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1回風聯絡巷實施探放水的安全技術措施
一、概況:
1、施工目的:本巷為1401上煤柱工作麵采煤時回風之用。
2、設計工程量:為32米。
3、巷道標高:1850m。
4、巷道類別:準備巷道。
5、斷麵積及支護形式:設計掘進毛斷麵為:8.28m²,采用3.2mU型鋼支架支護。
6、通風方式:采用 11kw局部通風機壓入式通風,風筒直徑為600mm,風機安裝在主皮帶井二偏口運輸石門處,共兩台,其中一台備用。
7、通風係統及巷道布置:(見通風係統示意圖及巷道布置圖)。
8、地質構造及煤層賦存情況:
①、地質構造:下分層存在一條小正斷層,斷層產狀走向1400,傾向2100,傾角650左右,落差為2m左右,工作麵內部由於無資料控製,構造不明,但小斷層及小褶曲可能存在,待掘進過程中探明。
②、瓦斯情況:從1610回風石門的揭煤情況來看,絕對瓦斯湧出量為1.5m3/min左右。
③、煤層賦存情況:該煤層厚度變化不大,一般為1.1m~1.9m。傾角在21°~27°之間,一般在24°左右。
9、施工方法:一次性成巷。
二、鄰近關係:
工作麵上部為13號煤為已開采區域,但開采不完全,下部為待開采的1403工作麵,東起井田邊界保護煤柱,西部至副井保安煤柱。
三、組織領導與分工:
礦井成立1401回風聯絡巷探放水領導小組。
組長:胡向軍
副組長:李增亮、楚躍輝,蔡禮華、葉貴平、王鐵林。
組員:胡小軍、劉子俠、薑雙林、蔣海雄、卿上峰、安啟亮、呂享兵、吳儀德、吳穎、陳建議、周少軍、李躍軍、李程輝。
人員分工:
1、組長胡向軍負責探放水的組織領導工作。
2、副組長李增亮、王鐵林負責探放水的技術指導。
3、副組長葉貴平負責指揮人員安裝鑽機、管路、電纜、開關,確保供電安全,設備正常運轉。
4、副組長楚躍輝負責探放水所需設備材料供應到位。
6、胡小軍、蔣海雄、呂享兵和安啟亮負責按設計方案指導現場施工和記錄並負責技術措施的“實施到位”。
7、劉子俠、周少軍負責電器設備的防爆檢查,管路及施工設備的通電調試工作。
8、李躍軍負責有關設備器材的運輸工作。
9、卿上峰負責調度工作並及時記錄有關情況。
10、吳儀德負責組織人員搬運鑽機、管路及開關,確保水溝暢通。
11、李程輝負責井下監測探頭、通訊設備的安裝工作,並確保能正常使用。
四、探水鑽孔設計:
1、鑽場位置:設置在1401回風聯絡巷掘進工作麵迎頭位置,布置5個探放鑽孔(見鑽孔布置示意圖)。
2、長探鑽具:ZY-750型液壓鑽機,配直徑65 mm中心鑽頭,直徑42mm鑽杆。
3、在掘進工作麵迎頭實施長探,長探孔數5個,鑽孔坡度按煤層傾角而定,為210~270左右,取240。
4、長探鑽孔孔深:各鑽孔孔深不少於6 0米,如未探到水,留20米的煤(岩)柱作為下次實施探放水的安全煤(岩)柱,允許掘進距離根據探放鑽孔深度,方位角、垂直角做圖後確定。
5、探放水施工具體工作由通風隊、施工隊共同完成。
6、通風隊瓦檢員負責監督掘進工作麵的施工進度,當掘進至允掘距離時, 立即停止掘進,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由技術部門組織下一次探放水施工,未實施探放水前工作麵迎頭嚴禁掘進。
7、瓦檢員加強掘進工作麵施工過程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的檢查,隨時掌握現場有關情況,並及時向調度室和通風隊彙報。
8、每次探放水前,都必須進行探放水鑽孔設計,設計要根據煤層的產狀而定,以巷道斷麵前進方向的中心點為基點,沿煤層傾角斜上方控製不少於10米,鑽孔終孔間距不大於2米。
1、實施探放水前必須將1401風巷聯絡巷至1630運輸石門水倉的水溝挖好,水倉必須清空,排水管路和水泵能正常使用。
2、鑽機必須安裝牢固,確保施工鑽進時不退鑽、不擺動,鑽杆、鑽頭、開關等設備材料到位。
3、實施探放水前先撤出1401回風聯絡巷掘進工作麵所有與探放水無關的人員。
4、必須保證1630運輸石門水泵能正常工作並盡可能將水排至最低水位,以免鑽孔放水時排水能力不夠。
5、探放水過程中必須設專人經常檢查瓦斯,瓦斯濃度達到0.8﹪時停止打鑽, 達到1.2﹪時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6、監測、通訊工負責在距鑽機5米處安裝一部礦用電話,確保通訊暢通。
7、施鑽地點15m的範圍內的巷道必須進行一次加固並毎班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先處理好後再開鑽。
8、排水路線:工作麵迎頭→水溝→1630運輸石門水倉→地麵。
9、每次探放水前地測技術員必須根據設計在現場布孔,確定探放水鑽孔的方位角和垂直角,施鑽人員必須對迎頭15m範圍內的支架、鑽機設備進行詳細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施鑽作業,並嚴格按布孔的方位角和垂直角進行施工。
10、施鑽過程中人員禁止站在鑽機後麵操作,不能靠鑽機太近,以免出現意外傷害。
11、施鑽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掌握好鑽機的進鑽速度,現場負責人須觀察鑽孔情況並做好詳細的施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2、在打鑽過程中如出現鑽機晃動,鑽進速度慢或不進鑽,鑽孔出現渾水、臭水、淤泥、溫度變化、瓦斯濃度增大等特殊情況時,必須立即停鑽,待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後方可繼續打鑽。
13、更換鑽杆時必須停鑽,嚴禁在鑽機開動時拆卸鑽杆。
14、打鑽過程中鑽孔流水量增大時,必須停鑽,但不得撤出鑽杆,必須等鑽孔流出的水量減小後再觀察一段時間待鑽孔水壓降低至正常後方可繼續鑽進或拆缷鑽杆。
15、嚴格控製鑽孔排水量,排水量應控製在5~8m3/h直至排放結束,現場負責人應觀察並記錄湧水量情況,排水結束後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情況,經安全科、生產科人員驗收認可後方可認為排放結束。
16、實施探放水時當班安全人員必須在現場把關,嚴禁違章作業。
17、探放水施工人員毎班必須向礦調度室彙報施工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彙報,由值班礦領導依情決定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六、放水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人員在施鑽過程中如發現鑽孔探到老窿水或有湧水量突然增大時,必須及時向調度室彙報並停止施鑽,由當班瓦檢員檢查鑽孔附近的有毒有害氣體,確保安全後當頭隻留一人觀察鑽孔湧水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調度室彙報,其餘人員必須及時撤離至安全地點,並由當班的帶班隊長安排人員在進入該巷道的入口處設置好崗哨。
2、鑽孔出現湧水突然增大時,作業人員嚴禁撤退鑽杆,隻有等鑽孔湧水量正常時才能退出鑽杆。
3、每次放水過程中,礦生產科技術員必須每大班到井下現場了解一次放水情況,若湧水量小於2米3/小時,在瓦斯湧出量正常的前提下可開動鑽機旋轉至湧水稍許增大到5~8米3/小時時為止,但不能撤出鑽杆,防止湧水量過大發生意外。
4、如探穿的老窯積水較多時,應適當延長放水時間,隻有確定在旋轉鑽機和鑽杆前進、後退都無水湧出的情況下才能撤出鑽杆。
5、在放水過程中,如出現湧水量突然增大,礦井現有排水能力不夠時,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彙報通知井下所有人員按避水災路線撤至地麵。
6、當放水工作結束後,施工人員必須盡快撤出鑽杆,將鑽機鑽具移至1630運輸石門較寬的地方放好,以備下一次探放水施工時使用。
7、倉庫必須保證探放水所需的設備、工具、材料及時供應到位。
七、避災路線
1、避水災路線:作業地點→1630運輸石門→主皮帶井→地麵。
2、遇火災、瓦斯02manbetx.com 時避災路線:作業地點→1630運輸石門→主皮帶井→地麵。
3、所有參加探放水施工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安全技術措施,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作業, 並嚴格按本措施中規定的要求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