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管理製度彙編(電氣篇)
第四部分 電 氣
1.電氣專業人員在擔任正式電氣工作前,必須學習和掌握現行《電力安全工作01manbetx 》和相關的管理製度,熟悉並掌握所轄電氣設備的性能和操作,並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考試且合格,持有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作業證》才能上崗工作。
2. 電氣管理人員根據其職責都必須掌握並執行一般01manbetx 01manbetx ,專業01manbetx 01manbetx ,設備01manbetx 01manbetx 以及係統運行方式等有關規定。
3. 電氣運行和維修人員在進行倒閘操作或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時,要堅持兩票三製(兩票即:操作票、工作票;三製即:交接班製、設備缺陷管理製、設備巡回檢查製),工作前必須作好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4. 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在運行中的電氣設備上進行電氣工作(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是指全部帶電或部分帶電及一經操作即可帶電的電氣設備),不經許可也不得操作電氣開關、按鈕等設備。
5. 使用和購置的電氣設備、備品配件、材料工具等必須符合有關01manbetx 和技術標準,質量可靠,絕緣良好,進公司入庫時要驗收,領料出庫時要檢查,運行使用前要試驗。不符合要求者不準入庫和使用。
6. 電氣設備(包括生活用電設施)突然停電後,有隨時來電的可能,在不拉開進線總開關之前,不準進行任何電氣工作。
7. 對違犯《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供用電管理製度》造成火災等02manbetx.com 的肇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8. 各種用電設備都必須配備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保護裝置,並定期進行檢查和校驗,確保保護裝置的完好。對保護裝置的相關保護定值不得隨意更改或解除。
9. 禁止用水衝刷電動機、線路、配電箱(櫃)等電氣設備周圍的地麵;嚴禁將水噴灑到電氣設備和線路上。
10. 專線供電的機組以及和電氣有關聯的機械設備檢修時,機械檢修負責人必須辦理檢修工作票,由電氣有關人員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11. 公用設備檢修需停電時,必須由要求停電的工作負責人提出停電申請,填寫停電申請單並經機電部審查同意後,再報調度室批準,並安排停送電事宜(工作票另行辦理)。
12. 工藝人員隻能操作管轄範圍內的開關、按鈕等電氣設備及緊急02manbetx.com 、人員觸電時切斷有關電源的操作。
13. 機電部負責全公司的供用電管理,不經機電部許可不得在現有線路、變壓器、開關或其它電氣設備上接線用電。一經發現上述情況,分管的電氣人員應予以停電。如造成嚴重後果的由違章用電的單位或個人負責。
14.供用電係統按電壓等級、接線方式對各部室、車間承擔的生產、生活任務進行分工管理。分工原則如下:
14.1各部室、車間使用的電氣設備,屬各部室、車間的固定資產,除另有專門明確分工的設備外,由各部室、車間負責維護管理。
14.2高壓電纜由電儀車間負責管理、維護和試驗。水源地電纜應每月巡檢一次。
14.3對外供電線路資產屬於公司的由公司負責維護和檢修。
14.4、各種供用電設施如無明確規定,將本著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15. 機電部負責檢查公司內外用電是否符合《電氣管理製度》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檢查計量裝置運行是否正確,有權對違章用電的單位或個人提出批評,並停止其用電。
16. 生產調度室負責全公司生產和非生產用電的統一調度,對無正當理由不執行生產調度命令不顧大局不服從統一指揮的,輕者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不執行調度命令嚴肅處理。
17. 凡外單位要求公司進行設備安裝、檢修、調試或使用我公司設備、儀器、儀表、工具的,不論在公司內外一律到機電部按規定辦理手續。
18. 加強計量管理,做到經濟合理,杜絕浪費:
18.1完善公司電度計量儀表,公司一級計量儀表配表率達100%,二級計量儀表主要用電崗位配表率達100%,三級計量達80%。
18.2凡新增單位用電線路設備必須裝計量表,實現分單位考核。
18.3電度計量表必須定期校驗,發現問題及時更換或調校,每個計量點電度表要建立卡片。
18.4電儀車間必須按時抄表,計算電量,經車間專人審核後報機電部平衡,再報計劃財務審計部。
18.5對外轉供電、基建用電都要加裝計量表,經過計量的電量不低於實際耗電量的85%,每月彙總於電量平衡表。
19. 電氣線路和設備有一定的過負荷能力,要按運行規程嚴格控製,但不允許超過“正常過負荷的限度”或超過允許溫升運行。
20. 機電部和安監部應定期或按季組織電氣安全大檢查活動,反02manbetx.com 演習活動,達到預防02manbetx.com ,堵塞漏洞,實現連續安全供電。
21. 臨時用電的管理
21.1外單位承擔公司內部工程項目或在公司附近施工的臨時用電。
21.2公司內部臨時用電要事先向機電部提出書麵申請,寫明用電地點、設備容量、負荷、班次、期限、聯係人等,基建工程用電由基建管理部門提出。80KW及以上的用電負荷,由施工單位編製臨時用電方案,機電部審查完畢後,再辦理臨時用電手續。
21.3臨時用電必須先簽訂用電協議,協議一般包括計量方式、結算方式、使用期限、安全技術要求、聯係人等,然後才能進行接線用電。
第二章 用電設備的增容管理規定
1. 凡是基建、擴建、改造挖潛、技措、安措等涉及生產的各類用電設備的增容,必須有機電部參與對方案的討論,並製定出詳細的用電設備增容方案。
2.增容項目實施前,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先辦理增容手續:
2.1增容5KW以下的用電設備,必須提前10天提出書麵申請,並經生產準備部簽字認可,報機電部審查、批準後,方可進行設計、施工和供電。
2.2增容5KW及以上至40KW的用電設備,必須在提前20天提出書麵申請,並經生產準備部簽字認可,報機電部審查、批準後,方可進行設計、施工和供電。
2.3增容40KW以上的用電設備,必須提前30天提出書麵申請,並經生產準備部簽字認可,報電機部批準,由電氣專業副總工程師或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進行設計、施工和供電。
3.新裝或增容時用電設備需要主變增容或超過主變允許使用的負荷指標時,一般由設計部門提供有關文件和圖紙資料,並會同機電部向市供電等有關部門申請電源和負荷指標。
第三章 新增電氣設備審批和驗收管理規定
1. 基建、擴建所用的電氣設備,應在施工開始前7天,向機電部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圖紙。
2. 新增技改、技措的電氣設備圖紙,經機電部審核後,方可實施。設備安裝完畢後應由機電部參加驗收,投運後一周內由施工單位出竣工圖紙。相關資料一式三份,報經機電部審查後,一份送檔案室保管,一份送機電部建檔,一份送使用單位建檔。
3. 工程竣工後,由施工管理部門會同機電部等部門共同進行驗收,按有關規程進行各階段試車,並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的驗收規範。
4. 通過試車驗收,經鑒定合格後,施工單位首先提供電氣接線係統圖(竣工標準)以便調度、值班電工使用,並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全套隨機圖紙、說明書、安裝記錄、隱蔽工程記錄、試驗記錄、試車記錄等相關記錄,方可認定為驗收合格。
第四章 節約用電管理規定
1.節約用電,節省能源是我國一項長期的戰略方針,公司是耗電大戶,節電大有潛力,在生產、生活方麵均應把節電當成一項經常性的工作。
2. 精心操作、穩定工藝、加強調度管理、保證檢修質量,實現穩產高產是降低消耗的最佳方式,也是節電潛力最大的一項工作。
3.以生產調度為中心,抓好負荷調整工作,削峰填穀,努力把負荷率提高到90%以上。
4.堅決製止大馬拉小車,對現有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和03manbetx ,即變壓器負荷率達到30% 以上、電動機負荷率達到40% 以上,長期欠負荷的設備要限期更換。
5.推廣應用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加快淘汰效率低、性能差的機電產品,嚴禁購置淘汰的機電產品,做到電氣設備更新換代的合理化。
6. 嚴禁購置性能差,質量低劣,效率低的機電產品。
7. 嚴格審查新裝、擴建項目的用電設備是否合理,即風機效率達到70% 以上、泵類效率達到60% 以上。
8. 改進不合理的供電方式,挖掘現有變電設備的潛力,提高設備利用率。
9. 加強用電設備管理,禁止非生產使用各種電爐子和其他大功率設備。
10. 產上使用的室內照明在達到要求的情況下應使用節能設備,各種場所杜絕常明燈。
11.根據用電平衡測定中發現的問題,製訂針對性措施,提高電能的利用率,降低綜合電耗。
12. 對節約用電要定期03manbetx 考核,對節電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對超耗的、用電浪費的單位和個人要批評,嚴重的給予經濟處罰。
第五章 電力電纜管理規定
1. 基本要求
1.1電力電纜是供電係統的重要組成部分,電纜運行的好壞與生產 、生活密切相關,因此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員工學習《電力法》,愛護電力電纜,保護電力設施。
1.2電纜線路(包括直接埋地、電纜溝、電纜橋架等)遍布公司,因此設備檢修,車輛行駛,開挖地麵、土建施工等應采取必要措施,以免造成對電纜的損壞。
1.3電纜的分管單位應樹立責任心,嚴格貫徹和執行《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68-92)、《電力電纜維護檢修規程》(HG25108-91)及《電力電纜運行規程》(電力部頒發)。
2.電力電纜管理
2.1直接埋地的電纜線路沿線應豎立電纜走向和位置的標樁。
2.2施工單位在有地下電纜的地段動土時必須經機電部審批,並標明電纜的方位和深度後,才能辦理動土證;必要時要有電氣專業人員現場監護。
2.3機動車輛禁止在有直埋電纜的地麵上和非承載電纜溝上麵行駛和作業。
2.4在埋地電纜的地麵上,不得堆放重物、雜物、有腐蝕性物質。更不準把含有腐蝕性物質的液體倒入電纜溝或電纜路徑處。
2.5電纜溝上麵及電纜橋架周圍(2米內)禁止搭建各種臨時設施。
2.6電纜橋架應滿足現場使用條件,並考慮防腐、防火和日常維護。電纜橋架在防腐時,施工人員必須高度重視,防止損壞電纜和挪動電纜;防腐工作結束後,施工人員應將橋架蓋板恢複齊全並固定牢固。
2.7需要改造、移動電纜路徑(直埋或電纜橋架)須經機電部同意,重大項目必須有詳細得施工方案和可靠的防範措施後方可施工。
2.8電纜橋架跨越道路和其他構築物時應有醒目的高度標誌,與橋架施工同時完成。
2.9在明設電纜線路附近施工時,特別是動用電氣焊等動火作業或起重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或隔離措施。
2.10禁止借用電纜橋架或電纜固件搭腳手架或栓拖拉繩。
3. 管理職責
3.1機電部負責電力電纜線路的專業管理,主要職責是:
3.1.1督促檢查公司電力電纜運行、維護、施工情況。
3.1.2對危及電纜安全的行為,有權製止並采取相應措施。
3.1.3參與電纜改造、改型及新設電纜走向的方案製訂及驗收。
3.2電儀車間職責
3.2.1負責全公司6kV及以上高壓電纜及其輔屬設施的管理與維護。
3.2.2所轄區域內低壓電纜的管理維護運行。
3.2.3參與新建項目6kV以上電纜的交接驗收。
3.2.4編製公司動力電纜清冊。
3.2.5繪製並及時更改、增補和完善電纜網絡總圖。
3.3工程部對新建項目中電力電纜施工,應有專人負責,電纜施工應符合國家規範,竣工資料必須齊全,經驗收合格後再送電。
4.電纜的采購與保管
4.1供應部在采購電纜及其附件時要嚴把質量關,重要設備的電纜采購時,由機電部對電纜的技術規格和產品質量進行確認,禁止劣質產品投入使用。
4.2備用電纜及其附件應妥善保存,防止老化、變質和損壞。
4.3用於重要設備的備用電纜,由公司倉庫統一保管,不得移作他用。
第六章 繼電保護管理規定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是供用電係統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反映用電係統中電氣裝置發生故障或不正常運行狀態時動作於開關跳閘或發出信號,以縮小事故範圍,減少停電時間,迅速恢複正常運行。
1.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裝設的基本要求
1.1保護裝置應力求簡單可靠,使用的元件和觸點盡量少,接線簡單、維護方便,同一係統內繼電保護的形式種類不宜過多。
1.2自動裝置應根據運行要求考慮使用效果和利用率等因素,合理地確定方案,力求接線簡單,便於運行維護。
1.3動作於跳閘的繼電保護應滿足選擇性、速動性、靈敏性和可靠性。
1.4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配置要滿足電網結構和公司主接線的要求,並考慮運行方式的靈活性,按照保護元件在供用電係統中的作用和重要性來確定保護方式。
2.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管理
2.1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技術資料、保護定值及變動情況等由機電部進行管理。
2.2已投入運行的繼電保護裝置種類的變動、數量的增減,由電儀車間提出方案並報機電審核後,組織有關單位實施。
2.3新增加用電設備、線路的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應機電部審核,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參與方案的製定。
2.4改動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接線,由電儀車間提出方案,機電部審核,報公司電氣專業副總工程師或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進行。
2.5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改造和相應元件的變更應做到與圖紙相符,配線整齊,接線牢固,標示清楚,經機電部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
3.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整定值的計算
3.1.110kV線路以及4台主變壓器及相應的配電設備,其保護定值及自動裝置定值由機電部協調棗莊供電公司計算並下達。
3.2全公司6kV係統的供用電設備保護定值及自動裝置定值由機電部計算。
3.3全公司380V/220V係統供用電設備的繼電保護定值(包括熱繼電器、空氣開關等)由電儀車間技術人員計算。
3.4由設備製造公司(如同步電動機勵磁裝置)提供的整套計算值,由機電部整理下達,需要變更時由機電部計算並重新下達。
3.5設計單位設計的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定值由設計單位計算。
4.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整定值的管理
4.1保護整定值由機電部統一管理,嚴格履行計算、審核、審批手續,不經主管副總工程師批準,不準隨意變更已下達的保護定值。
4.2《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整定值通知單》和《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整定值變更通知單》以兩種表格的形式下達,通知單一式4份,運行班、修驗班、技術組、機電部各存查一份。
4.3新建工程項目由外單位設計計算的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定值,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門彙總後交機電部審查存檔並複製發送有關人員。
4.4由設計院設計和計算的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定值表由機電部存檔
5.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運行管理
5.1運行中的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由運行人員進行維護和巡檢。
5.2試驗人員應定期巡回檢查一次,了解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運行情況,及時消除缺陷和隱患並做好記錄。
5.3運行中的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應由值班人員隨運行方式的變化按規定進行投切。
5.4運行中電氣設備不得脫離繼電保護運行。
5.5特殊情況下需變動繼電保護定值或改變投運方式,運行人員應向上級報告,同意變動人員應在運行日誌記錄上簽字,事後通知機電部並說明原因,按程序補發定值通知單或恢複原定值。
5.6禁止短接和解除用於聯鎖跳車的跳閘接點和信號接點及自動裝置接點。
5.7當發現保護裝置拒動失靈或越級跳閘時專職人員應認真03manbetx 查找原因,必要時召集專業人員進行研究並采取有效措施。
5.8.0.4kV係統容量在55kW及以上的設備,6kV及以上係統電氣設備的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動作情況,由電儀車間每月統計一次,報送機電部及分管副總工程師,必要時機電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03manbetx 。
6.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檢驗整定
6.1電儀車間修驗班負責公司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校驗、調整、維修。
6.2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檢驗周期、項目、調試方法,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和規程。
6.3確保繼電保護裝置靈敏可靠,杜絕發生隻校驗調整繼電器整定值,而忽視其它檢驗項目的情況。
6.4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應完好,內外接線正確牢固與圖紙相符,全套裝置調試應做模擬試驗或通電試驗。
6.5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校驗整定後,調試人員應把調試結論書麵正式通知運行人員,運行人員應進行必要的檢查並將校驗調試結果詳細記錄,並向定值下達人員彙報。
6.6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校驗整定,必須依據定值通知單和變更通知單進行,調試人員有權拒絕其它形式的定值變更通知(如口頭、電話等)特殊情況下按第五條第5款處理。
6.7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定值一經下達,必須按要求執行,不得拖延,有關人員對下達的定值或時間要求有困難時,可以向主管人員提出意見,當意見沒有采納時,應按要求辦理。
7.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有關資料存查
7.1機電部和電儀車間
7.1.1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定值表
7.1.2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定值通知單及變更通知單
7.1.3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校驗任務單
7.1.4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接線原理圖及使用說明書
7.1.5有關檢驗、校驗規程
7.2運行班
7.2.1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定值表
7.2.2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動作記錄
7.2.3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校驗調整記錄
7.2.4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缺陷記錄
7.3修驗班
7.3.1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定值表
7.3.2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校驗周期、項目表
7.3.3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巡回檢查故障缺陷處理記錄本
7.3.4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校驗台帳
7.3.5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校驗規程
第七章 電動機檢修及事故管理規定
1. 電動機計劃檢修
1.1計劃檢修
1.1.1計劃檢修是目前保證電機狀態完好的重要手段,是電氣工作的重要部分,要層層重視,認真執行。
1.1.2 電儀車間應根據規程規定,結合運行情況及上次檢修的結果,編製年度檢修計劃,並於當年12月15日前報機電部批準。
1.1.3 電儀車間對月檢修計劃應認真編製與審查,月計劃在上月25日前報機電部。
1.1.4 各級管理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計劃檢修。做到不超期、不漏項、嚴格標準,確保電氣設備完好。檢修工作開始前,工作人員應了解該設備前次檢查情況,檢修前的運行情況以及要特別注意的問題,並熟悉檢修方案。工作人員在檢修工作中,對方案或備件質量有疑問時,應及時向技術人員或上級領導詢問清楚,不得擅自更改方案,更不能使用有缺陷的備件。班組、車間兩級層層把關,一級對一級負責,提倡科學文明檢修,杜絕野蠻作業,杜絕質量事故的發生。
1.1.5 設備檢修後的驗收工作是把好檢修質量的關鍵環節,檢修負責人應提供詳細的檢修資料,介紹檢修內容及主要環節檢修過程,由驗收人員確認檢修質量。高壓電動機,回裝前後由分管主任組織技術人員、班長、檢修負責人驗收,由分管主任簽字認可,車間主任審核。55KW及以上的低壓異步電動機及7.5KW以上的特殊電機,由班長組織,分管技術員、檢修負責人參加驗收,由班長簽字認可。其他電動機檢修過程中,由檢修負責人質量把關,有疑問時,可邀請班長或技術員參加指導,正常情況下,班長或技術員等管理人員采用抽查形式檢查檢修質量。檢修完畢,必須經驗收後方可按要求試運(試送電)。無異常,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1.2技術資料
1.2.1 電機運行記錄與電機缺陷記錄是製定檢修方案的重要依據,班組要認真填寫,車間應及時督促檢查,技術組進行整理彙總,供檢修時參考。
1.2.2 55KW以下的低壓電機檢修記錄檔案由班組建立並保存;55KW及以上的低壓電機檢修記錄檔案,由技術組、班組同時建立保存,車間負責檢查考核。
1.2.3 高壓電機檢修由班組、車間、機電部建檔,以班組檔案為基礎,車間技術員依據班組的原始檔案,綜合整個檢修過程,整理相應的檢修記錄,一式二份,一份車間存檔,一份報機電部存檔。
1.2.4 高壓電機檢修結束後一周內將檢修記錄報機電部。
2. 電機事故管理
2.1 電機發生損壞,經電氣專業人員判斷,須部分或全部更換線圈進行大修時,由電機使用單位提出申請,機電部負責開具“檢修項目外協申請單”,“檢修項目外協申請單”一式三份,一聯機電部存查,二聯生產準備部存查,三聯電機使用單位存查,電機大修完後,外協單位、電機使用單位一並在一聯簽字,確認電機確已修好並已交付使用單位。
2.2 380V低壓電動機、6KV高壓電動機的事故分析,由電儀車間組織,機電部派員參加,高壓同步電動機及重要控製設備電機的事故分析需分管副總工程師參加。
2.3 .7.5KW及以上的電機燒壞後,使用單位一周內負責召開事故分析會,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找事故原因,並向機電部、安監部寫出詳細的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每拖延一天,對電機使用單位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