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馬堡煤業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
引 言
我公司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是礦井安全生產災害預防處理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製定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時我公司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同時規範各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範02manbetx.com
的能力,保證職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麵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指導各生產單位做好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可操作性工作,解決目前我公司應急預案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強、體係不完善、與相關應急預案不銜接等問題,規範我公司應急預案的編製工作,提高我公司應急預案的編寫質量,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標準,特製定本預案。
應急管理是一項係統工程,我公司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從科室、區隊、到相關要害場所分別製定了相應的應急預案,使應急預案形成體係,互相銜接,並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相銜接。
目 錄
馬堡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 -----------------------------1
附:安全生產事故彙報及搶救程序圖-------------------------------------26
應急通訊電話一覽表----------------------------------------------------27
安全生產事故電話通知順序圖---------------------------------------30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係響應程序圖---------------------------31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物質明細表---------------------------------------32
礦山應急救援協議書--------------------------------------------------- 33
馬堡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35
馬堡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
綜 合 預 案
1、總則
1.1編製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確保本公司內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及其它突發事故時,能夠及時、準確、快速、高效地采取措施,以防止災情和事態的進一步擴大、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全礦職工生命安全,特製定本預案。
1.2 編製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2《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1.2.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2.5《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製導則》(AQ/T9002-2006)
1.2.6 《長治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2.7《程序文件》中《應急準備和響應控製程序》。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範圍為我公司轄區內所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
1.4應急救援預案體係
預案體係主要劃分為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預案三部分。
1.4.1綜合預案
綜合預案是總體、全麵的預案,主要闡述我礦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應急組織機構及相應的職責、應急行動的總體思路和程序,作為我礦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底線”和總綱,對沒有預料的緊急情況,也能起到一定的應急指導作用。
1.4.2專項預案
主要針對某種特有或具體的事故、事件或災難危險源出現緊急情況,應急而製定的救援預案。我礦製定的專項預案有:
1)井下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井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井下瓦斯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井下頂板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鍋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地麵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矸山滑坡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供電係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火工品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2)突發公共衛生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3)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4)地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4.3現場方案
現場方案是在專項預案的基礎上,以某一具體現場設施或目標而製定和實施的應急處理方案。我礦製定的現場處置方案有:
1)井下水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2)井下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3)井下瓦斯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4)井下頂板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5)大型固定設備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6)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7)鍋爐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8)地麵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9)矸山滑坡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0)供電係統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1)火工品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2)突發公共衛生事故應急救援方案;
13)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方案;
1.5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或災害,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維護企業的穩定和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1.6工作原則
1.6.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安全優先”的原則。在實施救援的過程中,要把遇險人員、受威脅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準放棄一絲解救遇險人員脫離險情的希望。同時,要確保搶險人員的安全,不準有新的人員傷亡。
1.6.2 堅持在對災區人員實施救援時先生存者後遇難者的原則。
1.6.3 堅持防止事故擴大的原則
1.6.4堅持保護環境,有利於災後重建和盡快恢複生產的原則。
2、生產經營單位危險性03manbetx
2.1生產經營單位概況
山西馬堡煤業有限公司,是山西三元煤業公司屬下煤礦公司之一,現有員工1200餘人,其中管理人員160餘人,生產工人800人,後勤服務人員240人;其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120餘人,大、中專畢業生150人。企業位於武鄉縣城東北53Km處墨鐙鄉馬堡村,北至左權縣城約22公裏,東至河北涉縣約73公裏,S322公路從井田東南通過,鐵路專用線已建成投入使用,地理和交通條件十分優越。礦井屬於國有企業,隸屬於山西煤銷集團長治有限公司,我礦始建於1990年10月,2000年投入生產,設計能力為30萬噸/年。2004年由山西省煤炭工業局以晉煤行發(2004)808號文件批準建設礦井生產能力由30萬噸/年提升為90萬噸/年;2009年經省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領導組辦公室以晉煤重組辦發[2009]49號批複生產能力為120萬噸/年,2010年8月省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領導組辦公室以晉煤重組辦發[2010]58號文批複同意山西馬堡煤業有限公司的礦井生產能力由120萬噸/年提升到150萬噸/年。井田麵積為12.8805平方公裏,現采8#和15#煤層,可采儲量6557.14萬噸。
礦井采用混合開拓方式,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風立井、安全出口立井。開采水平設在950-1000水平,我礦是8#、 15#聯合布置,8# 煤層布置一個綜采工作麵(8202工作麵)、一個綜掘工作麵(8204回風順槽)和一個炮掘工作麵(8203高抽巷)。15#煤層布置一個綜采工作麵(15104A工作麵)、二個掘進工作麵(15108運輸及回風順槽),實現了機械化作業。
。2.2危險源與風險03manbetx
根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係的要求,我礦進行了危險源辨識、風險因素評價,對水災事故、頂板事故、火災事故、瓦斯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大型設備事故、火工品爆炸事故、矸山滑坡事故、供電係統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突發公共事故、地震事故等重大危險源納入目標、指標管理方案進行重點控製,並製定了專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其餘危險源采用運行控製或培訓方式進行日常管理、控製。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係
馬堡公司應急組織體係包括應急指揮、管理機構、功能部門、救援隊伍四方麵內容。
1)應急指揮是指馬堡公司組建的應急救援總指揮部;
2)管理機構主要是調度室和各單位值班室,為應急救援的常設機構;
3)功能部門主要是指與應急活動有關的各業務科室、保衛科、醫院等;
4)救護隊伍主要是指高平市軍事化礦山救護隊、馬堡公司礦山救護隊、醫院急救小組等。
3.2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生產經理、安全經理、機電經理、紀檢委書記、工會主席、經營經理、後勤經理、銷售經理
成 員:調度室、安全科、生產科、機電科、通風科、監控中心、生活科、總工辦、安標辦、保衛科、財務科、礦醫院、行政科、環保科、物流中心、宣教科、銷售科、調運科、礦辦等科(室)負責人及各生產連隊第一責任人。
總指揮職責:
(1)03manbetx 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確定相應應急救援級別;
(2)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各應急反應組織進行應急救援行動;
(3)批準成立現場搶救指揮部,批準現場搶救方案(或現場預案);
(4)報告上級機關,與地方政府應急反應組織或機構進行聯係,通報事故、事件或災害情況;
(5)根據事態發展,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6)監察應急反應組織的行動,保證現場搶救和現場外其他人員的安全;
(7)決定職工、家屬、救援人員從事故區域撤離,決定請求地方政府組織周邊群眾事故受影響區域撤離;
(8)批準新聞發布;
(9)宣布應急恢複、應急結束。
副總指揮職責:
協助總指揮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協助總指揮組織領導救災工作。按照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員在指揮部待命,負責協調救災所必須的設備和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營救事故的專用許可證。
成員職責:
調度室職責:按照指揮部的命令,組織現場緊急搶險和救援行動的人員調配。
安全科職責:對重特大事故現場進行保護、進行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協助和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重特大事故進行處理。
生產科職責:負責準備必要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指揮部命令,完成測量等其它任務。
機電科職責:負責調整主扇的運行方式,並保證其正常運轉;負責礦井內的停送電工作,及時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通風科職責:按照指揮部的命令,負責調整礦井通風係統和參加必要的搶險、搶修工作,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物流中心職責:及時準備好必要的救援器材,並按照指揮部的命令,由救護隊迅速發往救援地點。
監控中心職責:負責保證監控係統的正常運行和井上、井下電話暢通無阻。
銷售科、調運科職責:負責在鐵路行車事故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製危險情況,並根據現場情況適時與鐵路部門聯係請求救援。
醫院職責:值班醫生、救護車司機接到指揮部命令後,必須迅速按規定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保衛科職責:負責製定治安管製和交通管製措施,對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行管製(必要時搶救人員配戴統一明顯標誌,搶險車輛張貼特殊證照),維持治安秩序。
財務科職責:負責保證應急救援資金的使用。
行政科職責:出現鍋爐和壓力容器泄漏爆炸事故後協助指揮部製定搶險救災方案。
環保科職責:出現重特大環保事故後協助指揮部製定搶險救災方案。
宣教科職責:采集事故搶救進展情況,對內進行正麵宣傳引導,必要時經總指揮批準後對外進行新聞發布。
礦辦職責:負責為指揮部成員到達現場、傷員運輸、後勤服務提供車輛保障。
3.3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調度室(井下事故)或相關科室(地麵事故根據性質決定)。
辦公室主任:調度室主任或相關科室科長
辦公室副主任:調度室值班主任或相關科室副科長
辦公室成員:相關科隊負責人
職 責:
1)承接單位事故、事件或災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負責通知總指揮部成員和各專業組人員到應急救援辦公室集合;
3)及時傳達指揮部下達的各項命令,通知搶險救災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4)在事故搶救過程中,負責各專業組的碰頭會,協調各專業組、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
5)組織、協調對外求援等有關事宜,負責事故的上報;
6)落實上級有關指示和批示,對內通報事故搶救進展情況,並做好相關記錄。
7)負責組織安排我公司各類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以及演習後的總結評估工作。
3.4指揮部下設十個專業組。
3.4.1搶救組
(1)井下事故
組 長:總工程師(負責井下火災、井下水災、瓦斯事故及相關事故);或生產經理(負責頂板事故及相關事故);或機電經理(負責井下運輸、大型固定設備、停電及相關機電事故)
副組長:調度室主任
成 員:調度室、安全科、生產科、機電科、通風科、總工辦、救護隊、監控中心、醫院及事故連隊負責人
(2)地麵火災、火工品爆炸
組 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保衛科長
成 員:安全科、通風科、救護隊、通風隊、物流中心、工會、環保科、行政科、醫院及事故單位負責人
(3)鍋爐和壓力容器泄漏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
組 長:後勤經理
副組長:行政科長
成 員:安全科、機電科、救護隊、保衛科、物流中心、醫院負責人
(4)突發性公共事故
組 長:後勤經理
副組長:醫院院長
成 員:環保科、質檢科、保衛科、生活科、醫院、安全科、工會、黨辦、行政科、車隊及事故單位負責人
(5)其它事故
組 長:分管經理
副組長:事故單位負責人
成 員:相關業務科室(單位)負責人
職 責:
1)對事故現場情況進行偵察、評估,協同現場搶救總指揮製定搶救方案;
2)組織一切力量嚴格按搶救方案實施現場搶救;
3)控製事故現場的事態發展,協調、指揮現場各應急隊伍;
4)監督應急人員執行有效的應急操作,保證應急人員的安全;
5)協助事故後的現場清除和恢複工作。
3.4.2技術組
組 長:總工程師
成 員:相關副經理、安全科、生產科、機電科、通風科、基建科、總工辦、質檢科、保衛科、監控中心及事故單位負責人
職 責:
1)協同現場總指揮製定搶救方案及安全措施;
2)對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及時給予技術指導,並協助現場總指揮及時修改、補充搶救方案;
3)協同現場指揮部製定應急結束後的恢複計劃。
3.4.3供電通訊保障組
組 長:機電經理
成 員:機電科、監控中心、信息中心負責人
職 責:
1)負責現場照明線路、設施的搶修,保證事故搶救用電;
2)負責組織通訊線路設施的搶修,保證通訊暢通;
3)按總指揮部命令報警,恢複供電或切斷電源。
3.4.4物資供應組
組 長:經營經理
成 員:物流中心、機電科、財務科、企管科負責人
職 責:
1)負責搶救物資的供應,保證搶救物資及時到位;
2)負責搶險救災資金計劃的編製。
3)保證搶救資金及時到位。
3.4.5醫療後勤保障組
組 長:後勤經理
成 員:礦醫院、行政科、環保科、生活科負責人
職 責:
1)負責現場傷員的緊急救治和轉院治療工作;
2)負責聯係外部醫院支援;
3)負責搶救人員的生活、後勤保障工作;
4)負責對環境進行監測、評估,製定環境修複方案並組織實施。
3.4.6交通保障組
組 長:礦辦主任
成 員:車隊隊長
職 責:
1)負責組織搶救時的車輛調配工作;
2)負責運送事故搶救人員和搶險物資。
3.4.7治安保衛組
組 長:黨委書記
成 員:保衛科長、黨辦主任
職 責:
1)負責事故現場治安保衛,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進行管製,確保搶救工作的順利進行;
2)負責交通疏導、交通管製,確保運送搶救物資及人員的運輸暢通;
3)協助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防護指導,協助組織人員安全疏散或轉移。
3.4.8接待組
組 長:工會主席
成 員:礦辦主任、工會副主席、生活科科長、勞資科科長
職 責:
1)負責接待上級領導、兄弟單位增援人員;
2)負責接待安置來訪職工家屬、傷亡職工家屬;
3)負責做好傷亡職工的善後處理工作。
3.4.9事故調查組
組 長:安全經理
成 員:安全科、機電科、通風科、醫院、保衛科、紀檢辦、工會副主席、勞資科及分管業務科室負責人
職 責:
1)協助和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重大事故進行現場勘察、調查取證;
2)協助和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重大事故進行調查、03manbetx 和處理;
3)製定防範措施,監督落實事故處理決定。
3.4.10新聞發布組
組 長:黨委書記
成 員:宣教科長
職 責:
1)組織采訪事故搶救進展情況,對內進行正麵宣傳引導;
2)接受媒體采訪,必要時經總指揮批準後對外進行新聞發布。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每年年初根據我公司井下實際條件對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對評出的一般風險因素通過日常運行來控製、預防,對重大風險因素通過目標、指標方案以及應急準備與響應來加於控製。
每年年初根據我公司井上、下實際條件對危險源進行適時監控,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出的瓦斯爆炸等造成後果嚴重的不容允許的風險,納入到方針目標、安全費用計劃進行重點控製,采用製定目標落實職責、安全教育提高職工意識、文件製度規範現場作業、監督檢查排查重大隱患、投入資金實現本質安全等方式進行日常管理和危險源控製。馬堡公司專項預案、現場預案都製定有針對性的預防和監控和措施。
各單位定期研究、分析可能導致較大以上、事件、災難的信息,研究製定解決或控製方案,及時通過有關部門、單位及時實施預防或控製措施,預防事故發生。
各業務科室在安全檢查時同時檢查重大危險源預防控製措施的製定與落實情況、重大隱患的排查及整改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監督處理,防範事故的發生。
4.2預警行動
井下各單位跟班負責人在生產作業過程中要隨時觀察現場環境,對事故發生的一些預兆要掌握了解。以便於發生事故時能夠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自救,第二能夠以最快捷便利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辦公室。(通知方法:如電話、手機。)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發生事故時當班負責人要迅速通知應急救援辦公室,並同時通知其他受威脅區域人員。應急救援辦公室人員在接受事故報告時要將事故嚴重程度及受傷害人員的情況詳細了解清,並迅速通知值班經理,值班經理接到報告後要通知經理。經理接到事故報告後,首先要電話通知總公司總調度室和總公司安監部,然後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通知當地安全監察部門。
5.應急響應
5.1接警
5.1.1接井下警
10.1.1.1發生重大事故、事件或災情後,事故現場負責人員要立即向調度室和單位值班室報告,同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保護現場,組織搶救和自救。
10.1.1.2調度室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後,要認真核實所彙報事故的真實性,報告情況屬實的,要做好事故的詳細記錄,並立即向當天礦值班經理和調度主任彙報,值班領導和調度室正副主任要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彙報。
10.1.1.3調度室向總指揮請示後,要立即向總公司總調度室和總公司安監部彙報,彙報情況包括:
⑴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
⑵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傷害程度、涉及範圍;
⑶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⑷事故發生後已采取的措施及當前事故的搶險情況等。
5.1.2接地麵警
10.1.2.1發生重大事故、事件或災情後,現場負責人員要立即向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
10.1.2.2應急救援辦公室人員在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後,要做好事故的詳細記錄,並立即向科長和分管礦領導彙報,分管礦領導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向礦應急救援總指揮彙報。
10.1.2.3應急救援辦公室向總指揮請示後,要立即向總公司總調度室和總公司安監部彙報,彙報情況包括:
⑴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
⑵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傷害程度、涉及範圍;
⑶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⑷事故發生後已采取的措施及當前事故的搶險情況等
5.2響應分級
公司事故災難根據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級響應。
(1) Ⅳ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 Ⅲ級: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 Ⅱ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 Ⅰ級: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3 應急級別確定
總指揮接到事故彙報後,根據事故情況對事故等級迅速作出判斷,確定響應級別,啟動礦應急救援預案(Ⅳ級事故時),或向上級彙報啟動上級預案(Ⅲ級、Ⅱ級、Ⅰ級事故時)。
5.4 應急啟動
5.4.1 當總指揮決定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後,立即向應急救援辦公室下達啟動預案命令。
5.4.2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接到總指揮命令後,立即按“安全生產事故電話通知順序”,通知總指揮部成員和各專業組人員到調度室集中。並同時電話通知高平礦山救護隊。
5.4.3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同時根據總指揮的指示,按應急救援程序有關規定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詳細情況報告給總公司總調度室和總公司安監部。
5.4.4總指揮部全體成員接到通知後迅速趕到礦應急救援辦公室,聽取事故簡單情況介紹,並接受總指揮命令,各專業組接受後立即組織分頭開始行動。
5.4.5應急啟動後,要求盡快做到應急救援人員到位,開通信息與通訊網絡,報警通知企業員工家屬(可采用“緊急廣播”、電話或手機通知的方式),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派出現場指揮協調人員和技術組成員趕赴事故現場。
5.5救援行動
5.5.1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後,事故單位第一負責人或知情人員要立即向礦領導及有關人員彙報詳細的事故現場情況。
5.5.2迅速成立現場搶救指揮部,現場一切搶救事宜統一由現場搶救指揮部指揮,現場搶救總指揮由分管經理擔任。
5.5.3搶救組和技術組根據現場情況協同現場搶救指揮部進行事故初始評估,劃分現場工作區(風險區、緩衝區、安全區),研究製定搶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5.5.4礦山救護隊到達事故現場需根據事故災情製定搶救方案進行搶救,各專業組要按照總指揮和救護隊製定的方案依據自己職能進行現場搶救。
5.5.5在執行應急救援優先原則的前提下,積極開展人員救助、工程搶險、警戒與交通管製、醫療救護、人群疏散、環境保護、現場監測等工作。
5.6 擴大應急
5.6.1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事件)無法得到有效控製,災區人員無法撤離事故現場時,要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和應急常識,采取有效措施,等待救援;同時現場搶救指揮部要立即向公司總指揮部彙報,由總指揮部向總公司總調度和總公司安監部彙報。
5.6.2由總公司決定向上級機關求救,請求兄弟單位或政府部門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擴大應急響應。
5.6.3必要時總公司可決定組織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或請求地方政府組織周邊群眾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
5.7 應急恢複
5.7.1 發生事故嚴重時,除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擴大應急外,必須保護好現場,不得擅自處理,以備調查分析。
5.7.2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安全科必須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5.8 應急結束
5.8.1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現場指揮部要組織現場清理、人員清點,並根據應急救援實際情況在報公司總指揮部,由公司總指揮部經總公司總調度室和總公司安監部同意後方可宣布事故應急救援結束。(1)事故危害得以控製;(2)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3)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4)緊急疏散人員恢複正常生活。
5.8.2 應急救援結束後,安全科要組織有關單位及人員根據上級要求有關規定,將事故簡要經過、搶救過程、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財產損失、事故初步原因分析、以采取措施以及需吸取的教訓等情況寫成書麵材料,經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審核批準後,上報總公司調度室和總公司安監部。
5.8.3 應急救援結束後,調度室要組織有關單位及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總結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
6、信息發布
應急結束後,由黨委書記組織宣教科經總指揮批準後負責對事故發生的部門、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及救援結果進行報道。
7、後期處置
應急結束後,事故單位負責人要對影響環境汙染的物品進行徹底清理、消毒,對汙染物進行收集、處置。
應急救援指揮部責成專人對事故情況進行有效說明,穩定礦區生產生活秩序,由各單位負責人充分利用有效宣傳媒體,正確引導輿論,避免群眾發生誤解或猜疑,消除事故帶來的消極或負麵影響。
事故搶救搶險結束後,經事故調查組和總公司調度室和總公司安監部同意後,進入生產秩序恢複階段,必要時可聘請專家進行指導,恢複生產秩序。
勞資科、工會等部門組織善後賠償接待組,接待和安撫受害職工家屬,對受害人員進行合法、合理賠償同時組織安葬工亡職工。
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搶救過程中的應急救援工作記錄,組織專家對搶救過程、應急救援搶險能力和應急預案的操作性進行分析和評估,寫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評估報告,必要時提出進行預案修訂。
8、保障措施
8.1 預案執行保障
8.1.1 各單位在危險源辨識、風險因素評價的基礎上,對辨識出的、難以控製的重大危險源,煤礦井下重大危險源嚴格執行《年度馬堡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礦區範圍重大危險源要求認真執行重大危險源控製措施,安全科通過評估,對難以控製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重大危險源,由總工程師組織製定《馬堡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8.1.2 礦屬各單位都必須認真貫徹學習《馬堡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每年必須組織抽調一、兩個應急預案進行演練,並且保證演練質量,讓所有員工知道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8.1.3 各單位所有作業場所和必要地點都必須裝有通往調度室、保衛科和醫院的電話,並且要保證通訊暢通。任何人隻要發現重大危險源的異常情況(事故、事件或災情),都有責任有義務立即向調度室、保衛科和醫院報告。
8.1.4 調度室、保衛科值班人員和醫院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值班經理和本單位負責人報告,迅速進行分析判斷,同時向經理彙報。
8.1.5 公司經理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啟動事故預案後,要立即召集有關人員,迅速組成現場搶救指揮部,對事故情況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製定搶救方案和安全措施。並同時向總公司總調度室和總公司安監部彙報,在總公司成員未到達之前,先按我礦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搶救方案積極行動,以防事態擴大。
8.2 通信與信息保障
8.2.1 監控中心和信息中心要製定應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證在各種應急情況下都能夠通信暢通,信息傳遞及時。
8.2.2 礦總指揮部成員要將通訊工具始終保持在工作狀態,在接到通知後,要立即趕赴指定地點。
8.2.3 調度室要公布應急彙報電話,並根據職務及任職人員的變動情況及時更新應急通訊電話一覽表,同時將聯係方式發放到礦屬各單位。
8.3應急隊伍保障
8.3.1 高平市軍事化礦山救護隊與我礦簽定有救護協議是我礦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發生事故後配合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完成搶救任務。
8.3.2 地麵各生產連隊洗煤廠井下輔助連隊要加強應急預案的培訓學習,保證在應急情況下能夠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出色地完成總指揮部交給的搶救任務。
8.3.3 礦醫院要製定應急醫療保障措施,保證我礦在各種應急情況下能及時有效地救治各種受傷人員。
8.3.4 保衛科要製定治安管製和交通管製措施,對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行管製(必要時搶救人員佩戴統一明顯標誌,搶險車輛張貼特殊證照),維持治安秩序。
8.3.5 安全科要對重大事故搶救搶險過程進行監督,把好安全關。
8.3.6 各單位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總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加搶救的人員必須積極主動,服從指揮,遵守紀律,不得推諉扯皮,對搶救中出現失誤的部門或不服從指揮、推諉扯皮、臨陣脫逃的人員要堅決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3.7 各單位負責人如有變動,由接替人履行職責。
8.4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4.1 物流中心要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準備,保障我礦在各種重大事故應急搶救搶險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設備(包括通訊裝備、運輸工具、照明裝置、防護裝備及各種專用設備等)。
8.4.2 物流中心的搶救物資、設備要按規定配齊配足,加強日常檢查和管理,按規定進行更新,不得隨意挪用。
8.4.3 物流中心在接到救援電話後,要迅速召集本單位有關人員,按總指揮部要求將所需的物資、設備等,按指定時間送到指定地點。
8.5 應急經費保障
8.5.1 企管科要做好應急救援專項費用計劃,財務科要建立專項應急科目,保證應急管理運行和應急中各項活動的開支。
8.5.2 財務科必須要保證在礦發生重大事故時有足夠的應急救援資金,必須保證能夠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9.1.1 宣教科要負責組織本礦職工救援與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使職工知道各種災害發生的預兆、避災方法、逃生路線,尤其是佩帶自救器的方法和常識。
9.1.2 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及各單位都必須認真貫徹學習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知道應急指揮和常規應急救援常識,知道自己的應急職責和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措施。
9.2演練
指揮部辦公室每年要負責組織井下職工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有效的現場演練。並對演練結果進行分析總結。
10、獎懲
10.1 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10.2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
10.3 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1、應急預案管理
11.1 調度室負責我公司各種應急預案的管理,由總工程師每年組織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11.2 公司範圍內發生重大事故、事件或災情時,公司綜合預案與該事故的專項預案一並執行,應急救援辦公室及各專業組負責做好相關應急記錄。
11.3 公司重大事故應急行動或演練結束後,應急救援辦公室要對應急救援行動進行總結評審,並提出應急救援預案的修改意見,必要時及時組織修訂。
11.4 安全科負責監督檢查公司各科室、各連隊貫徹執行應急預案情況,並將預案監督檢查情況納入安全考核之中。
11.5 本預案從下發之日起執行,本預案解釋權歸公司搶險救援總指揮部。
12、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編製完畢後,經經理以及各分管經理和相關科(室)隊會審,應急總指揮批準後,上報總公司、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炭工業局備案批準後實施。
13、附件
1)安全生產事故彙報及搶救程序圖
2)應急通訊電話一覽表
3)安全生產事故電話通知順序圖
4)應急救援體係響應程序圖
5)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物質明細表
6)礦山應急救援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