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某礦頂板事故應急預案
山西焦煤某礦頂板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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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和危險性03manbetx
1.1礦井頂板
隨著礦井開采深度不斷深入,以及大麵積開采造成的采動影響及複雜的地質條件(斷層、無碳柱、複合頂板、采空區等)影響,礦井頂板壓力越來越大,受諸多條件的限製和影響,發生頂板02manbetx.com
可能性不斷增強。因此,頂板02manbetx.com
屬礦井必須預防和控製的重大風險。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 以人為本原則。事故處理應最大限度保證遇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
2.2 控製事故原則。應科學迅速地組織應急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3 保護環境原則。要把事故對環境造成的損害(汙染)控製到最小範圍內。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係
見“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中“應急救援組織體係”。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礦井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指揮部設在調度信息中心。
總 指 揮:礦長
副總指揮: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
成 員:調度信息中心、生產生產技術科、機運區、安監處、救護大隊、
通風區、供應科、勞資科、政工部,事故單位等單位負責人
3.2.2總指揮部職責
組織日常礦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礦井發生事故後,負責對事故礦井應急救援的全麵指揮工作,對事故迅速做出03manbetx
判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批準現場搶救方案;發布應急搶救命令;調遣應急救援人員隊伍、物資、裝備器材、醫療、通訊、後勤等工作;決定是否請求外援;上報上級部門等工作。
3.3 各成員單位及部門職責
3.3.1調度信息中心:按照總指揮部的命令負責全麵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和協調;負責事故彙報的接收和命令的下達;掌握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保證應急救援期間的通訊暢通;參與對事故的03manbetx
調查、評審報告等。
3.3.2 生產生產技術科:負責對應急救援行動提供事故現場技術資料和水文地質等情況,對事故現場作出03manbetx
報告。
3.3.3安監處;負責監督事故搶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組織對事故處理後的調查工作和評審報告工作。
3.3.4救護大隊: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後,負責按照製定的搶救方案,組織現場的緊急搶險和救援工作。
3.3.5供應科、機運區:負責為事故礦井提供處理事故所需材料、設備,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及時到位。
3.3.6通風區: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通風技術服務保障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3.7 醫務室:成立事故醫療急救小組,負責對事故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
3.3.8 公安保衛:負責應急救援啟動後,協助事發單位對事故礦井現場進行交通管製、警戒、現場保衛等有關方麵的保障工作。
3.3.9 勞資科、工會、保險公司:協助事故單位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3.3.10 政工部:負責應急救援行動中的新聞報道、災情發布、信訪接待等工作。
3.4現場指揮部
礦井發生事故後,生產調度信息中心應立即轉為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製定搶險方案和現場指揮搶救工作。
3.5 建立地麵、井下救援基地
礦井井下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時,救援隊伍到達後,應立即建立地麵、井下救援基地。
3.5.1 地麵救援基地應建在靠近礦井井口且安全的地點,負責救援裝備器材、車輛、物資的供應。地麵救援基地應有現場指揮部成員、通訊員、氣體化驗員、儀器修理員、醫護人員、汽車司機等人員值班,接受現場指揮部領導。
3.5.2 井下基地應建在盡量靠近災區、通風支護良好、通訊暢通、運輸方便、不受有害氣體威脅及爆炸波衝擊的安全地點。井下基地應由救護隊指揮員負責與地麵指揮部、地麵基地的聯絡、協調,接受地麵指揮部的指揮,同時直接指揮井下救援人員的救援行動。井下基地應設有待機小隊、通訊設備、必要的救護裝備、值班醫生、有害氣體監測儀器和臨時充饑的食物、飲料等。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礦井頂板
4.1.1.1 礦井各生產技術單位必須建立各煤層頂板控製、頂板支護管理製度及頂板動態監測巡查分析製度,推廣頂板管理先進技術、裝備和監測手段,及時搜集反饋和分析頂板動態信息,對頂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隱患和問題製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4.1.1.2 采掘工作麵必須按作業01manbetx
規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開工前,跟班隊長、班組長、驗收員、安全員必須對工作麵進行執行敲幫問頂,確認無危險後,方準人員進人工作。
4.1.1.3 各礦井井下檢查管理人員要及時對井下頂板存在隱患進行排查,對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同時加強頂板支護質量驗收,對發現的重大隱患要及時向調度信息中心及上級部門彙報。
4.1.1.4 加強井下職工對礦井頂板知識的培訓教育,強化職工頂板支護安全意識。
4.2 預警行動
4.2.1 冒頂預警:當井下發生頂板壓力加大、頂板下沉、出現裂縫、有響聲、支架嚴重彎曲或斷裂、片幫嚴重或頂板出現脫層等情況時。
4.2.2 當現場發現以上預兆後,生產隊組要立即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對險情地點重點防控,隨時掌握事態發展動向,並及時向調度彙報。現場人員無法處理或處理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時,事故影響範圍內應立即斷電、撤人,彙報調度,礦指揮部應立即采取應對措施進行處理,同時彙報集團應急救援指揮部,集團指揮部得到報警後立即進入預警階段,密切關注事故發展變化態勢,隨時準備應急處置,決定應急行動。
5 信息報告程序
5.1 報警
當井下現場人員發現一至三級範圍內災害事故時,立即向調度信息中心彙報,調度信息中心接到事故報告情況後,應立即向集團公司總調度信息中心彙報情況。
5.2 接警
調度信息中心值班員接到緊急事故報警時,須問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範圍及人員傷亡、設施破壞情況,以及彙報人的姓名、單位、所在位置,並準確詳細記錄。之後立即向當日值班領導彙報,當日值班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向集團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彙報。
5.3 彙報方式:電話彙報。
調度信息中心電話:內線4000、4111 外線0354-7846501
6 應急處置
6.1 響應分級
事故預警分級,一級(預警)啟動礦(子、分公司)應急預案,二級(現場應急)、三級(全體應急)啟動瑞泰公司應急預案。
6.2 響應程序
6.2.1 現場響應
礦井發生災害事故後,礦長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展開事故搶救,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解救被困人員,撤出災區所有受威脅區域的作業人員。
6.2.2 應急啟動
總指揮到達指揮部後,果斷判斷應急級別,凡接警情況在預警二級(現場應急)、三級(全體應急)範圍內時,立即啟動礦應急救援預案,發出應急救援令:
① 召集各副總指揮、全體成員到總指揮部集中待命;
② 各級救援保障機構和救援物資及時到位;
③ 搶險救援專業隊伍和其他救援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6.2.3 擴大應急
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要同現場指揮部保持密切聯係,一旦出現事故現場情況惡化,應請求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派專家、友鄰礦山救護隊進行增援。
6.3 救援行動
6.3.1 撤人
6.3.1.1 井下發生頂板災害後,在礦山救護隊及醫務人員未到達之前,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發生瓦斯煤塵爆炸或火災時,然後沿01manbetx
規定的避災路線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麵。
6.3.1.2 遇到無法撤退時,應迅速躲至安全地點等候營救。
6.3.1.3 礦調度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員、升井人員和被困人員的數量及被困人員姓名。
6.3.2 現場救援
井下發生災害事故後,事故礦井應首先立即啟動本礦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進行自救、互救,以迅速控製事故,最大限度保證遇險人員的生命安全,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6.3.3 偵察及救援方案的製定
6.3.3.1 應急救援應立即組織礦山救護隊進行偵察工作。在偵察過程中,救護隊員應把救助遇險人員當作首要任務,同時要準確探明事故的性質、原因、範圍、被困人員可能所在位置,以及巷道內氣體情況和通風等情況,為指揮部製定搶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據。
6.3.3.2 指揮部應根據偵察結果和其他方麵準確信息組織有關技術人員製定救援方案,方案的製定應遵循下列原則:
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時救助遇難人員,盡可能減少人員傷亡;
2)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把事故對環境造成的損害、汙染控製到最小範圍。
7 處置措施
7.1 井下冒頂事故的救援行動處置措施
7.1.1 偵察措施
7.1.1.1 井下發生冒頂事故後,礦山救護隊在簡單了解情況後,應立即下井對冒落區域進行全麵偵察。
7.1.1.2 偵察前,應認真做好戰前檢查工作,認真檢查處理冒頂事故所要攜帶的必要裝備儀器
7.1.1.3 偵察中應探明冒頂區的範圍,被埋壓、堵截的遇險人數和位置、冒落區支護情況、冒落區域氣體分布等情況。
7.1.1.4 偵察中,應把搶救遇險人員做為首要任務。遇到冒落區域不大,能現場處理的,應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救出遇險人員。
7.1.1.5 偵察過程中,要派專人檢查瓦斯和觀察頂板變化,要遵循“先支護後行進”原則,加固冒落區巷道支護,防止二次冒頂,保證退路安全暢通。
7.1.1.6 其他偵察措施執行本預案中“7.1.1.2 至7.1.1.3 ”的有關規定。
7.1.1.7 偵察結束後,應由偵察帶隊指揮員向指揮部詳細彙報偵察結果(包括冒頂區的範圍,被埋壓、堵截的遇險人數和位置、冒落區支護情況、冒落區域氣體分布等情況),以便指揮部采取下一步救援措施。
7.2 處理措施
7. 2.1 根據偵察結果,首先恢複冒落區的正常通風。對恢複通風有困難的地點,可利用水管、壓風管或從煤岩中打鑽孔等方法,向被埋壓、堵截的人員輸送新鮮空氣、飲料或食物。
7.2,2 處理冒頂事故時,必須派有經驗人員觀察頂板的變化,檢查瓦斯和其他有毒有害氣體的情況。
7.2.3 清理堵塞冒落物時,使用工具要小心,以防傷害遇險人員。遇有大塊岩石、木柱、金屬網、鐵梁等物壓人時,可使用千斤頂、液壓起重器、液壓剪刀等工具,進行處理。
7.2.4 搶救人員時,用呼喊、敲擊或采用尋人儀等方法,判斷遇險人員位置,與遇險人員保持聯係,鼓勵他們配合搶救工作。對於被埋、被堵的人員,應在支護好頂板的情況下,用掘小巷、打繞道通過冒落區或使用礦山救護輕便支架穿越冒落區接近他們。一時無法接近時,應設法利用壓風管路等提供新鮮空氣、飲料和食物。
7.2.5 搶救出的遇險人員,要先實施現場急救後,用毯子保溫,並迅速運至安全地點,進行輸氧或由醫生進行急救包紮,盡快送醫院治療。對長期困在井下的人員,不要用燈光照射眼睛,飲食要由醫生決定。
7.3 恢複工作
當冒落區恢複正常通風,不存在有毒有害氣體,遇險遇難人員全部解救後,由礦方組織人員進行冒落區的恢複工作。
8 應急結束
礦井災害事故得到有效控製後,由集團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救援結束,救援人員方可逐步撤離事故現場,善後處理及生產恢複工作由事故單位進行。
9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各礦井都要按照要求的數量和質量配備應急物資,專人管理,及時更新,同時要保證隨用隨取。
10 處理頂板事故所需主要物資、裝備
設 備
名 稱 礦用多功
能起重器 液壓
剪刀 破拆
裝置 單體液
壓支柱 原木
板梁 吊鏈 工字
鋼梁 鐵鍬
鐵鎬 風
鎬
單 位
(數量) 5套 2套 2套 100根 20方 10個 50根 各50把 5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