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縣潘家莊鎮興隆煤礦地麵環境衛生考核管理製度
為確保礦井地麵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能紮實有效的開展,
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一、成立檢查領導小組。
組 長:礦 長
成 員: 辦公室主任 保衛主管 後勤主管
二、主要職責
結合礦井實際,負責地麵環境治理協調安排,組織檢查各單位所屬劃分區域的環境衛生治理情況,依照本製度對各單位的環境治理和文明衛生進行檢查評比、通報,並監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三、考核辦法
每周一次,由辦公室負責組織檢查小組統一進行檢查評比。
四、相關要求
1、各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製定衛生管理製度,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互相監督。
2、檢查領導小組要做好工作統籌安排,合理分工,檢查後2日內反饋檢查結果。通過此項檢查活動,把礦區衛生環境工作抓實抓好,切實樹立礦井良好形象。
3、檢查小組成員認真履行職責,服從工作安排,公平、公正,堅持原則,不徇私舞弊,違者一次罰款100元。
4、小組成員按時參加檢查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檢查者,一次罰款100元。
5、各單位對門前衛生實行“三包”,檢查時如發現辦公室門口衛生差,則按照相對應科室或區隊扣分。
6、衛生區域劃分(祥見附表)。
五、獎罰
衛生考核實行百分製考核,對第一名單位獎勵500元,對倒數第一名單位罰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