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遠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彙編
安全辦公會是傳達貫徹上級安全工作指示精神,總結安全生產經驗教訓,研究、決定安全生產工作中重大問題的專題會議。開好安全辦公會,對搞好企業安全生產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安全辦公會召開周期
安全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一般為每月的上旬)。特殊時期或安全生產形勢需要,可立即組織召開安全工作緊急會議。
二、安全辦公會議的主持人和參加人員
1、主持人:安全辦公會議原則上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持,因特殊原因可委托安全生產的領導主持。
2、參加人員:企業領導(含調研員)、助理、機關處(室)負責人,各二級單位黨、政負責人,設安監科(站)單位的安監科(站)長。
三、安全辦公會議的內容
l、傳達國家、省、市(監察分局)安全工作會議、文件精神,結合企業自身實際進行安排布署。
2、總結03manbetx 一段時期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安排布署下一時期的安全工作。
3、研究、決定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安會辦分會議資料的準備
安全辦公會議相關資料和需提交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由安全監察培訓處負責收集、整理,會議召開前送交主持人。
五、安全辦公會議的記錄和紀要以及記錄和紀要的管理
1、記錄和紀要:每次安全辦公會議由安全監察培訓部門負責做好記錄,重要的安全辦公會議由辦公室以紀要的形式下發各二級單位。
2、記錄和紀要的管理:全年的記錄、紀要分別由安全監察培訓部門和辦公室負責裝訂成冊,於次年的元月25日前交檔案室統一管理。
六、安全辦公會議議定的事項、決定的落實和檢查
1、會議議定的事項、決定,相關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按製定的措施和辦法在規定的期限內不折不扣的完成。
2、安全督查組負責對安全辦公會議議定事項、決定執行情況的檢查督促,並將其納入對各二級單位黨、政負責人履職情況的考核內容之一。
為將企業在一定時期的安全工作任務轉化為明確的安全工作目標,並將目標進行分解,確保一定時期安全工作任務的完成,以利於企業安全管理工作順利進行,特製定本製度。
一、安全目標的製定
企業安全監察培訓處在認真03manbetx 近年來安全狀況的基礎上,結合上級下達的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形勢的需要,初步提出年度安全目標,經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以文件形式下發各二級單位。
二、安全目標管理的內容
1、原煤生產百萬噸死亡率。
2、千人重傷率和千人負傷率。
3、各類非傷亡02manbetx.com 、機運02manbetx.com 控製起數。
三、安全目標管理的實施
1、成立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企業成立以企業領導、安培處、生調處和安全督查組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的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各二級單位成立以黨、政、工負責人和隊(車間)負責人組成的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
2、安全目標的分解
(1)為確保企業安全目標的實現,企業將安全目標分解到各二級單位,各二級單位行政第一責任人與礦行政簽定年度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2)各二級單位必須將安全目標層層分解。隊(車間)與公司(礦、廠)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班、組與隊(車間、工段)、個人與班、組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3、各級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切實抓好“三大01manbetx ”的貫徹執行和各項安全管理製度的落實。
4、加強檢查和指導,確保目標的實現。
(1)企業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要經常對各二級單位安全目標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協調處理二級單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全礦安全目標的實現。
(2)各二級單位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對本單位安全目標實施過程進行全方位的管理,消除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對自身解決有困難的問題和隱患應及時向企業反映,確保本單位安全目標的圓滿完成。
四、安全目標的考核
年末,企業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對各二級單位安全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全麵考核,嚴格按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載明的考核項目逐項考核,獎懲兌現。
1.3 四川省威遠煤礦安全投入保障製度
為建立煤礦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製,規範煤炭生產安全費用和煤礦維簡費的提取、使用管理,保證新增、改善和更新係統、設備、設施;消除02manbetx.com 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進行安全獎勵;推廣應用先進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方法,搶險救災等資金來源,確保安全生產投入保障的長效和穩定。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財建(2004) 號文件精神,結合礦情,製定以下製度。
一、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
1、資金來源及提取標準
( 1)按原煤實際產量每月從成本中提取安全費用。
(2)提取標準:10元/噸。
2、煤礦生產安全費用是專門用於煤礦安全生產設施投入的資金,由煤礦企業在規定範圍內由企業自選安排使用。專戶專儲、專款專用,礦財計處和紀監審辦監督管理,年度結餘資金允許結轉下年度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3、提取的安全費用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列支。
4、礦井應根據實際情況製定安全費用使用計劃上報總礦審查,納入企業全麵預算。
5、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要向當地主管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彙報並備案,接受監督。
6、安全費用具體使用範圍:
(1)礦井主要通風設備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礦井瓦斯監測係統與抽放係統支出;
(3)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滅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礦井機電設備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礦井供配電係統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礦井運輸提升係統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塵係統支出;
(10)其他與煤礦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7、如不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的礦井,總礦及相關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同時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二、煤礦維簡費使用和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範煤礦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簡稱維簡費)提取和管理,完善煤礦維持簡單再生產投入機製,製定以下辦法:
l、資金來源及提取標準
(1)根據原煤實際產量,每月在成本中提取煤礦維簡費。
(2)提取標準:10.50元/噸。
2、煤礦維簡費由煤炭企業按規定標準提取,自行安排使用。煤礦維簡費提取和使用,應堅持先提後用,量入為出的原則,專款專用,專項核算。
3、煤礦維簡費年度結餘資金允許結轉下年度使用。
4、煤礦維簡費具體使用範圍
(1)礦井開拓延深工程;
(2)礦井技術改造;
(3)煤礦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固定資產零星購置;
(4)礦區生產補充勘探;
(5)綜合利用和“三廢”治理支出;
(6)礦井新技術的推廣;
(7)大型煤礦一次拆遷民房50戶以上的費用和中小煤礦采動範圍的搬遷賠償。
5、煤礦維簡費的會計核算問題,按國家統一合計製度處理。
6、煤礦維簡費的提取和使用情況應向當地主管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彙報、備案,接受監督。
7、如不按規定提取和使用煤礦維簡費的礦井,總礦及相關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同時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予以處罰。
1.4 安全教育與培訓製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增強職工的安全法製觀念,提高安全技術知識水平,掌握本職工作應具備的操作技能,增強預防和處理02manbetx.com 的能力,規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特製定本製度。
一、安全教育與培訓的範圍
第一條 企業所有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都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條 礦長(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經過具有國家二級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考核合格。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安全技術培訓中心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由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發給任職資格證,方可上崗任職。
第四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具有國家三級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發給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第五條 從業人員必須經過企業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作業。
二、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
第六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的實際情況,每年年初作好當年安全教育與培訓的計劃,並按計劃組織當年的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
第七條 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下達後,各單位要按計劃積極組織實施,確保計劃的完成。
三、安全教育與培訓的內容
第八條 安全教育與培訓的內容除嚴格按照國家局規定的《煤礦安全培訓教學大綱》規定的內容外,還應根據各工種的特點,補充以下內容:
l、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01manbetx 和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
2、本企業生產的特點、生產工藝流程以及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3、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和使用方法;
4、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基本知識及一般事故的處理方法;
5、安全防護和勞保用品的使用方法;
6、消防安全知識及一般事故的處理方法;
8、作業場所的危險因素,預防和應急措施;
四、安全教育與培訓的方式
第九條 安全教育與培訓采用多種形式。根據實際情況,可采用專門培訓、集中培訓、分散培訓、脫產培訓、半脫產培訓、業餘培訓等方式。
第十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並采用脫產或半脫產的形式進行。
第十一條 一般安全教育,由各車間(區隊)分每月、每旬或每周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大會,及時傳達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指示、通知、通報,強調安全和布置安全工作。
第十二條 經常性安全教育,由班、組利用班前、班後會時間,強調安全注意事項,講評安全生產情況。
五、安全教育與培訓的周期
第十三條 礦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按國家的有關規定,每兩年進行一次複訓,並對資格證、操作證進行複審。
第十四條 在崗的從業人員,除進行一般性和經常性安全教育外,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技術培訓。
六、安全教育與培訓的標準
第十五條 礦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按國家局製定的《煤礦安全培訓教學大綱》中規定的課程和課時進行培訓。
第十六條 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廠(礦)、車間(區、隊)、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48課時。
第十七條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課時。
第十八條 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必須進行車間(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課時。
七、安全教育與培訓的考核
第十九條 礦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分別由負責培訓的單位和上級安監(煤監)部門考核。
第二十條 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由安培處、勞人處、工會負責,對考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崗。
八、相關部門的職責
第二十一條 安培處負責安全培訓工作的管理,除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及辦證外,還要監督各單位的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並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二條 勞人社保處負責職工教育工作的管理,除對從業人員的文化、技術等進行再教育外,還要負責新進從業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入礦教育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 財計處負責審核職工教育經費的使用,並保證安全教育培訓費的落實。
第二十四條 工會負責對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情況實行監督,並依法保護從業人員受教育的權利。
1.5 安全技術審批製度
為確保各類工程設計、作業01manbetx 、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術措施的科學性,嚴謹性和規範性,有效地指導生產、作業和操作,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特製定本製度。
一、審批內容
1、編製人員資格審查;
2、施工組織措施合理性審查;
3、設計方案可行性、經濟性、規範性審查;
4,所確定的設備、設施和器材是否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審查;
5、可能發生的災害的防治措施可靠性審查;
6、編製的措施或項目的科學性、規範性、完整性審查。
二、審批程序
1、各種措施或項目編製完成後,首先經單位主管或技術主管審核,然後提交審批小組;
2、審批小組負責人召集具備審查資格的相關人員進行審查,形成會審意見,以書麵形式通知送審單位或編製人員;
3、經審查批準同意後的各種安全技術措施或項目作重大變更時,需提交原審批小組同意後方可實施。
三、審批標準
四、審批時限
審批小組應自收到審批申請和相關資料起一周內審查完畢。
五、審批級別
1、安全生產中一般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或項目,由所在單位審查批準,報企業備案;
2、采區設計、大的工程設計,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如涉及礦井安全、“一通三防”方麵的技術措施),《作業規程》等必須由企業審批。
3、在試驗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時,製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報企業審批;
4、《煤礦01manbetx 》中明確規定需報上級審批的安全措施或項目,經企業總工程師審核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六、審批人員職別和資格
1、一般性安全措施和項目,審批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專業助理級以上技術職稱.
2、重大的安全措施和項目,審批人員必須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七、編製人員的職責
1、編製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
2、熟悉各種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查閱與編製內容有關的各種資料;
3、深入現場,結合實際,認真細致編製;要求編製的各種措施和項目做到:科學、合理、經濟、可靠、規範、完整;
4、已審批後的措施和項目有重大變更時,編製人員必須及時提出,報審批小組重新審批後方可實施。
5、審批後的措施和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編製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進行指導。
八、審核人員的職責、權利和義務
1、深入實際,了解掌握實際情況;
2、核實所編製的措施和項目引用的各種標準和技術規範是否恰當;
3、對待審核的措施和項目作出肯定或否定以及改進的意見,並對審核結果負責。
4、及時將審核的措施和項目及審核結果報審批小組。
九、審批人員的職責、權限和義務
1、了解並熟悉待審批的措施和項目的實際情況;
2、嚴格按審批標準進行審批,並對其結果負責;
3、對待審批的措施和項目做出肯定或否定及改進意見;
4、對已審批後正在實施的措施或項目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確保其順利實施;
5、超越審批權限的措施或項目,經認真審核後,及時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1.6 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01manbetx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企業穩定健康發展,特製定本製度。
一、安全監督檢查機構
企業設一分管安全的領導分管安全工作,“一通三防”直接由企業總工程師分管,各二級單位均設一名領導分管安全工作。企業安全督查組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對整個企業所屬各單位、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執行各種管理製度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安全檢查的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01manbetx 》、《作業規程》、《01manbetx 》、《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以及安全生產規章製度等方麵的規定和要求。
三、安全監督檢查的內容
1、查各級領導的思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製度的情況;對安全生產的認識,關心職工安全健康的情況。
2、查管理和規章製度。企業各級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在重要議事日程上;是否真正做到了“三同時”,新建、擴建、改造工程項目的勞動保護設施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是否有領導分管安全工作;安全機構是否健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是否配足;職工參加安全管理的情況;各種合理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是否貫徹執行。
3、查現場和隱患。礦井設計、采區設計、采掘作業規程以及各種安全措施計劃的完成情況;各種安全設施、儀器、儀表、設備的檢修管理情況,特別是“一通三防”的裝備、管理情況;各種安全設備的技術情況;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各種災害管理工作和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貫徹執行情況。
4、查幹部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工人的崗位責任製。
四、安全檢查的形式、周期
實施安全監督檢查時,應根據具體情況,決定不同類型檢查的側重點,從實際出發,根據檢查的目的和要求,製定具體的檢查提綱,使每個參加檢查的人員都明確檢查內容和重點,做到心中有數。
l、日常性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線上的各級管理人員均賦有日常安全監督檢查的職責,到現場檢查的次數不得少於企業的規定,單位負責人組織本單位人員對所轄區域安全工作要經常進行督促檢查。
2、采掘月末安全檢查。由生產技術部門負責組織,相關業務部門和被檢查單位派專人參加,每月下旬開展一次。
3、“一通三防”檢查。由生產技術部門負責組織,每月檢查2—3次。
4、突擊檢查。由安全監察培訓部門或二級單位安全科(站)負責組織,每月不少於2次。
5、季度安全大檢查。企業全方位的安全檢查,由安全監察培訓部門負責組織,相關業務部門和被檢查單位派人參加,每季度一次。
6、各類專項檢查。根據上級安排和企業生產需要,由企業相應業務部門負責組織,其它相關部門協助。
7、交叉檢查。由企業領導帶隊,抽調各係列專業技術人員,對所屬礦井安全工作進行交叉檢查,半年一次。
五、查出的隱患和問題的處理辦法
總的原則是:嚴格按落實措施、落實時間、落實人員、落實資金的“四落實”原則進行處理。
1、能現場處理的,檢查人員必須在現場督促處理。
2、現場不能處理的,認真按“四落實”原則進行處理,做到不整改不放過。
3、企業自身不能處理的,要立即向上級部門彙報。
4、所有隱患和問題必須反饋到被檢查單位,被檢查單位對隱患和問題按照“四落實”原則進行整改。檢查單位、檢查人員對於重大隱患必須按時進行複查,達不到整改要求的,除要追究整改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外,還必須重新整改,造成事故的對相關責任人加重處罰。
5、查出隱患和問題的信息要及時、詳細向調度室反饋信息,指定專人收集並報相關部門,組織複查的負責人將整改結果報調度室,隱患和問題的信息以及整改結果要存檔備案。
六、對參加安全監督檢查人員的要求
檢查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對所檢查區域負責,嚴禁走過場,跑馬觀花;有安全隱患未發現或發現不指出、自身無權處理不移交而導致事故發生的要追究檢查人員的責任。
1.7 四川省威遠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製度
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以“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為本,進一步加強責任意識,生命工程意識、創新意識和依法抓好安全質量的法律意識,切實加強基層和基礎“雙基”工作,突出重點、狠抓關鍵,求真務實、講求實效,以點帶麵、從易到難,穩步進行。通過抓好安全質量標準化,推動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向縱深發展,促使各煤礦礦井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製,通過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建設,改善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切實保障煤礦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全麵提升煤礦整體素質,從根本上促進煤礦安全狀況的穩定好轉。為此,特製定以下製度:
l、各礦井根據《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組織實施、檢查考核和領導;下設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防治水六個專業組,對本專業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進行領導、組織、檢查和考核;專業組檢查考核人員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施工隊管理人員組成。各礦井的負責人為礦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組長,生調科、安監(通)科(站)負責日常業務和組織檢查考核。
2、以通風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帶動采煤、掘進、機電、運輸和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先易後難、穩步實施、全麵提升。
3、考核評級辦法
(1)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①按照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要求,逐條、逐項落實。定期進行檢查和考核評級。
②采用爆破落煤、溜子運煤、摩擦支柱支護或單液壓支柱支護,長壁陷落采煤法的采麵以及普通機械化采煤法的采麵執行《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③采用爆破落煤,非單體支護、非長壁陷落采煤法的采麵,可參照《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結合《地方國營煤礦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和企業內部製定的質量標準化標準進行考核評級。
(2)通風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①按照通風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的要求逐條、逐項對照落實,定期組織檢查及考核評級。
②各礦井通風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必須率先達到三級通風安全質量標準礦井。
(3)掘進、機電、運輸、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掘進、機電、運輸、地測防治水的安全質量標準工作,均按照《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及考核評級辦法》中各自專業的標準和考核評級辦法逐條、逐項對照落實,定期進行檢查和考核評級。
(4)各專業組每月組織的專項檢查不得小於2次,原始資料、記錄、圖件建檔備查。
(5)礦井每月對各專業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報總礦生調處和安培處備案;總礦每年四季度組織對各礦井考核評級。
4、在規定時間內達到三級及以上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專業和礦井,經總礦及以上部門組織驗收後總礦和礦井將一次性給予2000~10000元的獎勵;如在規定時間內達不到三級及以上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專業和礦井,總礦將給予2000~10000元的處罰,同時對礦井負責人和專業組長給予掛鉤考核。
5、各礦井根據本製度的要求,製訂各專業達標的實施細則和辦法組織實施。
1.8 事故隱患排查製度
為有效控製作業場所和生產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確保職工安全和健康,確保企業財產安全,保證企業生產順利進行,特製定本製度。
一、事故隱患排查的組織領導
1、企業安委會為企業事故隱患排查的領導機構,日常工作機構為安培處和生調處。
2、各二級單位應成立以行政第一責任人為組長,分管安全副職、總工程師(副總)、 安監科(站)、生調科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組成的事故隱患排查領導小組。
3、事故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
(1)掌握本單位事故隱患的分布、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
(2)製定應急計劃;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3)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事故發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置措施,組織救援設施,設備調配和人員疏散演習;
(4)隨時掌握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的完好有效。
二、事故隱患的排查
1、日常排查
(1)作業人員負責本崗位作業場所和生產過程中事故隱患的自查;
(2)各隊(車間)管理人員和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所轄區域的作業場所和生產過程中事故隱患的日常排查。
2、定期和不定期排查
(1)各二級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進行不定期的事故隱患排查;
(2)各二級單位每月必須組織一次全麵的事故隱患排查;
(3)企業事故隱患排查領導機構每月、每季組織對企業各二級單位進行事故隱患排查。
三、事故隱患的辨識與評估
1、事故隱患級別劃分的依據:
(1)A級隱患:難度大,二級單位自身無法解決須由企業解決的隱患。
(2)B級隱患:難度較大,區(隊、車間)解決不了,須由礦(公司、廠)解決的隱患
(3)C級隱患:區(隊、車間)、業務部門能解決的隱患。
2、事故隱患的辨識
(1)現場調查。對作業內容、方法、危險因素,危險程度進行全麵的了解03manbetx ,並結合曾經發生過的事故和未遂事件進行比較分析,作出初步結論。
(2)參考同行業類似條件企業發生過的事故情況進行辨識。
(3)聽取有實踐經驗的工人、工程技術人員,現場管理人員和安全專家的意見。
(4)綜合以上的分析,作出是否為隱患的判斷。
3、事故隱患的評估
(1)對被確認後的隱患,依據其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導致災害的嚴重程度及治理的難易程度,將其劃分為A、B、C三級。
(2)B級隱患,由二級單位事故隱患排查領導小組進行評估、建檔、報企業總部備案。
(3)A級隱患,由企業總工程師,分管安全生產領導牽頭進行評估、建檔。
(4)對於A級隱患中的部分重大隱患,經企業事故隱患領導機構研究後,將初步評估結果報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並申請對其進行評估。
四、事故隱患的管理和治理
1、事故隱患實行A、B、C三級管理,A級隱患由企業管理,B級隱患由各二級單位管理,C級隱患由所在隊 (車間)管理。
2、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後,應立即逐級上報,C級隱患應報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隊(車間),B級隱患應立即報公司(礦、廠),A級隱患應立即報企業總部。
3、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必須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立即整改的,應根據隱患的性質,按分級負責的原則,製定有針對性的防範,監控措施。
4、C級事故隱患,由所在的隊(車間)或業務部門進行治理,所在單位督促、檢查。
5、B級事故隱患,由所在單位安監科(站)或企業安培處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單位牽頭,隊(車間)具體實施,安監科(站)或企業安培處負責監督、檢查。
6、A級事故隱患,由企業安培處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企業牽頭,事故隱患單位具體實施,企業安培處、生調處負責監督檢查;企業自身治理有難度的A級隱患,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
1.9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製度
一、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程序
為保證企業使用的設備、器材安全、可靠,對其實行以下鏈式程序管理:l、使用單位計劃申請——2、設備主管部門審批——3、財務下達購置計劃——4、供銷公司簽約購置——5、入庫驗收——6、單位領用——7、使用維護——8、報廢處置。
二、具體辦法
1、使用單位計劃申請
使用單位需要配置時,應首先編製計劃,計劃內容包括數量、型號、規格、用途等。計劃一式六份報設備主管部門審批。
2、設備主管部門審批
設備主管部根據申請,對選型、數量及安全性、經濟性進行調查評價。需新購置批轉財務部門,企業內部可調配者,予以調配處理。
3、財務部門審批下達購置計劃
財務部門接到設備主管部門的新購審批計劃後,確定金額向使用單位下達執行計劃。
4、供銷部門采購
使用單位接到執行計劃,交由供銷部門采購。采購部門經市場論證評價確定供貨方後,采購合同必須由設備主管部門參與審定,確保所購設備器材符合安全要求,煤礦專用設備必須具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
5、入庫驗收
入庫驗收由庫房管理員和采購人員按合同及裝箱清單驗收,妥善保管各項資料(裝箱單、說明書、圖紙、合格證、檢驗書、檢驗證等),資料不齊全,不予入庫。重大設備、特殊設備與器材,應通知設備主管部門參與入庫驗收。
6、領用
使用單位出具領單領用時,必須通知設備主管部門,並將全套資料交設備主管部門存檔,並對設備編號。使用單位可根據需要,複印相關資料指導使用。
7、使用維護
使用單位嚴格按產品使用說明書進行維護使用。嚴格執行小、中、大修的規定。使用中需變更使用單位時,報設備主管部門批準,出具調撥通知單。入井設備必須按照防爆設備進行管理,經防爆管理員檢查合格,具防爆合格證後,方可入井使用。
8、報廢
使用單位向設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報廢條件者,批準報廢。使用單位將報廢設備交回庫房妥善保管,庫房出具相應證明。
9、報廢處置與利用
報廢屬通用設備與器材的,原則上應充分利用配件,不得按廢、舊材料出售給他人。需整體出售者,在不違反國家法規與政策的前提下,供銷部門應在設備主管部門批準後方可出售。
1.10 入井檢身和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
為有利於礦井的安全管理,促進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根據《煤礦01manbetx 》第十條規定,特製定本製度。
一、人井檢身
1、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
2、出井人員嚴禁將爆炸物品、安全生產材料、物資、設施、設備等私自帶出井。
3、出、入井人員必須自覺接受檢身,不得影響檢身工作的正常進行。
4、井口檢身實行24小時值班,檢身人員對所有出、入井人員進行檢身。
二、出、入井人員清點
1、井口安排專人負責對出、入井人員進行清點、統計和記錄工作。
2、井口設置出、入井人員清點、統計的記錄本,記錄所有出、入井人員的名單、人數、進出井時間、工作地點等情況。
3、集中作業的單位、班、組由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將本單位班、組出、入井人員的名單,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數量準確無誤報井口負責清點的工作人員。
4、機關科室、各單位零星入井人員、辦公室人員,由本人負責報井口負責清點的工作人員。
5、外來參觀、上級檢查等部門和單位由帶隊人員負責彙報。
6、出、入井人員清點每2小時統計一次,並向調度室彙報,井下作業人數與井下礦燈數量不一致時,及時查明原因。
不按規定執行入井檢身,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規定的單位、個人將追究其責任。
1.11 安全獎懲製度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各項法律、法規,堅持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充分調動廣大幹部、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促進企業穩定、健康發展,結合企業實際,特製定本製度。
一、依據和原則
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精神,並結合企業安全工作實際情況。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教育和懲罰相結合;井下高於地麵的原則。
二、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企業全體職工、單位或集體
三、安全獎勵
1、獎勵形式
安全獎勵可分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兩種形式。精神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評安全先進等;物質獎勵可以實物和現金兩種形式。
2、獎勵的條件和標準
(1)個人獎勵
①企業實現全年安全目標,一次性給予全體職工120—180元/人的獎勵。
②參加安全風險抵押人員,逐月考核計獎,對等獎勵,每季度在實現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按比例給予獎勵。
③參與搶險救災或避免了重、特大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可一次性給予50—500元/人的獎勵。
④對舉報或製止“三違”人員,經查證屬實,可給予個人一次性50—100元的獎勵。
⑤實行安全目標管理的單位黨、政負責人(含副職),全麵完成本單位安全目標,給予單位黨、政負責人(含副職)200—500元/人的獎勵。
⑥其它情形。有利於安全生產或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經企業安委會討論研究,可一次性給予50—500元/人的獎勵。
⑦全麵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指標和企業安全工作目標,給予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和主要職能部門人員一次性200—1000元/人的獎勵。
(2)單位獎勵
①實行安全目標管理單位,全麵完成企業下達的安全目標,一次性給予單位1000—10000元獎勵。
②參與搶險救災的單位(或集體),可根據其作用大小一次給予 500—3000元的獎勵。
③檢修、安裝和安全技措工程等,在安全的前提下,保質、保量完成工程項目,並達到了預期效果,可給予施工單位或集體500—2000元獎勵。
④在通風質量標準化、工程質量管理、頂板管理、群眾安全以及其它安全專項工作中取得成績的單位或集體可一次性給予1000—3000元獎勵。
3、獎勵基金的來源和管理
( 1)獎勵基金的來源
①從企業工資總額中按一定比例提取。
②各類安全罰款。
③行政、工會以及上級安排用作安全獎勵的資金。
(2)獎勵基金的管理
獎勵基金由安全生產分管領導掌握,財計處單立帳戶,專款專用,當年如有節餘,可結轉下年度使用。
四、安全懲罰
1、懲罰形式:
(l)懲罰分行政處分和經濟製裁。行政處分根據單位書麵報告,由企業安委會根據個人情節輕重和態度好壞,可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等處分。經濟製裁分為罰款、按比例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等。
(2)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生產規章製度,造成死亡事故,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除進行經濟製裁外,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個人處罰
(1)各級領導幹部的處罰
①未完成安全目標管理的單位黨、政負責人(含副職)、視其完成情況可給予一次性 100—500元的罰款。
②發生重傷及以上事故,二級以上非傷亡事故,重大機運事故(或未遂事故);負有管理責任的領導於部(或管理人員)可一次性給予50—500元罰款。
③因安全管理混亂(或不力),造成隱患或工程質量低劣的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管理人員,可一次性給予50一200元罰款。
④對存在安全隱患而不報告,又不處理,或各類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不安排處理或不按整改措施處理的單位黨、政負責人(含副職)可一次性給予50—300元罰款。
⑤安裝、檢修、安全技措等工程項目,質量低劣,造成隱患的單位或集體的主要負責人可一次性給予50—300元罰款。
(2)職工的處罰
①“三違”人員的處罰:未造成他人傷亡或財產損失者可一次性給予50—500元的罰款;造成他人傷亡,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10—20%。
②工程技術人員因安全技術措施不全或技術指導失誤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可一次性給予 50—200元罰款。
③現場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隱患或事故,以及財產損失的,可一次性給予50—500元罰款。
④安裝、檢修及其它工程項目、工程質量低劣,造成隱患或發生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可給予50—300元罰款。
⑤隱患不處理,不及時處理或不按整改措施整改的直接責任人可給予50—200元罰款。
⑥其它危及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可一次性給予50一200元罰款。
⑦所有受處罰的個人取消當月安全獎。
(3)單位的處罰
①管理混亂,安全隱患多,安全工作被動的單位,可一次性給予200—1000元的罰款。
②存在安全隱患不報告不處理或查出的隱患不及時安排處理,不按整改措施整改的單位一次性給予200—2000元的罰款。
③發生重傷及以上事故,二級以上非傷亡事故,重大機運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單位,可一次性給予200—5000元罰款,並承擔上級罰款的10—20%。
3、安全罰款的管理
各類安全罰款由企業安培處出據書麵通知書,由企業財計處在當月單位(或個人)工資總額中扣除,所有的安全罰款統一歸入安全獎勵基金中。
五、獎、懲 考核辦法
1、個人獎懲,分單位逐月考核,報企業批準。
2、單位或集體的獎、懲考核,分類進行,可分別以月、季度、半年、一年為時段,單項工程以工程結束經檢查驗收合格後為考核時間,由單位或集體提出書麵報告,報企業批準。
1.12 威遠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製度
一、為了有秩序地迅速搶救遇險人員,處理事故,盡快恢複生產,礦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l、總指揮由礦長擔任。
2、副總指揮由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監處長擔任。
3、成員由副礦長、副總工程師、各機關處室及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4、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
5、發生事故必須立即召集指揮部全體人員。
二、各礦井必須製定相應的《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三、處理事故中各有關人員職責
l、總指揮: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
2、總工:是總指揮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總指揮領導下,參照《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組織營救遇險人員,製定處理事故措施。
3、副總工:協助總工處理災害,根據總工程師命令負責指揮某一方麵的救災工作。
4、各有關副礦長:根據總指揮命令和《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規定積極投入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待命和及時調集所需設備材料。
5、礦山救護隊長:對礦山救護隊的行動具體負責,根據總指揮命令指揮營救遇險人員和事故處理。
6、安監處長:根據總指揮確定的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措施以及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對搶救工作的各項安全措施實行有效監督。
7、通風科長:按照總指揮命令注視主扇的通風情況,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他措施。
8、生調處長:按照總指揮命令負責協助有關方麵工作,負責組織好必要的圖紙資料,掌握礦區內停送電工作,及時組織搶修和安裝機電設備並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9、有關的區、隊、班長:負責查明工作區域內的人數,並采取措施將有關人員有組織地帶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麵,如實將情況報告礦調度室。
10、礦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災情並立即通知礦山救護隊同時報告總指揮、總工及其他礦領導;通知有關人員到礦調度室待命;及時向下傳達總指揮的命令;隨時調度搶險救災工作,統計災區人數。
11、供銷公司經理:及時準備好必需的搶險救災器材,並根據總指揮命令,及時運送到指定地點。
12、礦辦主任:負責搶險救災過程的用車調配。
13、醫院院長: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護理和藥物供應。
14、保衛處長:負責搶險救災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礦區正常秩序。
四、事故報告程序
1、發生輕傷事故必須在24小時之內報所在單位的安監科(站)並於次日由班長、隊長或廠長(經理)簽字,到安監科(站)、安培處辦理工傷登記手續。
2、發生重傷事故必須立即報告所在單位的領導及所在單位的安監科(站),單位領導及安監科(站)負責人必須趕赴現場組織搶救,查明原因,製定防範措施。並在24小時之內報礦調度室、礦安培處,在一周內寫出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送安培處。
3、發生一般死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礦安培處,礦安培處在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報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川南監察分局,並在24小時之內按快報的內容報上述單位。
4、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礦安培處,礦安培處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省、市、縣相關部門,在事故發生後6小時內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情況、事故報告單位和初步原因分析等形成書麵報告,由礦長簽發以快報傳真省、市、縣相關部門。
5、每月26日零時,為事故統計截止時間,各單位於每月26日將統計表上報或電傳回礦安培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