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調度彙報管理辦法
第一節 總則
調度工作是企業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調度機構是企業安全生產的指揮中心,是協助領導組織日常安全生產的指揮部和參謀部;是連接企業生產各環節和各職能部門的樞紐;是企業實現現代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根據集團公司的有關要求,為了及時準確的向領導彙報安全生產情況,便於領導迅速了解情況,做出正確的決策;為了更好的開展調度管理方麵的工作,及時準確全麵掌握本礦各主要環節的變化情況及存在主要問題,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信息的交流和反饋,強化變化條件下的措施跟蹤和落實,充分發揮調度室職能作用,更好的促進我礦的安全生產,對調度管理特製定如下規定和考核辦法。
第二節 生產調度彙報
1、生產隊組實行每班三彙報,即:班前彙報,帶班長在接班前先檢查工作範圍的安全、生產情況,並在接班後1小時內向調度室彙報,內容為:現場情況、存在問題、處理落實情況。班中彙報,帶班長彙報現場安全生產進展情況及存在問題,處理了哪些問題。班後彙報,交班前一小時由帶班長彙報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還存在哪些問題,下班應注意的事項等,並在交班時將當班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彙報調度台。
2、生產科室彙報製度,凡與生產直接影響的工作,必須向調度室彙報;包括巷道打鑽、地質變化、材料準備、設備安裝、支護方式及運輸工作的改變、更換工作地點或施工隊組、停開工通知、專項工程的進度情況、生產區隊要求生產科室解決問題的落實情況、臨時工程的準備及落實情況等工作。
3、輔助工作的彙報製度,凡有中斷生產的檢修或故障,必須事先(緊急情況除外)向調度室彙報(包括日常檢修),如:停風、電、水、溜子、皮帶、風機、絞車運輸、換繩及維護、機電月檢各項檢修進度及各項驗收等工作。
4、生產隊組超過1小時的生產影響,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台,準確彙報影響起止時間、影響原因等情況。
5、跟班安全員實行每班三彙報製度,彙報工作麵存在的安全隱患、安全狀況、隱患處理結果、當班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等。
6、調度員每班實行三彙報製度,彙報工作麵的生產情況及存在問題。值班調度員要認真核對並記錄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彙報,將各類信息彙總在班前會彙報礦值班領導,以便班前會安排工作。
7、各單位的工傷02manbetx.com 和僥幸02manbetx.com ,非人身傷害02manbetx.com ,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
8、各單位對上級領導,調度室安排的工作,按時完成的在完成後立即彙報。不能按時完成的要及時彙報進展情況,以及沒有按時完成的原因。
以上彙報缺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彙報不真實、慌報、瞞報罰款50-200元,並根據情況進行責任追究。
第三節專項工作彙報
1、煤礦隊組在生產過程中遇到解決不了的問題,應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彙報,請求幫助協調解決;煤礦在安全生產中遇到自身無力解決的問題時,應立即向公司調度指揮中心彙報,請求幫助協調解決。
2、公司調度指揮中心可就安全生產有關問題指令煤礦調度中心進行專題彙報。
第四節安全彙報
發生傷亡02manbetx.com 或一級非傷亡事故(特大事故),調度室應立即采取措施迅速組織搶救處理,並按要求及時彙報。
1、人身傷亡事故彙報
發生重傷以及3人(不含)以下死亡事故,礦調度室要立即組織搶救並在30分鍾內向公司領導彙報,在22小時內將傷亡事故彙報卡報集團公司調度室。
2、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無論什麼原因,都要立即逐級彙報,並組織搶救。
3、一級非人身傷亡事故(特大事故)
發生影響全礦井、采區、采掘工作麵安全生產的一級非傷亡事故(特大事故)或重大安全隱患,礦調度室要立即組織處理並立即彙報集團公司調度室,集團公司調度室按規定逐級上報。
4、二級非人身傷亡事故(重大事故)、三級非人身傷亡事故(一般事故)。
發生影響全礦井、采區、采掘工作麵安全生產的二級非人身傷亡事故、三級非人身傷亡事故(一般事故)或重大安全隱患,礦調度室應立即組織處理,並按要求彙報的時間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彙報。
5、接到彙報時,要問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數,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現狀和趨勢,並把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通知救護隊醫院派人趕赴現場搶救。
6、發生生產或安全事故後,調度室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和人員,並履行調度職責,不服從生產調度指揮的,對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從嚴追究責任。
第五節其他彙報
1、節假日生產、檢修或放假安排、領導值班表及停工、複產安排及安全技術措施;
2、礦井停產(停電)大檢修工作安排及安全措施;
3、主要大型設備檢修(更換)安排及安全措施;
4、拆啟密閉排放瓦斯、重大(探)放水安排及安全技術措施。
第六節彙報要求及責任追究
各單位隊組要服從調度室的指揮、協調,嚴格調度彙報程序,嚴肅彙報紀律,保證調度信息暢通,任何人不得阻止、妨礙調度彙報工作。
責任單位負責人對調度彙報工作負直接責任,必須保證彙報的時效性、準確性,不得遲報、漏報或隱瞞不報。
1、彙報時要報清楚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報告人、聯係人、聯係電話;
2、事故的簡要經過、影響情況、傷亡人員及簡曆等;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製情況;
5、調度室值班人員按領導指示,實時跟蹤事故相關處理情況,並做好記錄。
6、 對於延誤上報的單位和主要負責人,要在全公司範圍內通報批評。對於故意隱瞞不報的,要在公司調度會上做檢查。因延報,謊報或瞞報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按公司有關規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
7、事故發生後超過30分鍾未上報的視為延報,超過24小時未上報的視為瞞報。
第七節彙報考核
對隱瞞、遲報事故單位的相關責任人處罰如下:
1、凡井下發生輕傷事故和一般非傷亡事故隱瞞不報的,給予事故單位當班負責人罰款1000元罰款,給予值班管理人員罰款1000元;給予隊長罰款2000元;凡井下發生輕傷事故和一般非傷亡事故遲報的,給予事故單位當帶班長罰款1000元罰款,給予值班管理人員罰款500元;給予隊長罰款2000元。
2、凡井下發生重傷事故和重大非傷亡事故隱瞞不報的,給予事故單位當班負責人罰款1000元罰款,給予值班管理人員罰款1000元;給予隊長罰款2000元;凡井下發生重傷事故和重大非傷亡事故遲報的,給予事故單位當班負責人罰款1000元罰款,給予值班管理人員罰款500元;給予隊長罰款2000元。
3、凡地麵發生輕傷事故隱瞞不報的,給予事故單位值班管理人員罰款3000元;給予單位負責人罰款4000元;凡地麵發生輕傷事故遲報的,給予事故單位當班給予事故單位值班管理人員罰款2000元;給予單位負責人罰款2500元。
5、凡地麵發生重傷事故和重大非傷亡事故隱瞞不報的,給予事故單位值班管理人員罰款4000元;給予單位負責人罰款5000元;凡地麵發生重傷事故和重大非傷亡事故遲報的,給予事故單位當班值班管理人員罰款2500元;給予單位負責人罰款3000元。
6、上述責任人一律取消本人當年安全生產獎金、當月安全結構工資,並根據其它規定追究連帶責任。
第八節附則
1、 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礦調度指揮中心。
2、 本製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