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投大同塔山煤礦加強機電運輸事故防範十八條規定
國投大同塔山煤礦加強機電運輸02manbetx.com 防範十八條規定
為加強機電現場管理,防範機電傷人02manbetx.com ,依照相關01manbetx 規定,並根據我礦實際情況編製《國投大同塔山煤礦加強機電運輸02manbetx.com 防範十八條規定》。該規定如與礦井原頒發的文件有衝突時,以本規定為準,與上級有關規定衝突時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一、供電係統02manbetx.com 防範
第一條 執行停送電命令發布人製度:
1.全礦井停送電命令發布人為:蘇傳雲、戚明元、王連國、劉維、於海濤、董立軍、王廣來、張玉海。如遇特殊(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時)需及時停電,但停電後必須通知信息中心和所屬區隊。如停電危及礦井安全時必須由機電礦長、機電副總發布停電命令。
2.執行停送電命令發布範圍:35KV變電站、地麵10KV變電所、井下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臨時高壓配電點。副井係統10KV及以上高壓饋出線路、電氣設備因檢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送電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製度。
3.采煤區、掘進區、機電隊、皮帶隊、通風區轄區內的高低壓供電線路(若線路停送電不影響其它單位或係統供電時)的停送電命令發布由各單位的機電區長、隊長、機電技術員、值班經理實施命令發布。
4.同一停送電任務命令隻容許同一人發布。
停送電命令發布人對因停送電命令發布錯誤引起的安全負主要責任。
第二條、停送電需辦理停送電申請單製度:停送電範圍影響其它單位或係統時,申請停送電單位提前一日在調度會由停電申請單位負責辦理停送電申請單,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請,信息中心召集相關單位協調簽批後方可實施停送電作業。作業前、後由申請停電單位相關人員負責向信息中心彙報。
信息中心和審批人對協調不善引起的安全負主要責任。停送電申請單位對其停送電影響時間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高低壓供電線路、電氣設備檢修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1.嚴格執行工作票製度、工作許可製度、工作監護製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製度。內容詳見《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01manbetx 》。
2.工作票簽發人由礦井公布的停送電命令發布人擔任,對所做安全措施是否完備和所派的工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是否合適、充足負責,對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
3.工作負責人由班隊長和業務尖子擔任,對安全措施的現場正確、完備執行和現場的作業組織負責,是現場總負責,對現場安全負主要責任。
4.現場工作許可人由熟練的現場變電所值班員擔任、無專職值班員時由工作負責人指派有電工證的檢修人員擔任。負責停送電操作、負責實施現場安全技術措施。對安全技術措施做不到位和停送電操作失誤引起的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
5.專職監護人由工作負責人指派具備相關工作經驗、有電工證的檢修人員擔任。主要負責落實現場安全措施實施情況,對現場作業人員實施安全監護、糾正不安全行為並監督工作票執行情況。對由此引起的安全負主要責任。
6.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不可為同一人;工作許可人、工作監護人特殊情況下可為同一人。
該條組織措施實施負責人為工作負責人,對因組織措施不當引起安全負主要責任。
第四條、高低壓供電線路、電氣設備檢修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1.必須執行①停電、②驗電、③放電、④接地、⑤懸掛警示牌和裝設遮欄(圍欄)⑥設專人看管等措施。上述措施在有人值班的變電所,由變電所值班員即工作許可人負責實施;在無人值班的變電所和配電點檢修,施工負責人必須安排專門電工負責現場實施措施和監護。
2.任務結束要求送電時,必須執行誰要求停電,誰申請送電的規定。值班員、工作許可人必須確認無誤,申請停電人和要求送電人為同一人後,解除所有的安全措施,按正確的操作順序送電,一般工作負責人為申請停送電人。
3.在一個變電所或配電點內有兩台及兩台設備以上停電檢修時或有兩項以上工作任務時,必須所有工作任務結束後方可實施送電。
該條安全措施實對變電所值班員或臨時指派電工即工作許可人,因技術措施不當和誤停送電引起的安全負主要責任。
第五條、如乙單位(外委單位)需到甲單位停電、接線、安裝時必須先到機運區電管組審批同意後方可執行,乙單位持電管組負荷接線方案及審批後的停電申請,交甲單位機電負責人,由甲單位負責接線、檢修停電等工作,並承擔電氣主要安全責任,乙方積極配合施工。任何單位嚴禁未經電管組批準私自接線、安裝。
甲單位機電負責人對安排不當引起的安全負主要責任。
第六條、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檢漏繼電器製度,負責完成日檢漏電試驗和月度遠方漏電試驗。井下需使用照明綜保和煤電鑽綜合保護。任何人不得私自解除正在使用的檢漏繼電器;電器設備日常檢修不得少於兩名電工,一人檢修,一人監護。
該條由單位機電負責人對由其引起的安全負主要責任。
二、運轉設備傷人事故防範
第七條、帶式輸送機傷人事故防範:
1.帶式輸送機的檢修必須執行①停機、②停電、③斷開電機電源、④掛“正在檢修 嚴禁起車”警示牌,⑤拉閉鎖開關、⑥司機現場監護製度,並停相關運轉設備。司機是檢修時主要監護人,安全責任人。
皮帶司機(檢修期間無專職司機時有施工負責人指派專人負責)對由此引起的安全負主要責任。
2.帶式輸送機的驅動部分機頭、機尾、落煤點、漏煤眼裝設護欄,各煤倉觀察口必須裝設防護欄,綜采、機掘皮帶尾必須加設防護欄或防護罩,觀察口蓋板必須牢固可靠。嚴禁在運轉的帶式輸送機上,從事任何小修或清理工作。
皮帶包機人對由此引起的安全負主要責任。
第八條、掘進機傷人事故防範措施:
1.掘進機帶電或正常作業時一運皮帶機頭至工作麵不得有任何人員進入(掘進司機、副司機除外)如發現有人誤入,司機立即停機、停電。
跟班安全隊長、在場安檢員對正在作業的工作麵有人誤入引起安全負主要責任。
2.因設備檢修、工作麵支護、打鑽或其他作業進入工作麵,必須執行停機、停電、閉鎖、摘下電源開關的專用工具由司機負責保管。工作麵內作業結束人員撤出後,掘進機司機現場檢查完畢,方可送電開機,掘進機關閉電源之前,掘進機司機不得離開。掘進機開啟時必須發出警報。
掘進機司機對由此引起的安全負主要責任。檢修期間無專職司機時由包機人負責。
第九條、采煤機傷人事故防範措施;
1.采煤機上必須裝有能停止工作麵刮板輸送機運行的閉鎖裝置。
2.采煤機因故暫停時,司機必須打開隔離開關和離合器;采煤機停止工作或檢修時必須切斷組合開關電源,合上采煤機上的隔離開關、離合器和刮板機的閉鎖裝置。開關處掛“有人工作 嚴禁送電”警示牌。
3.采煤機啟動前,司機或包機人必須巡視采煤機周圍,確認對人員無危險時,方可接通電源。為了防止工作麵片幫砸傷更換截齒人員,更換前應對頂板、煤壁及周圍設備檢查安全無危險時方可工作。更換截齒地點應盡可能避免在工作麵中部進行,選擇在工作麵上下端頭或頂板、煤壁條件較好的地點,進行更換較為安全。更換截齒或距滾筒左右3m以內有人工作時,必須切斷電源,打開采煤機隔離開關和離合器,並對工作麵輸送機實行閉鎖
該條司機負責完成對以上操作並對違規引起的安全事故承擔主要責任。檢修期間無專職司機時由包機人負責。
第十條、刮板機、破碎機、轉載機傷人事故防範措施;
1.三機(刮板機、破碎機、轉載機)機頭、機尾必須安設安設不超過15m間距具有語音起動和停止和閉鎖功能的集控信號係統。
2.三機檢修時必須執行停機、組合開關切斷電源、掛警示牌、按下各設備的集控閉鎖裝置,開關處掛“有人工作 嚴禁送電”警示牌並設專職電工監護
以上操作由專職監護電工操作並對違反01manbetx 操作承擔主要責任。
3.設備運行時人員不得正對機頭作業或逗留,防止斷鏈或飛濺的物料傷人。維修、檢修破碎機時除執行停、送電規定外還應確認破碎機錘頭不再轉動,方可工作;處理刮板機、轉載機、破碎機轉動部位的大塊物料或金屬物件時,必須執行停機、停電、閉鎖、掛警示牌製度。
以上操作由跟班專職監護電工操作並對違反01manbetx 操作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一條、液壓支架傷人事故防範措施:
1.移動過渡支架、端頭架時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與監護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地點,麵向煤壁操作,嚴禁身體探入刮板輸送機擋煤板內或用腳蹬液壓底座前端。
2.移動過渡支架、端頭架時前方和左右5m內不得有其他,必須在其他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後方可操作,嚴禁閑雜人員逗留、通過,以防支架移動及架間掉落物體傷人。
3.井下檢修液壓支架時要求其他工種配合好,必要時采煤機、刮板機要閉鎖停電,並掛停電牌以防發生意外,更換液壓鎖及關鍵的液管時支架自降時,必須及時在支架下方支設臨時支護。
4.液管連接嚴禁使用鉛絲或單腿銷連接;斷開液管時一定要放掉管內壓力。
液壓支架操作工對誤操作引起安全負主要責任
三、井下車輛傷人事故防範
第十二條、入井使用的運送人員膠輪車、運料膠輪車、裝載機、叉車必須做到車燈完好,司機每班保證車燈明亮。刹車可靠、喇叭完好控製車速在規定範圍內,嚴禁超速行駛,車輛必須由專職司機駕駛。所有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在巷道轉彎時應鳴笛、閃燈、並慢速行駛。車輛在路況差的情況下減速慢行,司機離開車座位時要熄火停車,斜坡停車要在車輪下放置刹木。司機對以上情況引起的安全負主要責任。車輛未停止嚴禁行人強行登車。強行登車人對自己的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三條、車輛嚴禁超載:運送人員車輛載人數量控製在20人內;運料車允許乘坐2人,超員時司機必須拒載,並彙報信息中心和車隊值班室另行派車接送。特殊情況下運料車運輸物料超長、超寬、超高、超重時需經運輸隊長批準,並持有批準的專門運送安全措施方可運送。司機監督裝料人員必須按照措施裝車封車,如不按措施執行或不可靠,司機必須拒載,並彙報信息中心及車隊值班室。日常運料司機對裝車和封車的可靠性負責監督,裝料人員必須配合司機工作,對於不可靠的裝車、封車司機必須拒載並彙報信息中心及車隊值班室。四超車輛嚴禁載人,人員出入需派專車運送。
司機對不嚴格執行製度引起的安全負主要責任。
四、其它事故傷人防範
第十四條、起重事故防範措施:
1.行車必須由專人操作,機運區:於桂宇、張坤、任義豐,采煤區:王俊偉、馮軍,掘進區:陳長江、劉凱,通風區:趙廣智、楊優明,選煤廠:宋林昌、許福全、劉誌斌、臧立夫,有礦組織培訓,合格後操作,其餘人員嚴禁開動行車。
2.操作前應對所使用的行車運轉部、鋼絲繩、鉤頭、行車行走跑道、安全連鎖機構、電氣設備檢查無誤後,空載試運行。起吊時要對起吊工具檢驗,並驗算各起吊器具是否滿足安全係數;起吊指揮由現場負責人擔任,但對任何人發出的停車指令需立即執行,起吊現場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起吊指揮對現場安全負主要責任
第十五條、高空作業事故防範措施:必須遵守下列規定:高空作業必須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現場工作人員不得少於2人;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和係安全帶;使用梯子時,支承必須牢固,並有防滑措施;嚴防物體墜落,嚴禁上下拋擲工具和器材。
現場負責人對安全負主要責任
第十六條、矸石堵倉、撕裂皮帶、事故防範措施:
1.各落煤點看護工和各給料機司機的管轄處錨杆、錨索、網片、大塊矸石、鐵器等對皮帶刮傷、撕裂負主要監護責任,發現異常應及時按下皮帶急停按鈕。
刮傷和撕裂皮帶各落煤點看護工和各給料機司機承擔主要責任。
2.采煤工作麵液壓支架工及時移架、跟架操作,防止偽頂的大塊矸石落入工作麵運輸機,並承擔大塊或鋒利矸石落入煤流係統堵倉、或撕裂皮帶的一定責任;工作麵刮板機機司機負責控製、破碎落入刮板輸送機上的大塊和鋒利矸石,對矸石的堵倉、或撕裂皮帶負一定責任,工作麵轉載機司機對流入皮帶的大塊或鋒利矸石應采取急停措施,並負責組織處理大塊和鋒利矸石對矸石的堵倉、或撕裂皮帶負主要責任。工作麵出現構造或老頂來壓時導致的不可抗拒的大塊和鋒利矸石采煤工區要嚴密控製、轉載司機刮板機司機密切防控;
3.掘進因構造導致掘進工作麵的矸石掘進區刮板司機、皮帶司機負責現場破碎,嚴禁大塊或鋒利的矸石進入煤流係統,如出現堵倉或撕裂皮帶。
掘進區刮板機司機和皮帶司機負主要責任。
4.因大塊或鋒利矸石引起的堵倉或漏煤眼,由各轄區單位負責處理,執行停機、停電、拉閉鎖、掛“正在檢修 嚴禁起車”警示牌、司機看護製度,處理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措施,值班區長(選煤廠值班經理)現場指揮製度。並對現場安全負主要責任。如需放炮應按放炮規定執行,專職安檢員、區長(或廠長)現場指揮。
專職安檢員、區長(廠長)對現場安全負主要責任。
第十七條、水煤落倉事故防範措施:
1.煤流係統各刮板機司機和皮帶司機負責控製水源,設備冷卻水必須進入老塘。盡量減少流入煤流係統。
各係統司機對流入煤流係統的水量承擔主要責任。
2.各煤倉含水量大時,即被視為重大事故隱患,存在水煤落倉傷人的重大隱患,各給料機司機要及時彙報工區(或選煤廠廠部)由工區副區長以上或選煤廠值班經理以上領導按專門的安全措施組織處理。
現場指揮的副區長或選煤廠值班經理承擔現場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其它
1.井上下各機房硐室,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如需進入工作,必須由該機房上級負責人同意後,並指定專人操作,嚴禁其他人員隨意進入自行操作。
2.非機修廠人員進入進入機修廠使用專用工具設備,必須經機修廠負責人同意後,指定專人操作,嚴禁其他人員隨意進入自行操作。
責任落實:各單位區長、選煤廠廠長對以上十七條規定的學習、執行,安全副區長負責現場監督負主要責任;各單位技術區長、選煤廠技術經理對以上十七條規定的施工措施及各專用措施貫徹學習負主要責任;各單位機電區長、選煤廠機電經理或生產區長、選煤廠生產經理、對現場執行、現場監督負主要責任。
以上所有規定由安監部和機電檢查部門負責檢查、監督,並列入每次機電標準化檢查和機電隱患排查考核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