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井下水災事故應急預案
特大井下水災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
102manbetx.com 類型和危險型程度03manbetx
1.1 礦井水害
正中煤業礦井地質構造比較複雜,存在著受采空區積水、周邊小窯積水和地質構造水以及帶壓開采的威脅。因此,本礦井在開采過程中礦井水害具有較大威脅,是本礦井必須預防和控製的重大危險源。
1.2 地麵洪水
每年雨季,礦井均有可能發生因地表裂縫造成洪水灌井災害,因此,雨季洪水災害是本礦井必須預防和控製的重大危險源。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 以人為本原則。02manbetx.com 處理應最大限度保證遇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
2.2 控製02manbetx.com 原則。應科學迅速地組織應急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3 保護環境原則。要把事故對環境造成的損害(汙染)控製到最小範圍內。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係
見“正中煤業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中“應急救援組織體係”。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正中煤業成立礦井水害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指揮部設在調度信息中心。
總 指 揮:礦長
副總指揮:所有副礦長,總工程師
成 員:調度信息中心、生產技術科、機運區、安監處、救護大隊、通風區、供應科、勞資科、事故單位等單位負責人
3.2.2總指揮部職責
組織日常礦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礦井發生事故後,負責對事故礦井應急救援的全麵指揮工作,對事故迅速做出03manbetx 判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批準現場搶救方案;發布應急搶救命令;調遣應急救援人員隊伍、物資、裝備器材、醫療、通訊、後勤等工作;決定是否請求外援;上報上級部門等工作。
3.3 各成員單位及部門職責
3.3.1調度信息中心:按照總指揮部的命令負責全麵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和協調;負責事故彙報的接收和命令的下達;掌握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保證應急救援期間的通訊暢通;參與對事故的03manbetx 調查、評審報告等。
3.3.2 生產生產技術科:負責對應急救援行動提供事故現場技術資料和水文地質等情況,對事故現場作出03manbetx 報告。
3.3.3安監處:負責監督事故搶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組織對事故處理後的調查工作和評審報告工作。
3.3.4救護消防大隊: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後,負責按照製定的搶救方案,組織現場的緊急搶險和救援工作。
3.3.5供應科、機運區:負責為事故礦井提供處理事故所需材料、設備,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及時到位。
3.3.6通風區: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通風技術服務保障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3.7 醫務室:成立事故醫療急救小組,負責對事故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
3.3.8 武裝保衛科:負責應急救援啟動後,協助事發單位對事故礦井現場進行交通管製、警戒、現場保衛等有關方麵的保障工作。
3.3.9 勞資科、工會、保險公司:協助事故單位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3.3.10綜合辦公室、政工部:負責應急救援行動中的新聞報道、災情發布、信訪接待等工作。
3.4現場指揮部
礦井發生事故後,礦井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轉為現場指揮部,由礦長擔任現場搶險指揮部總指揮,負責組織製定搶險方案和現場指揮搶救工作。
3.5 建立地麵、井下救援基地
瑞泰公司所屬礦井井下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時,救援隊伍到達後,應立即建立地麵、井下救援基地。
3.5.1 地麵救援基地應建在靠近礦井井口且安全的地點,負責救援裝備器材、車輛、物資的供應。地麵救援基地應有現場指揮部成員、通訊員、氣體化驗員、儀器修理員、醫護人員、汽車司機等人員值班,接受現場指揮部領導。
3.5.2 井下基地應建在盡量靠近災區、通風支護良好、通訊暢通、運輸方便、不受有害氣體威脅及爆炸波衝擊的安全地點。井下基地應由救護隊指揮員負責與地麵指揮部、地麵基地的聯絡、協調,接受地麵指揮部的指揮,同時直接指揮井下救援人員的救援行動。井下基地應設有待機小隊、通訊設備、必要的救護裝備、值班醫生、有害氣體監測儀器和臨時充饑的食物、飲料等。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礦井水害
4.1.1.1 礦井水文地質管理部門負責查明礦區和礦井的水文地質條件,編製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並組織實施。
4.1.1.2 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井田內及相鄰煤礦、廢棄的老窯情況,並將其積水範圍填繪在采掘工程平麵圖上;
4.1.1.3 建立地下水害動態觀測係統,堅持進行礦井水害預測分析預報製度並製定相應的“探、防、堵、排、疏”等綜合防治措施;對水害威脅不清地點,嚴格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原則。
4.1.1.4 礦井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麵檢查,雨季受水威脅的礦井,應製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組織應急搶險隊伍,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
4.2 預警行動
4.2.1 水害預警:當井下采掘工作麵或其它地點出現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煤層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水色發渾、有臭味、有害氣體增加、裂隙出現滲水等透水預兆或礦井湧水量突然增大,或在雨季地麵發生洪水災害等情況時。
4.2.2 當現場發現以上預兆後,生產隊組要立即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對險情地點重點防控,隨時掌握事態發展動向,並及時向調度彙報。現場人員無法處理或處理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時,事故影響範圍內應立即斷電、撤人,彙報調度,礦指揮部應立即采取應對措施進行處理,同時彙報集團應急救援指揮部,集團指揮部得到報警後立即進入預警階段,密切關注事故發展變化態勢,隨時準備應急處置,決定應急行動。
5 信息報告程序
5.1 報警
當井下現場人員發現一至三級範圍內災害事故時,立即向本單位調度信息中心彙報,事故單位調度信息中心接到事故報告情況後,應立即向瑞泰公司總調度信息中心彙報情況。
5.2 接警
調度信息中心值班員接到緊急事故報警時,須問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範圍及人員傷亡、設施破壞情況,以及彙報人的姓名、單位、所在位置,並準確詳細記錄。之後立即向當日值班領導彙報,當日值班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向正中煤業應急救援總指揮彙報。
5.3 彙報方式:電話彙報。
調度信息中心電話:內線4000、4111 外線0354-7846501
6 應急處置
6.1 響應分級
事故預警分級,一級(預警)啟動礦應急預案,二級(現場應急)、三級(全體應急)啟動瑞泰公司應急預案。
6.2 響應程序
6.2.1 現場響應
礦井發生災害事故後,礦長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按照本單位製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展開事故搶救,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解救被困人員,撤出災區所有受威脅區域的作業人員。
6.2.2 應急啟動
總指揮到達指揮部後,果斷判斷應急級別,凡接警情況在預警二級(現場應急)、三級(全體應急)範圍內時,立即啟動瑞泰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發出應急救援令:
① 召集各副總指揮、全體成員到總指揮部集中待命;
② 各級救援保障機構和救援物資及時到位;
③ 搶險救援專業隊伍和其他救援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6.2.3 擴大應急
應急救援指揮部要同現場指揮部保持密切聯係,一旦出現事故現場情況惡化,應請求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派專家、友鄰礦山救護隊進行增援。
6.3 救援行動
6.3.1 撤人
6.3.1.1 井下發生災害後,在礦山救護隊及醫務人員未到達之前,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發生瓦斯煤塵爆炸或火災時,還應迅速佩戴好自救器,然後沿01manbetx 規定的避災路線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麵。
6.3.1.2 遇到無法撤退時,應迅速躲至安全地點等候營救。
6.3.1.3 礦調度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員、升井人員和被困人員的數量及被困人員姓名。
6.3.2 現場救援
井下發生災害事故後,應先立即啟動本礦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進行自救、互救,以迅速控製事故,最大限度保證遇險人員的生命安全,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6.3.3 偵察及救援方案的製定
6.3.3.1 應急援隊伍應配合礦山救護隊進行偵察工作。在偵察過程中,救護隊員應把救助遇險人員當作首要任務,同時要準確探明事故的性質、原因、範圍、被困人員可能所在位置,以及巷道內氣體情況和通風等情況,為指揮部製定搶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據。
6.3.3.2 指揮部應根據偵察結果和其他方麵準確信息組織有關技術人員製定救援方案,方案的製定應遵循下列原則:
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時救助遇難人員,盡可能減少人員傷亡;
2)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把事故對環境造成的損害、汙染控製到最小範圍。
7 處置措施
7.1 井下水災事故的救援行動處置措施。
7.1.1 偵察措施
7.1.1.1 偵察前,要了解災區情況、水源、事故前人員分布,礦井具有生存條件的地點及其進入的通道等,並根據被堵人員所在地點的空間、氧氣、瓦斯濃度以及救出被困人員所需的大致時間,然後根據指揮部布置的任務進入偵察和搶救遇險人員。
7.1.1.2 偵察前,偵察小隊要認真做好戰前檢查工作,認真檢查處理水災所需攜帶裝備設施的完好。
7.1.1.3 礦山救護隊在偵察時,應記清遇到人員位置,湧水通道、水量、水的流動線路,巷道及水泵設施受水淹程度、巷道衝壞和堵塞情況,有害氣體(CH4 、CO2 、H2S等)濃度及在巷道散布情況和通風情況等。
7.1.1.4 偵察小隊在偵察行進中,要把搶救遇險人員做為第一要任,要根據了解的情況和偵察中的判斷選擇最短路線,以最快的速度到達遇險人員最多的地點,利用一切通道迅速引出災區遇險人員。
7.1.1.5 偵察小隊在搜尋遇險人員時,應仔細觀察,注意巷道內的敲擊聲,呼喊聲,以便及時發現遇險人員。同時在偵察及搶救人員過程中,要注意觀察巷道情況,防止冒頂和掉底。
7.1.1.6 偵察小隊必須要通過局部積水巷道時,要十分慎重,應考慮到水位的上升速度、距離和有害氣體情況,選擇熟悉水性、有一定經驗的隊員佩用呼吸器通過。
7.1.1.7 偵察小隊在水中行進時,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等物,盡量避開壓力水頭和泄水主流,防止水在流動中攜帶的矸石、木料等撞傷。如迷失方向,應向有風流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在沿途的交岔口,要留有明顯的指示方向標誌,並注上偵察小隊的名稱、日期。
7.1.1.8 偵察時,禁止由下往上進人突水點或被水、泥沙堵塞的小眼和上山,以防止二次突水和淤泥的衝擊。
7.1.1.9 偵察小隊逆水流方向往上進入無出口的巷道時,要與基地觀察水情的人員保持聯係,如發現異常情況或聯絡終斷,偵察小隊應立即返回基地。
7.1.1.10 其他偵察措施執行本預案中“7.1.1.2 至7.1.1.13 ”的有關規定。
7.1.1.11 偵察工作結束後,帶隊指揮員應立即向指揮部彙報偵察結果(包括突水地點、影響範圍、靜止水位、遇到人員位置、湧水通道、水量、水的流動線路,巷道及水泵設施受水淹程度、巷道衝壞和堵塞情況,有害氣體(CH4、CO2、H2S等)濃度及巷道通風情況等),以便指揮部製定正確的救援方案。
7.2 處理措施
7.2.1 井下突然發生透水事故時,現場人員應立即盡可能就地取材迅速封堵透水點,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彙報礦調度。
7.2.2 如果情況緊急,水勢凶猛,無法搶救時,人員應按作業01manbetx 規定的避災路線由下往上撤退,切勿進入透水水平以下的獨頭巷道。
7.2.3 發生透水事故後,礦應急救援指揮部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主排水泵的正常運轉。同時應做出決定:是否、何時關閉防水閘門。
7.2.4 礦井發生透水事故後,相關技術人員應迅速判斷出透水的性質(含水層水、老空水、斷層水或地表水中的哪一種),並通過詢問事故現場人員和根據井下的偵察結果,了解和確定透水地點,分析和估計靜水位和積水量,並且要測算補水源、補水量及影響範圍的水源,然後報指揮部以采取相應的救援措施,確定救援行動所需要的排水設備。排水設備必須有工作和備用的水泵、水管及相適應的配電設備。
7.2.5 礦井發生透水事故時,救援人員的主要任務是搶救被困遇險人員,防止井巷進一步被淹和恢複井巷通風。
7.2.6 采掘工作麵發生透水事故時,根據井下實際情況在巷道上、下部水平同時救人,當下部水平巷道有被水淹的危險時,迅速將井下人員撤到上部水平,禁止在獨頭巷道中躲避。
7.2.7 對於被困在井下的人員,其所在地點高於透水後水位時,可考慮在災區附近掘進其它巷道或根據井上下對照圖找準人員被困位置采用打鑽孔等方法供給新鮮空氣、飲料及食物;如果其所在地點低子透水後水位時,則禁止掘進巷道或打鑽,防止泄壓擴大災情。
7.2.8 礦井透水量超過排水能力,有全礦和水平被淹危險時,在下部水平人員救出後,可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區放水。如果下部水平人員尚未撤出,主要排水設備受到被淹威脅時,可用裝有粘土、砂子的麻袋構築臨時防水牆,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
7.2.9 處理上山巷道透水事故時,礦山救護隊應注意下列事項:
① 防止二次透水、積水和淤泥的衝擊;
② 透水點下方若無能存水及存沉積物的有效空間時,救援人員要及時撤到安全地點;
③ 保證人員在作業中的通訊聯係和安全退路。
7.2.10 在組織排水時,應特別注意通風工作,防止有害氣體聚集和湧出,特別是水位下降時,積存在被淹井巷內的大量氣體湧出。要經常檢查瓦斯,當井下空氣中的瓦斯含量達到1%時,應停止向井下輸電排水,要加強通風,及時檢查有害氣體(主要是CO2 、H2S),當排水接近井底車場或硐室時,要經常檢查,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的突然湧出。此時,負責開水泵的人員應佩用隔離式自救器,井筒和井口附近禁止明火火源,防止瓦斯爆炸,如發現瓦斯湧出,要及時排出,以免造成災害。
7.2.11 在排水過程中,應盡可能分段通風,排除有害氣體,搶修巷道,清理堵塞物,以尋找遇難人員。在清理時,要利用一切可以堆積的空間,疏通巷道,搶救遇險遇難人員。
7.2.12 在偵察過程中及搶救人員時,要注意觀察巷道情況,防止冒頂和掉底。
7.2.13 救援人員在處理水災事故時,必須帶齊有關裝備。在進入遇險人員的巷道裏,應配用隔離式自救器。在處理老空積水時,應特別注意有害氣體中毒。
7.3 恢複工作
在排除積水,事故區域恢複正常通風,遇險遇難人員全部撤離井下後,由事故礦方進行事故恢複工作。
8 應急結束
礦井災害事故得到有效控製後,由正中煤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救援結束,救援人員方可逐步撤離事故現場,善後處理及生產恢複工作由事故單位進行。
9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礦井都要按照要求的數量和質量配備應急物資,專人管理,及時更新,同時要保證隨用隨取。
10 處理水災事故所需主要物資、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