備,加強文件資料的管理,注意地測資料的保密性。
9、加強技術培訓,提高繪圖人員的技術水平。
第五節 儲量技術管理製度
1、嚴格執行《煤炭工業技術政策》、《煤炭法人》、《礦產資源法》、《生產礦井儲量管理規定》及細則,按規定的要求進行礦產儲量的計算、監督和管理。
2、嚴格按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要求來進行日常技術管理,及時填繪各種儲量圖、填寫各種台帳、編寫各種回采率分析報告,包括年度、季度、月份及采後總結(工作麵、采區、礦井)。
3、嚴格儲量增減製度,儲量變動要按要求提出申報,未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不得隨意自行改動。符合儲量轉入、轉出、注銷、地質及水文地質損失條件的,地測部門提出請示,上報主管部門審核批複,沒接到批複不得隨意進行破壞性生產,凡未經批準就棄而不采者,均按丟煤處理,參加采區回采率計算,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獎罰。凡應一次處理的不準化整為零多次處理。
4、工作麵收尺調查一般要求每旬一次,當工作麵推進較快時或構造複雜時應增加觀測次數。收尺時必須深入現場,準確測量。測量的內容包括上風、下運的殘尺米數、煤層傾角、煤層厚度、結構、采高、浮煤厚度、割頂底煤厚度、地質構造變化、水文情況等。觀測點間距一般10~15米,煤層厚度及采高的丈量誤差應小於煤層厚度的3%。
5、中厚及厚煤層的工作麵要求探煤厚設計。工作麵回采前必須探清煤層厚度及其結構。在回采過程中按相關要求走向或傾向每10~30米探測一個點,探清工作麵內丟頂底煤厚度情況,作好記錄,並作采麵素描。對采麵推采可能遇到的地質或水文地質問題要做好預報。
6、加強礦井儲量業務監督工作,各礦地質及資源管理人員要深入了解礦井水平延深、采區、回采工作麵設計,對設計施工中違反國家技術政策和規定時要提出建議和意見,建立“預防丟煤通知書”製度,對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不按設計要求施工或生產,有產生丟煤可能時,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並發放“丟煤通知書”。已造成不合理損失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按要求認真填報各種儲量報表。年終儲量計算的各種報表一般要求在2月初上報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彙總;“三量月報表”要求在下月5日前上報。
8、礦總工程師要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儲量動態、損失量及回采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全麵的檢查、分析,找出問題,不斷改進。上級部門每半年對各礦井儲量的管理工作、資源開采利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麵檢查,檢查結果做為獎懲的依據。
第六節 鑽探技術管理製度
1、每項鑽探工程施工前必須有經過主管領導及總工程師審核批準的鑽孔設計、鑽場設計及作業規程,根據工程的性質、特點和不同的技術要求及目的,製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同時要有開工許可證,並懸掛在鑽場。
2、鑽場工作人員必須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衣著要整齊,配戴好安全帽、礦燈,鑽場內要有足夠的照明,通風要良好,防止瓦斯積存。每班開班前要檢查瓦斯情況,濃度超限時,必須停止作業,進行處理。
3、鑽窩修建前由地質、鑽探人員共同到現場查看施工地點的供電、水源、通風、運輸條件等情況。根據鑽孔設計(深度、傾角、方向)、使用鑽機類型和現場施工條件,確定鑽窩的規格後交付施工。檢查驗收時,應詳細檢查場地規格尺寸、支護情況、通道是否暢通,避災路線設置情況等。鑽窩必須插嚴背實,支護牢固、沒有漏粉、掉塊等現象。
4、每項工程開工前必須召開會議,由部門負責人主持,講解工程設計,落實規程措施等。要使所有參加施工的人員熟悉鑽探目的、鑽孔方向、傾角、深度、鑽孔結構、開孔、終孔孔徑、預計見煤及標誌層的深度、地層情況及安全措施等。
5、工程施工前堅持召開班前會製度,由班長主持,貫徹落實各項01manbetx 措施、本班生產任務及技術要求等。根據現場情況及當班施工內容向所有參加施工人員講明其各自分擔的崗位及任務。向施工人員講明應達到的工程質量標準,有勞動協作關係時進行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應注意的問題。檢查各種專用工具、消耗材料是否齊全;檢查鑽機運轉是否正常等。
6、鑽進時操作人員不準離開鑽機,並做到三看、二聽、一及時。即看扶把振動和進尺速度、看水泵表及回水情況、看皮帶及水接頭情況;聽機器運轉聲、聽孔內振動聲;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7、準確丈量下人孔內鑽具及機上殘尺,正確計算鑽孔深度。 取芯鑽進時,回次鑽程嚴禁超過岩芯管長度。
8、鑽進中要注意衝洗液的消耗情況。特別是出現突然漏水的情況,要將漏失位置和漏矢量記錄下來。鑽進中如遇斷層破碎帶、在裂隙、采空區,有嚴重湧水現象時,須準確記錄其深度、水壓、出水量大小變化。如遇氣體湧出,應記錄其湧出深度,並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9、為實現鑽探工程優質、高效、低耗、安全生產,保證鑽場文明施工,要求做到。
A、鑽場周圍支護插背嚴實,安全可靠,無安全隱患。
每個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實行現場掛排製度。
B、施工人員必須熟知鑽探施工目的、設計技術參數,明確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C、施工現場鑽探設備要布局合理,便於施工操作;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可靠;各種鑽具擺設整齊。
D、嚴格按設計參數及技術要求施工,岩芯要按層位順序擺放整齊,認真填寫岩芯票及鑽孔施工台帳,要求內容齊全清楚。
E、電器設備擺放幹燥處,嚴禁水淋,並由電工定期檢修,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F、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和《鑽探工安全技術01manbetx 》,確保安全生產。
10、井下安裝維修電器設備時,必須按《煤礦01manbetx 》有關規定辦理。
11、工程驗收評級:每項工程完工後必須進行驗收評級,由礦總工程師、地測部門負責人主持,鑽探隊長、地質、水文、鑽探等有關技術人員參加,根據工程設計要求,評判審定工程是否達到了施工目的,岩芯采取率是否達到了設計要求,鑽孔資料是否可靠等,並按質量標準化的要求編寫鑽探工程驗收評級報告,並妥善保存。
12、鑽探設備的管理與維修必須有專人負責,按照設備的有關標準、性能、運轉狀況等定期進行檢修,確保設備能安全正常運轉。對各種設備進行分類管理,專人負責,造冊登記,並建立驗收入庫、支領、使用、維修、保管和損壞追究等製度。
13、沒涉及到的其他問題,按《鑽探工安全技術01manbetx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