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上口燒焊工作票、安全技術措施
副井上口燒焊工作票、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單位: 運輸一區 編號: ysyq2012-7-10措施傳達人:
燒焊施工地點: 副井上口
施工負責人: 王俠亮安全監護人: 趙長明
工作內容: 焊接井口推車機
預計施工時間自 2012 年 7月11日9:00 時至 12:30。
施工人員簽名:
1、施工負責人變動:原施工負責人因 未到,變更 為施工負責人。變更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2、工作終結:施工完工後,全麵檢查清理工作現場並灑水,然後安排專人留守觀察1小時,確認無殘留火源後,方可離開施工現場。
一、安全措施:
1、施工前,施工負責人認真傳達本措施,明確分工,明確施工步驟、責任到人。施工人員必須服從施工負責人的統一指揮。
2、施工人員(電焊工、電工)必須是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遵章作業。
3、施工人員要隨身攜帶專用點火器。穿好工作服、扣好紐扣、紮好袖口,正確使用防護用具,防止燒傷。
4、施工現場,配備不少於2台滅火器,消防水管接到施工現場灑水衝塵,設專人負責撒水。
5、施工前,施工地點的易燃物必須清理幹淨,推車機周圍灰塵衝刷幹淨後方可施工。指定專人負責灑水衝塵,安裝氧氣瓶和乙炔瓶兩瓶相距大於5米,氧氣瓶和乙炔瓶離工作地點應大於10米並安放在上風口處。
6、施工前,必須將電焊把子及把子線電源線檢查一遍,電纜要吊掛整齊,不得落地。不完好的把子和電線不得使用。
7、電焊機搭火前必須檢查電焊機、電焊把子及把子電線。確認設備完好無問題後方可使用。
8、電焊機搭電源由專職操作,停空氣開關(電源),電焊機開關停電、驗電、放電、接地,安排專人看護,專人停送電。搭火必須按完好標準作業。
9、施工完畢後必須先把電氣開關打停止,停電、驗電、放電、接地,然後再拆除電源線,把設備恢複原狀態。
10、電氣焊作業時,在工作地點(工件)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指定專人在現場檢查和監督,專人灑水消除火星。
11、副井下口把鉤工設警戒線,副井下口5m內嚴禁人員靠近,防止井口墜物傷人。
12、施工完畢,因施工產生的廢物、雜物、浮物和用剩的材料要清理幹淨,裝車回收。
措施編製:
通 風 工 區:
工 區 領 導:
生 產 部:
安 監 部:
礦 領 導: