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某礦瓦斯、煤塵應急救援專業預案
山西焦煤某礦瓦斯、煤塵應急救援專業預案
102manbetx.com 類型和危害程度03manbetx
1.1 瓦斯、煤塵
正中煤業為低瓦斯礦井,所采煤層煤塵均具有爆炸性,礦井存在瓦斯、煤塵燃燒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險性。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 以人為本原則。02manbetx.com 處理應最大限度保證遇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
2.2 控製02manbetx.com 原則。應科學迅速地組織應急救援,防止02manbetx.com 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3 保護環境原則。要把事故對環境造成的損害(汙染)控製到最小範圍。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係
見“正中煤業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中“應急救援組織體係”。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正中煤業成立礦井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指揮部設在礦調度信息中心。
總 指 揮:礦長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各副礦長
成 員:礦調度信息中心、生產技術科、機運區、通風區、安監處、
救護隊、供應科、勞資科、事故單位等單位負責人
3.2.2總指揮部職責
組織日常礦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礦井發生事故後,負責對礦井應急救援的全麵指揮工作,對事故迅速做出03manbetx 判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批準現場搶救方案;發布應急搶救命令;調遣應急救援人員隊伍、物資、裝備器材、醫療、通訊、後勤等工作,決定是否請求外援,上報上級部門等工作。
3.3 各成員單位及部門職責
3.3.1調度信息中心:按照總指揮部的命令負責全麵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和協調;負責事故彙報的接收和命令的下達;掌握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保證應急救援期間的通訊暢通;參與對事故的03manbetx 調查、評審報告等。
3.3.2 生產技術科:負責對應急救援行動提供事故現場技術資料和水文地質等情況,對事故現場作出03manbetx 報告。
3.3.3 安監處:負責監督事故搶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組織對事故處理後的調查工作和評審報告工作。
3.3.4救護隊: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後,負責按照製定的搶救方案,組織現場的緊急搶險和救援工作。
3.3.5供應科、機運區:負責為事故礦井提供處理事故所需材料、設備,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及時到位。
3.3.6通風區: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通風技術服務保障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3.7勞資科:協助事故單位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3.4現場指揮部
礦井發生事故後,礦井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轉為現場指揮部,由礦長任現場搶險指揮部總指揮,負責組織製定搶險方案和現場指揮搶救工作。
3.5 建立地麵、井下救援基地
正中煤業井下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時,救援隊伍到達後,應立即建立地麵、井下救援基地。
3.5.1 地麵救援基地應建在靠近礦井井口且安全的地點,負責救援裝備器材、車輛、物資的供應。地麵救援基地應有現場指揮部成員、通訊員、氣體化驗員、儀器修理員、醫護人員、汽車司機等人員值班,接受現場指揮部領導。
3.5.2 井下基地應建在盡量靠近災區、通風支護良好、通訊暢通、運輸方便、不受有害氣體威脅及爆炸波衝擊的安全地點。井下基地應由救護隊指揮員負責與地麵指揮部、地麵基地的聯絡、協調,接受地麵指揮部的指揮,同時直接指揮井下救援人員的救援行動。井下基地應設有待機小隊、通訊設備、必要的救護裝備、值班醫生、有害氣體監測儀器和臨時充饑的食物、飲料等。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礦井瓦斯
4.1.1.1 礦井瓦斯治理要嚴格遵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堅持“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原則,認真落實集團和礦製定的相關措施。
4.1.1.2 礦井通風係統要合理,通風設施要完好,由專人定期檢查維護。
4.1.1.3 礦井主要通風機運轉穩定、可靠,反風設施齊全、有效。
4.1.1.4 礦井工作麵必須按規定要求安設瓦斯監控係統,並保證數據準確、可靠,定期調校,工作麵實現“三專兩閉鎖”和掘進工作麵的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
4.1.1.5 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製度和請示報告製度,並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並彙報通風調度和現場工作人員。瓦斯濃度超過01manbetx 規定要求時,瓦檢員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並撤到安全地點,及時彙報礦調度。
4.1.1.6 礦、科(區)、隊、班組長、安全員等有關單位負責人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光學甲烷檢測儀。
4.1.1.7 嚴格執行井下防滅火有關規定,杜絕明火和電器設備失爆現象的發生。
4.1.1.8 井下爆破作業必須使用規定的爆破器材和炸藥,放炮時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4.1.1.9 礦井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通風係統遭到破壞以後恢複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恢複正常通風後,所有受到停風影響的地點,都必須經過通風、瓦檢人員檢查,證實無危險後,方可恢複工作。
4.1.1.10 礦井要認真開展瓦斯治理研究工作,進行瓦斯預測預報,掌握瓦斯變化規律,然後采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4.1.l.12礦井要定期對井下職工進行“一通三防”和瓦斯防治的知識培訓工作,強化職工瓦斯安全意識。
4.1.2 礦井煤塵
4.1.2.1 礦井采掘工作麵要采取煤層注水防塵措施,從源頭消除煤塵。
4.1.2.2 各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沒有防塵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麵不得生產。
4.1.2.3 井下各運輸機裝卸、轉載點要敷設自動噴霧;采掘機組要有完好的內外噴霧裝置,能覆蓋滾筒;綜采工作麵要設置支架自動噴霧;放炮采用水炮泥,炮采工作麵按規定設置放炮自動噴霧,堅持放炮前後衝洗巷道;井下所有煤倉和溜煤眼都應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4.1.2.4 按規定要求定期衝洗進、回風巷道,清洗積塵,並按規定設置淨化水幕。
4.1.2.5 嚴格執行井下防滅火的有關規定,杜絕一切火源和機電失爆,規定地點必須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
4.1.2.6 礦井必須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設置隔爆裝置。
4.1.2.7 有專人定期測定井下空氣中的粉塵濃度。
4.1.2.8 礦井必須按規定設置防塵裝置,堅持使用個人防塵防護用品。
4.1.2.9 加強對井下職工防塵意識培訓教育,強化職工防塵安全意識。
4.2 預警行動
4.2.1 瓦斯、煤塵預警:當井下發生瓦斯(煤塵)超限、積聚或煤與瓦斯突出預兆等情況時。
4.2.2 當現場發現以上預兆後,生產隊組要立即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對險情地點重點防控,隨時掌握事態發展動向,並及時向調度彙報。現場人員無法處理或處理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時,事故影響範圍內應立即斷電、撤人,彙報調度,礦指揮部應立即采取應對措施進行處理,同時彙報集團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集團公司指揮部得到報警後立即進入預警階段,密切關注事故發展變化態勢,隨時準備應急處置,決定應急行動。
5 信息報告程序
5.1 報警
當井下現場人員發現一至三級範圍內災害事故時,立即向調度信息中心彙報。
5.2 接警
調度信息中心值班員接到緊急事故報警時,須問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範圍及人員傷亡、設施破壞情況,以及彙報人的姓名、單位、所在位置,並準確詳細記錄。之後立即向當日值班領導彙報。
5.3 彙報方式:電話彙報
調度信息中心電話:內線4000、4111 外線0354-7846501
6 應急處置
6.1 響應分級
見正中煤業“綜合預案”。
6.2 響應程序
6.2.1 現場響應
礦井發生災害事故後,礦長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按照本單位製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展開事故搶救,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解救被困人員,撤出災區所有受威脅區域的作業人員。
6.2.2 應急啟動
總指揮到達指揮部後,果斷判斷應急級別,凡接警情況在預警二級(現場應急)、三級(全體應急)範圍內時,立即啟動正中煤業應急救援預案,發出應急救援令:
① 召集各副總指揮、全體成員到總指揮部集中待命;
② 各級救援保障機構和救援物資及時到位;
③ 搶險救援專業隊伍和其他救援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6.2.3 擴大應急
正中煤業應急救援指揮部要同現場指揮部保持密切聯係,一旦出現事故現場情況惡化,應請求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派專家、友鄰礦山救護隊進行增援。
6.3 救援行動
6.3.1 撤人
6.3.1.1 井下發生災害後,在礦山救護消防隊及醫務人員未到達之前,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發生瓦斯煤塵爆炸或火災時,還應迅速佩戴好自救器,然後沿01manbetx 規定的避災路線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麵。
6.3.1.2 遇到無法撤退時,應迅速躲至安全地點等候營救。
6.3.1.3 礦調度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員、升井人員和被困人員的數量及被困人員姓名。
6.3.2 現場救援
井下發生災害事故後,礦井應首先立即啟動本礦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進行自救、互救,以迅速控製事故,最大限度保證遇險人員的生命安全,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6.3.3 偵察及救援方案的製定
6.3.3.1 正中煤業急救援隊伍應立即組織礦山救護隊進行偵察工作。在偵察過程中,救護隊員應把救助遇險人員當作首要任務,同時要準確探明事故的性質、原因、範圍、被困人員可能所在位置,以及巷道內氣體情況和通風等情況,為指揮部製定搶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據。
6.3.3.2 指揮部應根據偵察結果和其他方麵準確信息組織有關技術人員製定救援方案,方案的製定應遵循下列原則:
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時救助遇難人員,盡可能減少人員傷亡;
2)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把事故對環境造成的損害、汙染控製到最小範圍。
7 處置措施
7.1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的救援行動處置措施
7.1.1 偵察措施
7.1.1.1 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後,首先到達事故礦井的救護隊救護隊員在簡單了解情況後,應立即對災區進行全麵偵察,偵察工作由礦山救護隊擔任。
7.1.1.2 偵察前,偵察小隊和待機小隊必須做好戰前檢查工作,都必須攜帶1台全麵罩氧氣呼吸器和2個壓力不低於18MPa的備用氧氣瓶,以及氧氣呼吸器工具和備件袋,CO、C02、CH、H2S等各種氣體和溫度檢查儀。帶隊指揮員要負責檢查氧氣呼吸器及所攜帶聯絡繩、災區指路器、各種氣體檢測儀等必要裝備器材的完好性,聽清執行偵察任務時的具體內容和注意事項。
7.1.1.3 偵察時,井下基地必須設待機小隊,並用災區電話與偵察小隊保持不斷聯係,隻有在搶救人員的情況下,才可不設待機小隊。偵察小隊和待機小隊都不少於6人,分別由中隊以上指揮員帶隊。
7.1.1.4 災區偵察內容主要包括:爆炸地點及其事故波及範圍;遇險遇難人員分布及其傷亡情況;通風情況(風量大小、風流方向、風門等構築物破壞情況);災區氣體情況(瓦斯濃度、煙霧大小、一氧化碳等);是否發生了火災;防爆門是否被吹開等情況。
7.1.1.5 在災區偵察過程中,救護隊首要任務是迅速搶救遇險人員,應把偵察小隊派往遇險人員最多的地點。搶救原則是“先活後死、先重後輕、先易後難”,搶救中要做到有巷必查,發現遇險人員應立即救助,並將他們護送到進風巷道或井下基地,然後繼續完成偵察任務。
7.1.1.6 進入災區偵察時,必須攜帶探險繩等必要的裝備。在行進時要注意暗井、溜煤眼、淤泥和巷道支護等情況,視線不清時,可用探險棍探測前進,隊員之間要用探險繩聯結。
7.1.1.7 偵察小隊進入災區時,要規定返回的時間,並與基地保持聯絡。如沒有按時返回或通訊中斷,待機小隊應立即進入救援。
7.1.1.8 在進入災區前要考慮到如果退路被堵時應采取的措施,返回時應按原路返回,如不按原路返回,必須經布置偵察任務的指揮部同意。
7.1.1.9偵察行進中,要遵循“先支護,後行進”原則,前進中因冒頂受阻,應視扒開通道的時間,決定是否另選通道,如果是唯一通道,應立即進行處理,不得延誤時間。遇有巷道交叉口時要設明顯的標誌(如礦燈、冷光管或堆放煤塊、矸石等),防止返回時走錯路線,也便於待機隊尋找。
7.1.1.10在進入時,小隊長在隊列之前,副小隊長在隊列之後,返回時與此相反。在搜索遇險人員時,小隊隊形應與巷道中線斜交前進。
7.1.1.11偵察小隊要有明確分工,分別檢查通風、氣體含量、溫度、頂板等情況,並做好記錄,把偵察結果標記在在圖紙上。
7.1.1.12在偵察過程中,如有1名隊員身體不適或氧氣呼吸器發生故障難以排除時,全小隊應立即撤出,由待機隊進入。
7.1.1.13在遠距離或複雜巷道中偵察時,可組織幾個小隊分區段進行偵察。偵察工作要仔細認真,做到有巷必查,在走過的巷道要簽字留名,並繪出偵察路線示意圖。在發現遇險人員的地點要檢查氣體,並做好標記。
7.1.1.14在偵察過程中,應密切監視災區瓦斯濃度及其變化,認真檢查有無殘留火源,發現火源應立即徹底處理,同時應防止瓦斯再次聚積到爆炸濃度而引起二次爆炸。
7.1.1.15 在偵察中,應盡力查清現場情況,如爆炸後遇險遇難人員的倒向、傷害部位與傷害程度,巷道、支架、設備的損壞與移動情況等,以確定爆炸源與爆炸波傳播方向及影響區。
7.1.1.16 偵察結束後,應有帶隊指揮員向指揮部彙報偵察結果,以便采取下一步行動措施。
7.1.2 處理措施
7.1.2.1首先應根據偵察結果,選擇最短的路線,以最快的速度到達遇險人員最多的地點進行搶救。其方法:一是沿回風方向進人災區;二是沿進風方向進人災區。選擇哪條路線進入災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確定。一般來說,救護力量少時,要沿進風方向進人災區,因為在空氣新鮮的巷道中行進,對保持救護隊的戰鬥力,減少隊員體力消耗有利。如果爆炸後,進風巷道垮塌、冒頂和堵塞,一時難以清理、維修,也可沿回風巷進人災區,在回風巷行進時要注意煙霧和有毒氣體的傷害。救護力量多時,可以同時從進、回風兩側派人進入。
7.1.2.2對爆炸後,經偵察確認無火源時,應盡可能恢複通風,以利於其他救援人員在安全區內進行工作。
7.1.2.3 如果發現爆炸後引起火災,應立即組織人員同時進行救人和滅火。並派專人監測瓦斯濃度,防止瓦斯聚積。火勢很大,一時難以撲滅時,應製止火焰向遇險人員所在地點蔓延,特別是在火源地點附近有瓦斯聚積的盲硐,應千方百計防止火焰蔓延到盲硐附近引起瓦斯爆炸;待遇險人員全部救出後,再進行滅火工作。火區內無遇險人員時,應全力滅火。火勢特大或有引起瓦斯爆炸危險或用直接滅火法無法撲滅,並確認火區內遇險人員均已死亡時,可考慮先對火區進行封閉,控製火勢,用綜合滅火法滅火,待火熄滅後,再尋找遇難人員。
7.1.2.4 進入災區前,還應慎重考慮是否切斷電源。如掘進工作麵瓦斯引起火災,則應考慮切斷局部通風機電源後可能引起工作麵瓦斯聚集,再次發生爆炸,威脅救災人員的安全。如進入災區後發現電器設備附近瓦斯達到危險濃度,則不允許在該處切斷電源,應在采區變電所或其它安全地點切斷電源。
7.1.2.5 瓦斯煤塵爆炸後發生冒頂,造成巷道堵塞,影響救護隊員進行偵察搶救時,應考慮清理堵塞物的時間。若巷道堵塞嚴重,救護隊員在短時間內不能清除時,應考慮其他能盡快恢複通風救人的可行辦法,同時要恢複堵塞區外的通風,讓不佩帶呼吸器的人員能夠參加此項工作。在此情況下,救護隊員應在旁進行監護並做好準備,一旦通路打開,立即進人災區搶救遇險人員。
7.1.2.6 在緊急搶救遇險人員的特殊情況下,爆炸產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氣體,嚴重威脅回風方向的工作人員時,在確認進風方向的人員已經完全撤退的情況下,可考慮采用反風,但對此必須十分慎重。
7.1.2.7 發生連續爆炸時,救護隊員在搶救遇險人員的情況下可利用兩次爆炸的間隔時間進行。但應嚴密監視通風和瓦斯情況並認真掌握連續爆炸中時間間隔的規律,考慮在災區往返時間,當間隔時間不允許時,不能進人災區。在災區無人或確認人員已經犧牲時,不得利用爆炸間隙進人災區,應采取措施,消除爆炸危險後再進入。在搶救事故中,要防止事故擴大、增加傷亡。
7.1.3 恢複工作
7.1.3.1 如果在偵察任務結束後,沒有發現因爆炸引起火災或有火災被很快撲滅時,在搶救完遇險人員後,應迅速恢複災區通風,解放災區,以便讓不佩帶呼吸器的人員能夠參加救援行動,加快救援速度。
7.1.3.2 恢複通風設施時,首先恢複主要的最容易恢複的通風設施。損壞嚴重,一時難以恢複的通風設施可用臨時設施代替。恢複獨頭通風時,除將局部通風機安在新鮮空氣處外,應按排放瓦斯的要求進行。
7.1.3.3 恢複正常通風,經測定事故現場有毒有害氣體消除後,其他不佩帶呼吸器救援人員應與救護隊員一道參與災區清理恢複工作。
8 應急結束
礦井災害事故得到有效控製後,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救援結束,救援人員方可逐步撤離事故現場,善後處理及生產恢複工作由事故單位進行。
9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9.1 礦井要按照要求的數量和質量配備應急物資,專人管理,及時更新,同時要保證隨用隨取。
10 處理瓦斯、煤塵事故所需主要物資、裝備
序號物資裝備名稱規格型號單 位數 量備 注
1局部通風機及開關2×15KW台6
2電 纜礦用Km3
3風筒布2m×4m塊50
4正壓風筒Ф500×10條200
5正壓風筒Ф400×10條200
6圓木、板材方20
7隔離式自救器台100
8水管2寸、3寸m1000
9風障4m×4m塊10
10消防水帶m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