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大型固定設備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重特大大型固定設備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
1、預案編製依據、目的、目標、原則
1.1編製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01manbetx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編製導則》、《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等法律法規特製定本預案。
1.2編製目的
為了進一步增強應對防範能力,加強對集團公司重特大大型固定設備的有效控製,提高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及時、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以防重特大大型固定設備02manbetx.com
的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了02manbetx.com
危害程度,控製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1.3編製目標
重特大大型固定設備應急預案領導組為了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資源不斷補充完善重特大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體係,控製重特大大型設備事故的發生,並盡可能地消除重特大大型固定設備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提出科學合理建議和意見。
1.4編製原則
1.4.1重特大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始終把職工的生命和國家財產放在首位,切實加強人員的防護和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2應急救援體係首先要科學和實用,也就是有可適應性、操作性、啟動迅速,措施得力。
1.4.3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相結合,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抓不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正中煤業大型固定設備使用單位。
3、危險性03manbetx
提升絞車斷繩、斷軸造成人員傷亡或停產;主水泵事故造成淹井停產;空氣壓縮機事故或爆炸造成人員傷亡或停產;主通風機事故造成停產;提升礦車的連接器失效造成人員傷亡或停產。重大大型固定設備事故主要原因又分為人為操作失誤和設備缺陷。
4、基本情況
正中煤業目前使用的大型設備主要有:主提升絞車、主水泵、空氣壓縮機、主要通風機、發電機。
5、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5.1正中煤業成立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處理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調度信息中心。
總 指 揮:礦長
副總指揮:機電副礦長、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
成 員:機運區、調度信息中心、安監處、供應科、通風區及事故單位負責人。
5.2指揮部職責
1) 重大事故發生後,03manbetx
判斷事故,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 召集指揮部成員到達指揮現場,協調物資、設備、醫療、救護、消防、通訊、後勤等專業小組;
3) 批準現場搶險救災方案,組織指揮現場搶救;
4) 負責事故上報工作;
5) 負責組織正中煤業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演練,監督檢查各相關單位的應急演練。
5.3應急成員單位職責
5.3.1調度信息中心:承接大型固定設備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彙報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理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做好相關記錄。
5.2.3機運區:協助製定搶險上作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負責協助事故單位提供事故地點電氣設備具體情況;按命令監督停送電工作,協助事故單位及時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負責保障各種通訊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網路暢通。
5.3.3安監處:負責監督搶險救災工作中的各項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實;負責重特大事故損失的調查、彙總和上報。
5.3.4供應科、機運區: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中所需的材料工具和設備;負責將救護搶險材料、工具、設備運送到指定地點。
5.3.5護礦隊:負責搶險救災工作中的警戒設置,疏散人員,維持秩序;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的道路交通暢通和礦區治安及危險源控製。
5.3.6礦醫務室: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急救。
5.3.7通風區:負責協助事故單位製定停風應急措施、人員撤離路線,礦井通風、瓦斯應急措施和方案。
5.3.8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事故單位的行政正職或專業負責人擔任,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搶救工作。
5.4正中煤業各專業組應積極協助事故單位進行事故搶救。
6、預防措施
6.1對大型設備管理的預防性措施總體要求:
6.1.1管理單位要成立事故防範領導小組,並成立事故搶修組,保證能在事故生後15分鍾內趕到現場。
6.1.2關鍵的備品、配件必須按規定進行儲備,數量充足、品種齊全,認真檢查,質量合格、登記造冊、專人管理。
6.1.3通訊暢通,各機房備有應急燈或礦燈,風井應配備交通工具。
6.1.4強化司機素質教育,一要膽大心細,遇事不慌,二要刻苦鑽研業務技術,當遇到事故時做到心中有數。
6.1.5強化巡回檢查職能,司機按照巡檢內容,按時進行逐項檢查,並填寫運轉日誌,維護工明確巡檢內容,不漏檢。
6.1.6除日常檢查外,對關鍵的零部件應定期進行無損探傷、鐵譜03manbetx
、性能測定等預防性試驗,有針對性地安排組織預防性檢修。
6.1.7一旦發生事故,事故單位應將事故情況立即彙報礦調度信息中心並上報瑞泰公司總調度信息中心,並及時積極組織人員進行事故搶救。
6.1.8在事故搶救過程中,按照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執行,嚴禁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防止事故擴大。
6.2提升絞車:
6.2.1每台絞車每班必須配備至少兩名培訓合格的專職司機,在提升“四超件”時,必須堅持主司機操作、副司機監護的製度。
6.2.2絞車的各保護和後備保護、信號裝置、閉鎖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每天由專人試驗,並做好記錄。
6.2.3提升裝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阻車器、裝卸設備、導向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分,包括滾筒、製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限速器、調繩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和控製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由專職人員檢查1次,每月還必須組織有關人員檢查1次。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提升機每年必須每3年進行1次性能測定。
6.2.4 製定提升“四超件”專項技術措施,針對所提物件的性質作業明確規定,在不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應製定專門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提升。
6.2.5提升鋼絲繩由專人每天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絞車應備用有新繩,“三證”齊全,妥善保管。
6.3主水泵:
6.3.1工作水泵的能力,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正常湧水量.備用泵的排水能力,應不低於工作水泵能力的70%,且工作泵和備用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最大湧水量。
6.3.2做好水泵的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檢修工作。
6.3.3對水泵、電控設備及排水管路應定期進行巡回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安排處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6.3.4每年雨季前,做好水泵的聯合試運轉工作,確保水泵的聯合工作性能良好。
6.3.5雨季前必須組織對水倉、吸水小井的清挖工作。
6.3.6主排水泵房密閉門經常檢查,保持完好。
6.4空氣壓縮機:
6.4.1供電電源可靠,並備有電源開關的備品、配件。
6.4.2空氣壓縮機保護動作靈敏可靠,每天檢查,定期校驗,並做好記錄。
6.4.3做好空壓機的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檢查、檢修工作,嚴格巡回檢查職能,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安排處理。
6.4.4潤滑油清潔,油量適當,閃點符合要求。
6.4.5壓力表、溫度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定期校驗。
6.4.6釋壓閥動作靈活可靠,動作壓力符合規定。
6.4.7風包及出風管道中的積炭油垢,每半年檢查清理一次,濾風器每季度清理一次。
6.5主通風機:
6.5.1主通風機必須采用可靠的雙回路供電方式,運行風機線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負荷,備用回路及電氣保護完好。
6.5.2主通風機的供電線路,堅持定期巡回檢查,並製定預防盜竊的專項防範措施。
6.5.3備用主通風機及電控設備應保持完好,必須能在10分鍾內起動。
6.5.4主通風機及主電機的軸承軸瓦處,必須裝設超溫報警保護裝置,且動作靈敏可靠,機房內各項儀表齊全完好,均定期校驗。
6.5.5主電動機必須裝設避雷裝置,並堅持每年雨季之前進行一次預防性試驗,主電機每年還應進行一次預防性電氣試驗及定期清掃,以保證絕緣性能完好。
6.5.6主通風機應定期倒換運轉,反風設施檢查每季度不少於一次。且每年應進行一次反風演習。
6.5.7主通風機必須備有規定的備品、配件。
7、應急救援程序
7.1接警
發生大型固定設備事故後,發現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調度信息中心彙報,事故單位應立即向瑞泰公司生產部調度信息中心彙報。瑞泰公司總調度信息中心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單位的報警電話後,要問明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範圍和設備類型等,並立即向當日值班領導和集團公司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進行彙報。
7.2響應級別確定
大型固定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上傷亡,或下落不明,中斷主通風、提升、排水、運輸,造成礦井較長時間停產時,正中煤業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集團公司重大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7.3應急啟動
7.3.1啟動重大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後,調度信息中心要立即電話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指定地點。
7.3.2成員單位接受命令並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到達現場進行事故搶險和處理。
7.3.3保持各成員單位之間和指揮部的通信聯絡。
7.4救援行動
救援工作由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統一指揮,按不同類型設備迅速開展搶救工作。
7.4.1 提升絞車:
7.4.1.1當主井絞車出觀故障停車時,絞車司機要及時采取安全措施使絞車處於安全製動狀態。絞車司機和現場維護工應盡快查清故障原因,並對安全回路和設備進行全麵檢查。查清事故原因後立即向觀場應急指揮部彙報,根據事故原因製定相應的救援安全技術措施,搶修人員要按搶慘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搶修,排除故障,恢複運行。故障嚴重需長時間停車時,要采取防止人員、物料墜落的防護措施。
7.4.1.2當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包括緊急製動等原因在內的猛烈拉動時,司機必須立即停車,采取措施了解料車安全情況,如有人員受傷要通知現場搶險指揮部,製定搶險措施,組織搶險專業對人員進行搶救。無人員傷亡時,維護工對絞車的各主要部件特別是鋼絲繩和各部位連接裝置以及製動機構進行詳細檢查,同時要對安全回路進行全麵檢查,確認完好後,方可開車。因鋼絲繩或各部位連接裝置以及製動機構存在異常情況,短時間無法恢複運行時。現場指揮部應製定人員撤離的搶險方案,對絞車異常部位進行搶修,搶險時使用保險帶等防護用具。
7.4.1.3當發生斷繩、斷軸等重大事故造成跑車事故時,現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情況,製定搶險措施和方案,搶險專業組人員按方案首先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其次要積極組織搶修,製定搶修措施,組織人員搶修,盡快恢複生產。
7.4.1.4 上述事故搶險結束後.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會同安監處門對事故原因進行全麵03manbetx
、研究,並製定出相應的防範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7.4.2主水泵:
7.4.2.1當主水泵發生故障時,事故單位應盡快啟動備用水泵, 同時要查清故障原因,製定搶修措施,積極組織排除故障,恢複排水。 因設備損壞或雙回路供電中斷短時間不能恢複排水時,應製定應急措施,采取增加臨時排水設備的辦法防止淹井。
7.4.2.2當發生管路或閥門故障時,應盡快查清故障原因,及時停泵,關閉故障管路和閥門,啟動備用水泵、管路或閥門。同時積極組織排除故障。若主水管路與備用管路或閥門同時存在故障時,應製定措施增設臨時閥門或管路,保證排水。
7.4.3空氣壓縮機:
7.4.3.1一旦運行壓風機發生異響、異震、電動機冒火等嚴重意外情況,應緊急停機,起動備用壓風機。
7.4.2.2一旦發生風包、風管等爆炸的重大事故時,壓風機司機應立即停止所有壓風機的運行。有人員傷亡時,應先組織搶救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並護送重傷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其次事故單位要製定搶修措施,組織人員搶修.盡快恢複生產。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分析原因,采取對策,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
7.4.4主通風機:
7.4.4.1當運行風機或風機線路在正常運轉或反風運轉時,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機,倒換備用風機和備用風機線路運行,並立即組織力量,製定搶修措施,對故障風機或線路查明故障原因,及時進行搶修。
7.4.4.2當兩台主通風機或兩條主通風機供電線路同時不能正常運轉時,應立即彙報礦調度信息中心及有關礦領導,打開防爆門,由礦調度信息中心通知所有井下施工人員迅速撤離上井,同時切斷井下主供電電源,設置警戒,並製定搶修措施,並立即組織搶修。造成長時間向井下通風中斷導致瓦斯超限時,應及時啟動重特大瓦斯媒塵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7.4.4.3當一台主風機或風機線路發生故障或實施大修,短時間內不能恢複正常備用時,必須製定單機運行措拖報應急指揮部。準備好必要的備品、備件,製定搶修措施組織人員搶修,同時安排維護工跟班進行監視維護,直至大修風機恢複正常狀態。
7.4.6大型固定設備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報告並切斷事故現場電源。疏散人員,正確選擇滅火器材、材料進行初期滅火。當火災事故無法控製時,要及時啟動重特大井下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安排人員進行搶險和救援工作,救援的救護消防大隊到後,由救護消防大隊負責火災的搶險和救援工作,救護消防大隊要與熟悉現場情況人員配合,及時了解掌握觀場災情發展情況並彙報指揮部,製定正確救人和滅火措施;根據指揮部營救遇險人員和滅火措施所要求的任務,到達指定地點選擇正確滅火器材、材料搶救傷員,撲滅火源;若火災觀場存在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時,應采取措施有效控製危險源, 防止災情擴大,完成對災區遇險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派出所負責搶險救災工作中的警戒設置,疏散人員,維持秩序。
7.4.7礦醫務室救護小組立即對受傷及中毒人員進行搶救。
7.5擴大應急
正中煤業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要同事故現場保持密切聯係,當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擴大,現場情況惡化,救援力量和消防力量不足時,應及時申請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支援。
7.6應急恢複
正中煤業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待現場搶險情況好轉,事故得到有效控製,人員全部撤離完畢,現場指揮部便可宣布應急恢複。搶險工作完畢,應及時清點人員.檢查各項設施,按照事故搶修方案和措施,積極組織人員搶修損壞的設施。除事故區域外其它地方應按要求逐步恢複。善後處理工作由事故發生的單位進行。正中煤業按要求組成事故調查組,同時展開事故調查。
7.7應急結束
大型固定設備事故被徹底控製後,由正中煤業應急處理指揮部宣布應急響應結束。調度信息中心按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進行總結評審工作。
8. 其它
8.1皮帶發生火災時,同時啟動《重特大易燃易爆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重特大井下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8.2事故搶險進程登記表及應急響應或演練等相關記錄,要按有關要求進行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